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生产准备及投料试车制度_中石化投料试车规定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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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 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制度

(送审稿)

一九九七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做好生产准备和投料试车工作,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有效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1.0.2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企业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大、中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小型项目以及合资建设项目可参考执行。

第1.0.3条 与本制度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计量及各种产品、应按我国和总公司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1.0.4条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要编制好《生产准备工作提纲》,使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中。

第1.0.5条 《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见附录一。第1.0.6条 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稳、经济效益要好”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二章 生产准备 第一节 生产准备的任务

第2.1.1条生产准备的任务一、二、三、组织准备; 人员准备; 技术准备;四、五、六、七、物资准备; 资金准备; 外围条件准备; 经营准备。

第二节 组织准备

第2.2.1条 建设项目在批准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第2.2.2条 建设项目有老厂依托的,公司(总厂)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准备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只增设车间(装置)级的建制的,也要责成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以适应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工作的需要。

第2.2.3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的要求,及时成立试车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生产、施工、设计等单位参加大机组试车、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工作。

第三节 人员准备

第2.3.1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定员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人员进厂计划和年度计划,并按上级下达的劳动指标组织人员进厂。

第2.3.2条 人员准备应注意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的结构和层次。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应尽量达到装置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新员工应从技校、中专、大专、大学毕业生中招聘,经过严格的考试和体检后择优录用。

主要操作、分析、维修人员,应在投料试车两年以前进厂,其他人员应在投料试车一年以前进厂。

第2.3.3条 根据石油化工行业的特点和投料试车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好全员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培训工作,使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具备任职上岗条件。

一、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应重点进行综合性知识教育、系统教育,提高教育水平,适应试车指挥与生产管理的需要。

二、技术人员、班组长和主要操作人员等骨干的培训,应着重组织好专业知识的学习、同类装置实习、进行仿真培训,参加单机和联动试车,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之在投料试车中发挥技术和生产骨干的作用。新工人经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后,一般分如下五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的培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同类装置实习,岗位练兵,模拟仿真培训,参加投料前的试车。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工艺流程,设备性能,电气、仪表、计算机的检测、控制、联动

第2.3.4条 建设单位派人到同类装置实习要成建制地进行,实行“六定”(定任务、定岗位、定实习带队人、定期考核)办法,并与代培单位签订“两包一顶(代培单位包教、包会,在培训师傅监督下顶岗操作)合同。

第2.3.5条 引进装置还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试车的实际需要,认真派出部分精干的生产骨干人员出国进行技术培训,这些人员回厂后,在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求,出国实习人员投产后在本岗位要相对稳定,为装置的稳定运行和装置达标作出应有贡献。

第2.3.6条 在全员培训中,尤其应抓好思想、作风、纪律的整顿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方式促进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激发“爱我中华,振兴石化“的精神,继续发扬石化工业优良传统,开展思想作风练兵,强化管理,从严要求,努力培养一支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四节 技术准备

第2.4.1条 技术准备的重要任务是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技术和编制各种生产技术资料。

第2.4.2条 建设单位要尽早建立生产技术系统,通过参加引进技术谈判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及设计复查等各项技术准备工作,使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工艺、设备、安全等方面技术,具备独立处理各项技术问题的能力。

第2.4.3条 建设单位应根设计要求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于投料试车半年至一年以前,编制除总体试车方案,然后经过反复修改,不断深化、优化、最终审定,确保万无一失。第2.4.4条 《总体试车方案纲要》见附录二。

第2.4.5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的有关资料,在单机试车前编制各种试车方案、参考方案、技术资料、培训教材和管理制度。

一、各种试车方案

1、供电试车方案

包括:外电网到总变电(总降)站、总变到各装置变电所,自备电站与外供电网,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直流供电等方案。

2、供排水系统试车方案

包括:水源地到厂区,原水预处理,脱盐水(精制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冲洗,化学清洗(酸洗)、预膜,污水处理场试车方案;

