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兴奋剂类药品管理制度_企业药品零售管理制度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兴奋剂类药品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药品零售管理制度”。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兴奋剂类药品的有关管理制度
一、药品零售企业要张贴、摆放以下宣传画和标志牌
1、“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警示用语。
2、“驻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标志牌。
3、店内一律张贴国家局印制的宣传画和通告:
(1)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通告
(2)加强奥运会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告
(3)兴奋剂药品目录
(4)部分药店需要张贴“反对滥用兴奋剂”宣传画。
4、店内一律张贴:
(1)药品经营标识牌(绿十字);
(2)药品分类管理知识站牌;
(3)药品分类管理警示用语牌。
5、店内对药品、非药品一律分区摆放;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二、对含兴奋剂药品的销售规定
1、凡2007年10月1日后生产出厂(进口)未标注“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药品,自2008年5月1日起,一律不得销售。
2、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一律不许销售。
3、兴奋剂药品单方制剂,严格实行处方药管理。对含兴奋剂的复方制剂按现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执行。凡未标注“OTC”的含兴奋剂药品一律凭原始处方销售,不得抄方。
4、兴奋剂药品必须实行专柜(区)、专人、专账管理。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兴奋剂类药品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