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门诊日志管理制度(定稿)_卫生院门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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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满月乡卫生院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的包公质量及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与控制。为规范医生门诊日志登记,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要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登记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符合率要达到95%以上。
二、登记项目齐全,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9项;肠道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就诊日志、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起、初诊或复诊、主要临床表现、大便性状、实验室检查结果、诊断、医生签名等14项。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完整、详细、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于发热病人,要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资料。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留下联系方式。
五、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错报、迟报和瞒报。
六、门诊日志上已报的传染病公共卫生科应印上“已报”标记。
七、门诊日志分月装订,由公共卫生科统一保存,以便备查。每个医生的门诊日志封面(或扉页)又医生本人注明年月、医生姓名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登记完整数、查出传染病病数及报告情况。
开县满月乡卫生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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