3、供工业风,仪表风试车方案

保括:空压机试车,设备及其管线吹扫方案。

4、锅炉及供汽系统试车方案

包括:锅炉冲洗、化学清洗(煮炉)、燃料系统、烘炉、安全阀定压、各等级蒸汽管道吹扫,减温减压器、锅炉(两台以上)并网方案;

5、空分装置试车方案

包括:空压机、空分管道及其设备吹扫,气密,裸冷,装填保冷材料等,氮压机,氧压机,液氮、液氧等系统方案;

6、储运系统试车方案

包括:原料、燃料、酸碱、产品(副产品)等进出厂、铁路、码头、中转站等方案;

7、消防系统试车方案

包括:消防水泵及其管道,泡沫、二氧化碳及其它灭火措施等方案;

8、电信系统试车方案

9、装置系统的清洗、吹扫、气密、干燥、置换等方案;

10、装置的三剂(催化剂、干燥剂、溶剂)装填、升温还原及再生方案;

11、其它工业炉化学清洗(煮炉)、烘炉等方案;

12、自备发电机组、事故发电机组、自备热电站等试车方案;

13、装置大机组联动试车、“倒开车”方案等;

14、装置投料试车方案;

15、公用工程和生产装置考核方案。

二、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工艺流程图、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工艺技术规程(包括事故处理预案)、操作手册、分析规程、检修规程、主要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等。同时应编制、印刷好岗位记录和技术台账,模拟仿真培训用仿真机及软件采购开发。

三、综合性技术资料:应包括企业和装置介绍,全厂原材料(三剂)手册、物料平衡手册、产品质量手册、润滑油(脂)手册,”三废”排放手册,设备一览表,阀门及垫片一览表、轴承一览表及联锁整定质等,并及时收集整理随机资料等。

四、培训教材:应包括基础知识教材,专业知识教材,实习教材,国内外同类装置事故实例及处理方法汇编等。

五、管理制度:车间应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十项管理制度,管理部门应制定计划、财务、技术、质量、调度、机动、自动化、计量、科技开发、机动车辆、安全、消防(包括气防)、环保、档案、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劳动工资、行政福利、工业卫生、保卫管理等制度。

第2.2.6条 引进装置应翻译、复制工艺详细说明、电气图、联锁逻辑图、自动控制回路图、设备简图、专利设备结构图、各种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并编制阀门、法兰、垫片、润滑油(脂)钢材、焊条、轴承等国内外规格对照表。

第2.2.7条 试车方案、规程与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

一、试车方案的审批

1、国内重点建设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有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国内石油化工专家和地方消防、劳动、环保、工业卫生等部门审查,总公司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其它建设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一般有建设单位组织审查批准。

2、大机组试车、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审查,试车负责人批准。

3、引进装置的试车方案除按以上两款执行外,还应征求国内外专家意见,并征得他们的确认。

三、规程与管理制度的审批

应按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节

物质准备

第2.5.1条 建设单位应按试车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试车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气、备品备件、润滑油(脂)的种类和数量(包括一次装填量、试车投运量、储备量)的计划,落实供应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

第2.5.2条 需国外定货的部分,应在投料试车前一年以上提出品名、规格、数量,报总公司审批后开展对外采购工作。第2.5.3条 需国内订货部分,应在投料试车一年以前提出计划,组织订货;需国内研制或配套生产的,应尽早落实科研或生产单位。

第2.5.4条 各种化工原材料、润滑油(脂)应妥善储存、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变质。

第2.5.5条 各类备品配件应做好分类、建账、建卡、上架工作,严格执行保管发放制度。

第2.5.6条 应积极组织好进口备品配件的测绘和试制,并做好试用和鉴定工作。

第2.5.7条 各种随机专用工具和测量仪器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设备安装时,施工单位可以借用,在设备开箱检验时,应认真清点、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建设单位基建、生产单位各一份)

第2.5.8条 消防、气防、救护、通讯等器材,应按计划和试车需要配置到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应按标准和有关规定发放。第2.5.9条 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等,应在联动试车前到位。

