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_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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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三、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五、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六、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七、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监理台帐制度
九、审查核验制度
十、检查验收制度
十一、督促整改制度
十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十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十四、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十五、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
十六、工作会议制度
十七、监理安全资料管理
十八、工作月报制度
十九、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二十、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二
十一、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二
十二、工程安全技术监理制度 二十三、二
十四、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和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制定本责任制度。
2、公司安全监理部长为公司安全监理业务负责人,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并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及相关人员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安全监理部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理业务的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
4、安全监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技术资料,建立技术、信息档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业务学习。制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安排内部业务学习,安排人员参加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5、项目监理部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理业务,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各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对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工程项目相关安全监理工作,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制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审核检查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暗挖工程、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有专家论证意见的按专家意见实施。
2、审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执行。
3、审核检查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安全施工和拆除方案。
4、审核检查高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5、审核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安拆作业,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
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
7、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
9、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
10、审核检查对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
11、对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12、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
1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14、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
15、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16、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7、参加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18、对建设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三、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监理人员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落实执行。
3、负责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对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5、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安排专职人员对各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
6、总监理工程师应领导项目监理部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技术资料,建立技术、信息档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业务学习。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3.监督施工前段时间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4.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月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月报)。
5.制定安全监理文件,审查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6.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7.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 8.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9.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0.监督施工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1.对施工现场的高危险作业、文明施工进行巡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必要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并参加安全检查;
13.复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复验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驻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备顾问公司及业主;
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路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
6、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挂牌情况,安全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
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a)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b)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切实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c)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严格执行监理制度;
d)按照规定的监理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防止各类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认真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f)认真学习和执行《大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七、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五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第七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八条 公司对各级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九条 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 监理项目部由总监组织实施教育,针对施工项目的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员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第十三条 项目部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第十四条 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第十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八、安全监理台帐制度
1、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档案;
2、项目监理机构,认真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督促和检查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已完成工作,做好记录台帐;
3、项目监理对安全工作应认真对待,做好安全分类台帐,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检查。
九、审查核验制度
1、审查核验类:合同内投资、合同外投资、工期、技术、安全、材料、隐蔽验收等;
2、审查核验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3、监理机构将《审查核验表》报业主、公司,发送承包商。所有技术签证上交公司;
4、审查核验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相关工程管理的约定;
5、审查核验数据和签章准确、规范;
6、所有经济技术审查核验须由项目总监签认;
7、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认无效;
8、审查核验须在一周内完成;
9、审查核验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10、审查核验须真实、准确、规范;
十、检查验收制度
为使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物料提升设备、大型施工机具、施工用电、模板工程等在施工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工作由项目总监组织进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对重大设施的验收,还应该通知公司有关人员参加。
3、验收方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采用看、测、荷载实验、动作实验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验收。
4、验收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结论,并填写检查验收表。
5、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设施、机具、项目部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6、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器具投入使用的,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下达《停工通知单》。
十一、督促整改制度
一、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和安全检查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发现一项隐患,消除一项隐患。
二、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保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做到谁检查,谁督促彻底整改。
三、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四、施工企业要对被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将隐患整改报告递交项目监理部,对短时间内不能完全整改的,必须作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和不及时认真整改的,要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十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a)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部备案;
b)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的书面文字和统计表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
c)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2)总进度计划;
(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d)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资料报送监理部备案。
e)监理部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十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开挖深度4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高架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十四、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安全监理不定期到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每月由监理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监理组专职安全员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已有隐患的处理情况。
3、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排除后进行复查,记载存档。
4、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组长汇报,组织落实排除。
5、检查中发现“三违”情况,应立即纠正,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召开专门安全教育课。
6、检查情况均应在台帐中反映,以便开展工作。
7、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
1、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2、所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均应逐级汇报,及时查找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安全部门应全过程记载存档,以便工作顺利展开。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发生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调查,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组、工作组批准实施。
4、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匿不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损失大小,严肃处理。
十六、工作会议制度
1、开工前,监理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监理机构会议;明确各监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签发《开工令》前,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内容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控制内容和管理办法;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安全监理例会可酌情单独召开或统一召开;(注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专项监理例会)
4、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可分为安全、质量、进度等;
5、项目监理机构每召开各项例会应填写《会议记录表》;
6、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工程验收会议;
7、涉及到重要安全隐患的工作会议应邀请建设单位参加;
8、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审核;会议纪要的签发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后一个工作日。
十七、监理安全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㈠、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规划;
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日志;
5、监理月报;
6、安全监理台帐;
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9、现场安全报;
1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11、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㈡、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措施;
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
2、安全文明防护资料
⑴、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
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⑶、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⑷、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
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⑹、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⑺、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⑻、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⑼、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⑾、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⑿、料具安全检查记录;
⒀、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
⒁、环境卫生检查记录;
⒂、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十八、工作月报制度
1.各专业组每月在规定日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安全监理月报,并由其审阅;
2.监理部根据各组安全监理月报编写出综合安全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十九、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及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二、发生了事故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三、所有事故均应逐级汇报,及时查找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安全部门应全过程记载存档,以便工作顺利展开。
四、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调查,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组、工作组批准实施。
五、对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损失大小,严肃处理。
二十、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1、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监理部、总工办备案;
2、批准后的《监理机构备案表》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总工办备案;
4、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监理部根据工程规模、特点按规定配置办公设备;
5、监理部协助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配齐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所需规范、标准及工程管理标准用表;
6、监理部提供监理机构设备、办公易耗品;
7、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
8、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津贴及不适当的宴请;
9、监理机构须爱护使用办公物品,现场办公物品不得外借;
10、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制定一周工作计划
二
十一、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要制订好各部门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
2、从监理组长到专业工程师、监理员逐级管理,专职安全员每日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及时汇报和制止。
3、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检查不安全隐患,并下达预防措施。
4、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会议,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5、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立即向组长汇报,并开始整改,整改结束后,把整改情况向安全组长汇报并记录备案,以便检查。
6、监督监理组各部门以及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各种奖罚制度的实施。
二
十二、工程安全技术监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督实施。
2、工程开工后,充分发挥安全监理职责,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安全工作的效能。
3、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地各项施工过程及工序监督,有权对工地上违反安全施工规则的工序及工种指令停工。
4、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奖励基金及对违反安全操作的进行处罚。
5、认真做好对各项目部上报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案进行组织管理。
6、在充分发挥安全监理职能的同时,对安全技术监理有实效的部门及个人,经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安全监理的工作表现及监督力度欠缺的人员随时调整或撤换。
二
十三、监理组安全活动制度
1、组长、副组长负责监理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监理人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3、每天上班前,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各类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每个职工在上班前、上班后进行安全互查!坚持以“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每周由监理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分析、评比,排除隐患,吸取教训,使全员受到教育。
7、监理组应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使安全生产一贯到底。
8、建立、健全监理组活动台帐,对安全生产内容应详细记录。二
十四、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在禁火区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使用电炉。
2、食堂、宿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和通风设施,保管员必须懂得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一切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电器设备有漏电产生火花现象的,应立即停电检修,要害部门、仓库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5、下班前或节假日,各科室、部门均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有无火种。并关闭好电源开关及门窗。
6、违反禁火制度者,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经予罚款,直到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