教职工慰问制度_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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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1)因公受伤;(2)住院治疗;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4)见义勇为(5)困难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3)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200元;

(4)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5)见义勇为由学校行政及工会代表学校慰问,慰问标准为200元。

二、婚嫁庆贺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一名,参加结婚庆典道喜;(2)遇到学校女教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慰问费200元(学校工会标准)。

四、节日慰问

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期间、中秋节、国庆节、三八节、六一儿

童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

(2)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并发价值50元纪念品;(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送慰问标准30元。

五、生日慰问

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名单。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金和生日贺卡。

3、慰问标准:每人100元

东江小学工会小组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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