第五节 资金准备

第2.6.1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概算中各项生产准备费用标准,编制年度生产准备资金计划,并纳入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之中,确保生产准备资金来源。

第2.6.2条 最编制总体试车方案时,应编制试车期间的生产流动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建设单位抓紧筹措资金。

第六节 外部条件准备

第2.7.1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与外部签订的供水、供汽、供电、通讯等协议,并按照总体试车方案要求,落实水、汽、电、通讯开通时间、使用数量、参数等计划。

第2.7.2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厂外公路、铁路、码头、中转站、雨排水、工业废水等工程项目进度及时与有关管理部门衔接开通。第2.7.3条 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环保、消防、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各项措施,主动向地方政府呈报,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第七节 经营准备

第2.8.1条 建设单位要尽早建立销售服务机构和网络,开展市场调查,收集分析市场信息,研究经销策略。

第2.8.2条 投料试车前一年做好产品试销计划,落实产品流向,进行商品注册,按市场需要,满足用户需要,取得用户信任,逐步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

第2.8.3条 编制好产品说明书,通过广告宣传、展销、试销、召开用户座谈会等促销手段,是用户了解到产品质量、性能、使用方法。

第三章 单机试车与工程中间交接 第一节 工程扫尾与单机试车

第3.1.1条 在工程安装基本结束时,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抓扫尾、保试车,按照设计和试车要求,合理组织力量,认真清理工程尾项,并负责整改消缺;建设单位应抓试车、促扫尾,组织好生产人员根据试车进度和要求,协调、衔接好工程的扫尾,确保试车目标的实现。

第3.1.2条 工程按设计内容安装结束后,由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自检合格后,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生产等单位按专业、按单元进行工程质量初评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

第3.1.3条 单项试车范围: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机组及其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安装结束要进行单机试车,其目的是考核性能与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第3.1.4条 大机组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一、系统管道耐压试验和冷换设备气密性试验合格;

二、工艺和蒸汽管道吹扫或清洗合格;

三、动设备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清洗合格;

四、安全阀调试合格,施工、质监、安全、设备部门已确认签字,并进行铅封;

五、同单机试车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调试联调合格;

六、试车所需要的动力、仪表风、循环水、脱盐水及其它介质已到装置;

七、试车方案已批准,指挥、操作、保运人员到位;测试仪表、工具、记录表格准备齐全;

八、单机试车设备具备自己独立系统,与其相关系统已隔离;

九、试车区域已划定,有关人员凭证进入;

十、单机试车需要的工程安装资料,施工单位整理完,能提供试车人员借阅;

第3.1.5条 通用机泵、搅拌机械等单机试车,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组织、建立试车领导小组,由工程单位编制试车方案组织实施,建设(生产)、设计单位参加。

第3.1.6条 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单机试车,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组织,建立试车领导小组,由建设(生产)单位编制试车方案,经过施工、生产、设计、制造厂家等单位联合确认,填报试车申请,有关部门、单位签署意见,经试车负责人批准后进行。

引进装置或引进设备的单机试车方案,尚应征得国外专家的同意。

试车操作由建设(生产)单位熟悉试车方案、操作方法、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3.1.7条 单机试车时需要增加的部分零时设施(如管线、阀门、盲板、过滤器等)由施工单位提出计划,工程管理单位(监理、总承包)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第3.1.8条 单机试车需要的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风、工业风、氮气、可燃气体、润滑油(脂)物料等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

第3.1.9条 单机试车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试车记录,单机试车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设计、制造厂、质监等人员确认、签字,引进装置或引进设备需外商代表确认签字。

第3.1.10条 某些特殊大机组(单)机试车,需要装置自产物料进行试车的,经建设(生产)单位同意后,可留到投料试车阶段再进行单机试车。

第二节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 第3.2.1条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编制方案,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生产、设计单位参加。

第3.2.2条 系统清洗、吹扫、气密要严把质量关,使用的介质、流量、流速、压力等参数及检验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引进装置应达到外商提出的标准。

系统进行吹扫时,要严禁不合格的介质进入板式换热器、冷箱、塔、反应器等设备,管道上孔板、流量计、调节阀、测温元件等在化学清洗或吹扫时应拆除,焊接的阀门应拆掉阀头或者全开。

第3.2.3条 氧气管道、高压管道(高压蒸汽管道)几其它有特殊要求的管道、设备的吹扫、清洗应按有关规范进行特殊处理。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生产、设计、质监等单位参加确认,吹扫、清洗结束后交生产单位进行充氮或其它介质保护。

第三节

工程中间交接

第3.3.1条 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工程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一般按单项工程进行,与生产交叉的技术改造项目,也可办理单位以下的工程中间交接。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第3.3.2条 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一、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

二、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三、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系统吹扫、气密完;

四、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探伤、清扫完;

五、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的除外)

六、大机组用电、蒸汽等动力驱动或用空气、氮气、物料等介质负荷试车完,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七、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八、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经拆除,竖向工程完,防腐保温基本完;

九、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设计变更处理完,其它未完尾项责任明确;

十、工程现场无杂物,无废料,场地整洁。第2.2.3条 工程中间交接内容:

一、按设计对工程实物工作量的核实交接;

二、工程之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与验证;

三、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

四、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

五、随机资料的交接。

第3.2.4条

工程中间交接先由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生产、质监单位按专业、单元工程进行中间验收,最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施工、设计、生产、质监单位参加的中间交接会议,并分别在工程中间交接协议书及附件上签字。

第四章 联动试车

第一节 联动试车的条件

第4.1.1条 联动试车的目的是检验装置的管道、阀门、设备、仪表、计算机、电气等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的要求。第4.1.2条 联动试车包括系统的干燥、置换、三剂装填、水运、汽运、油运等,一般先从单系统开始,然后扩大到几个系统或全部装置的联运。

第4.1.3条 联动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一、单项工程或装置中间交接完毕;

二、设备位号、管道介质名称及流向标志完毕;

三、公用工程已平稳运行;

四、岗位责任制已建立并公布;

五、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人员已经确定;

六、试车方案有关操作规程已印发到个人;

七、各项工艺指标经生产部门批准并印刷发至操作人员;

八、连锁值、报警值经生产部门批准并印刷发至操作人员;

九、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操作考试合格并领到上岗证;

十、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制齐全,发到岗位;

十一、机、电、仪修和化验室已经交付使用;

十二、通讯系统已通畅;

十三、消防、气防材料和烟感、温感、可燃气体报警系防护设施已处于完好状态;

十四、岗位尘毒、噪声监测点已经确定。

第二节

联动试车方案 第4.2.1条 联动试车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施工、设计单位参加。

第4.2.2条 联动试车方案应包括以下方案:

一、试车目的;

二、试车的组织指挥;

三、试车应具备条件;

四、试车程序、禁毒网络图;

五、主要工艺指标、分析指标、连锁值、报警值;

六、开停车及正常操作要点,事故处理措施;

七、试车物料数量与质量要求;试车保运体系。第4.2.3条

联动试车前,必须有针对性的组织试车人员参加认真学习方案。

第二节 系统干燥、置换、三剂装填

第4.3.1条 系统干燥、置换、按设计要求编制方案,按工艺流程顺序进行,检测数据符合标准,经试车负责人审核验收后,还要做好保护工作。

第4.3.2条 系统介质一般为干燥空气、氮气、脱水溶剂,气体的露点、溶剂的含水量等具体指标应符合工艺规定。

第4.3.3条 系统置换应根据物料的性质,采用相应置换介质。第4.3.4条 三剂装填应按设计要求和装填方案进行,要有专人负责,装填完毕后应组织检查,试车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封闭,引进装置还应取得国外专家的确认。

第五章 投料试车

第一节 投料试车的条件

第5.1.1条 投料试车前必须认真组织检查确认是否具备投料试车条件,国家重点项目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检查,其他项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检查。

第5.1.2条 投料试车营具备的条件见附录三。

第5.1.3条 投料试车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心组织,发扬“三种精神”(全局精神、拼搏精神、科学精神),做到“四不开车”条件不具备不开车,程序不清不开车,指挥不在现场不开车,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开车)。

第5.1.4条 北方地区投料试车应避开严冬季节,否则要制定冬季试车的特殊方案,落实防冻、防凝措施。

第二节 投料试车的标准 第5.2.1条 投料试车应达到的标准:

一、投料试车重要控制点正点到达,连续运行产出合格产品,一次投料试车成功;

二、投料试车出产品连续运行一个生产周期后,达到装置生产能力,中间不安排停车整改消缺或检修;

三、安全、消防、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做到“三同时”,检测指标符合标准;

四、不发生重大设备、操作、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

五、做好物料平衡,控制好试车成本和生产成本,经济效益好。

第三节 透料试车范围及方案

第5.3.1条 投料试车应由建设单位(生产)负责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设计、施工单位参加。第5.3.2条 投料试车范围及方案包括:

一、生产装置;

二、公用工程;

三、消防系统;

四、原料、燃料、产品储运系统。

五、自备发电机组,热电站的试车、并网及供电、供气。第5.3.3条 装置投料试车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装置状况及试车目的;

二、试车组织指挥系统;

三、试车应具备条件;

四、试车程序与试车进度;

五、试车负荷与原材料平衡;

六、试车的水,电,汽,风,氮气平衡;

七、工艺技术指标、联锁值、报警值;

八、开停车与正常操作要点及事故处理措施;

九、环保措施;

十、安全、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十一、试车保运体系;

十二、试车难点及对策;

十三、试车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第四节

“倒开车” 第3.4.1条 “倒开车”系指在主装置或主要工序投料之前,用外供物料或中间产品先期把下游装置或后工序的流程打通,待主装置或主要工序投料时即可连续生产。通过“倒开车”,充分暴露下游装置或后工序在设计、施工、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以保证主装置投料后尽快打通全流程,做到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第3.4.2条 建设(生产)单位在编制试车方案时,应根据装置工艺特点,原料供应的可能,尽量采用“倒开车”方法。

第四节 试车队伍

第5.5.1条 引进装置投料试车,应组织以建设(生产)单位为主,设计、施工单位、国内对口厂试车指导队(亦称开车队)以及国外专家参加的“五为一体‘的试车队伍,非引进装置可组成”四位一体“的试车队伍。

第5.5.2条 建设单位在投料试车期间,应建立各级试车指挥系统,负责领导和组织试车工作。并应组成试车的技术顾问组。第5.5.3条 设计单位应派出以设计总代表为首的现场服务组,处理试车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第5.5.4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提前落实国内试车指导队及国外专家来现场的人员和时间。在试车中认真吸取国内外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作用。第5.5.5条 《聘用国内技术顾问和试车指导队的办法》见附录四。第5.5.6条 组织保运体系,负责试车保运工作。

一、建设(生产)单位应建立有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施工、设计、生产等单位参加的强有力保运领导班子,统一指挥试运期间的保运工作。

二、本着“谁安装谁保运”的原则,施工单位应实行安装、试车、保运一贯负责制。电气、仪表的保运也可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参加,建设(生产)单位在工程中间交接后应与施工单位签订保运合同。

三、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保运的具体实施;若生产单位自己负责保运工作,由生产部门组织检修部门实施。

四、运。

第六章 生产考核

第6.0.1条 生产考核是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对装置进行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产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经济效益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全面考核。引进装置应通过考核,确定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合同保证值。保运人员应24小时值班,做到随叫随到,“跟踪“保第6.0.2条 建设项目未经生产考核不得向国家交工验收; 第6.0.3条 生产考核应有建设(生产)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科研单位也应参加。

第6.0.4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研究等单位做好如下生产考核的准备工作:

一、组织以建设(生产)单位为主,设计、施工、研究等单位参加的生产考核工作组,编制考核方案,全面进行考核工作。二、三、四、五、研究和熟悉考核资料、计算公式、基础数据; 查找可能影响考核的隐患和问题; 效正考核所需的计量仪表; 印好考核原始记录表格。

第5.0.5条 生产考核应在装置满负荷持续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并具备下列条件后进行:

一、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解决;

二、动设备运转正常,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自动控制仪表、连锁全部投入使用;

四、分析人员已能胜任样品分析,分析方法已经确认;

五、原料、燃料、化学药品、润滑油脂、备品配件等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储备量能满足考核时的需要;

六、上、下游装置的物料衔接已落实,产品、副产品等的出厂渠道已畅通。

第5.0.6条 引进装置的生产考核除了应具备第6.0.5条的条件外,中外双方还应确认计算公式,分析方法,计量仪表,考核时间,应记录的数据等。第5.0.7条 生产考核内容:

一、装置生产能力;

二、原料、燃料及动力消耗;

三、主要工艺指标;

四、产品质量;

五、自控仪表和联锁投运情况;

六、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

七、“三废“排放指标;

八、环境噪声起强度和有害气体、粉尘浓度;

九、设计和合同规定要考核的其他项目。第6.0.8条 生产考核的时间一般规定为72小时,引进装置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6.0.9条 建设(生产)、设计、科研单位应共同提出考核评价报告,由参加考核单位的各专业负责人签字。引进装置还应由参加考核的国外专家或总代表签字。第6.0.10条 生产考核遗留问题的处理:

一、生产考核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建设单位与设计、科研单位协商解决,一般不再组织重新考核;达不成协议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决或重新确定考核日期,但重新考核以一次为限。

二、引进装置考核达不到合同保证值时,应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并载入考核协议附件,明确解决方法和期限。

第6.0.11条 生产考核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应对试车各前期和生产考核的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分析、按装置或项目写出试车和生产考核总结,并报总公司。

附录一

《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生产准备工作是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内容之一,需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抓早抓好,使生产准备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一、组织准备

生产准备的机构设置应始终贯彻总公司关于改革工厂设计模式的精神,按新厂新机制的要求,并按工程建设初期、工程建设阶段、投料试车阶段来设置试车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

二、人员准备1、2、度计划。(1)(2)间;

3、(1)(2)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人员培训方法与步骤: 一般基础知识学习、专人员类别、来源、素质要求;

领导骨干、技术人员、工人调配或招聘到岗时编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设计定员。

根据批准的设计定员,编制劳动力进厂总计划和年业知识学习、对口装置(厂)和出国实习、参加工程安排和单机试车、现场练兵、模拟仿真培训等阶段。(3)(4)(5)(6)(7)

培训单位的选择及时间安排。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生产技术人员及领导干部的培训。各阶段及各类人员培训的考试、考核。编制人员培训总网络计划及阶段计划。

三、技术准备

1、技术资料、图纸、操作手册的翻译编印;

2、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3、编制各类综合性技术资料;

4、编制各项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5、编制大机组试车和系统吹扫、气密、干燥、置换方案,化学清洗方案,三剂装填方案。

6、编制储运、公用工程、自备发电机组、热电站、锅炉、消防等试车方案。

7、编制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总体试车、生产考核方案。

8、模拟仿真培训技术准备;

9、国内外资料编制(翻译)出版计划;

10、各种试车方案的编制计划

11、技术准备总网络计划。

四、物质准备

1、主要原料、燃料及试车物料;

2、辅助材料,三剂,化学药品;

3、润滑油(脂);

4、备品配件库存,国内外订货计划,进口备品配件测绘、试制安排;

5、引进装置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气,润滑油脂国内配套情况;

6、生产专用工具、工器具、管道、管件、阀门等;

7、安全、消防、气防、救护器材,劳动保护等;

8、运输车辆、铁路、码头方面;

9、生产记录、办公用品

10、通讯器材,包装材料;

11、、其它物质。

五、资金准备

1、编制年度生产准备资金需要计划,列入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之中;

2、编制大机组试车、系统吹扫、气密、化学清洗、联动试车等阶段的费用计划,投料试车阶段的费用计划,从投料到年终试车成本控制计划;

3、编制各阶段的流动资金计划,筹措资金。

六、外部条件准备

1、落实外部供给电力、水源、蒸汽等动力的联网及供给时间;

2、厂外道路、雨排水、工业污水等工程的接通;

3、外部电信以内部电信联网开通时间;

4、安全、消防、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锅炉压力容器等申报、审批、取证;

七、经营准备

1、市场调查、企业产品在本地区及周边省市区的需要使用情况,收集市场信息,研究销售策略。

2、召开用户座谈会,宣传介绍企业产品质量、性能、使用方法。

3、落实产品流向,汽运、铁路、船运方式。

4、编制产品说明书,介绍产品质量、性能。

5、组织企业产品商标设计,进行商标注册。

八、生产准备统筹网络计划

降生产准备七项内容及大机组试车、系统吹扫、气密、干燥、置换、三剂装填、联动试车、“倒开车”、投料试车等方面,按年、季、月绘制出重要控制点;按公用工程、生产装置等绘制统筹网络图,并纳入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中。

附录二

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一、工程概要

1、生产装置、公用工程的建设规模及建设情况

2、原料、燃料、动力供应及产品流向

二、总体试车方案的编制依据与编制原则

三、试车的指导思想和应达到的标准

四、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五、试车组织机构与指挥系统

1、试车三级组织机构与指挥

2、技术顾问组

3、试车保运系统

六、试车进度

1、试车进度的安排原则、试车进度、投入原料与出合格产品的时间

2、试车程序、主要控制点、装置考核与试生产时间安排

3、试车统筹进度关联图

七、物料平衡

1、投料试车的负荷

2、主要原料消耗计划指标与设计值(合同保证值)的对比

3、物料平衡表

(1)、主要产品产量汇总表(2)、主要原料消耗指标表(3)、投料试车运行状态表(4)、经济技术指标(5)、主要物料投入产出图

八、燃料、动力平衡

1、燃料、水、电、汽、风、氮气的平衡

2、附表

(1)燃料平衡表(2)用电计划图(3)热负荷表(4)蒸汽用量平衡表(5)用水平衡表(6)氮气平衡表

九、环境保护

1、环境检测及“三废”处理

2、“三废”处理措施、方法、标准

3、“三废”排放及处理一览表

4、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

十、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

1、系统设施(包括安全连锁系统,紧急排放系统,安全、报警、检测系统,泄压、防爆系统,关键设备保护措施,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保管、使用、运输措施等)。

2、工业卫生设施(包括防尘、防噪声、防放射性等)。

3、消防系统

4、投料试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表

十一、试车难点及对策

试车程序、“倒开车”、装置负荷、物料平衡等方面的难点分析及相应的对策。

十二、经济效益预测

1、测算条件

2、测算结果及分析

十三、其它需要说明和解决的问题

附录三

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投料试车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批准的试车方案和程序进行,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少,应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防过”的原则,在投料前严格检查和确认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工程中间交接完成1、工程质量合格;

2、“三查四定”的问题整改消缺完毕,遗留未项已处理完成;

3、影响投料的设计变更项目已施工;

4、工程已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5、现场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

6、设备位号和管道介质名称、流向标志齐备;

7、现场清洁、无杂物、无障碍。

二、联动试车已完成1、吹扫、清洗、气密、干燥、置换、三剂装填、仪表联效等已完成并确认;

2、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在线分析仪表、仪器经调试具备使用条件、工业空调已使用;

4、仪表、计算机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调校完毕,准确可靠;

5、岗位工器具已配齐。

三、人员培训已完成1、国内同类装置培训、实习已结束;

2、已进行岗位练兵、模拟练兵、反事故练兵,达到“三懂四会”(三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方案规程,六会:会识图,会操作,会维护,会计算,会联系,会排除事故)提高“六种能力”(思维能力,操作、作业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反事故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自我约束能力);

3、各工种人员经考试合格,已取得上岗证;

4、已编绘国内外同类装置事故案例,并组织 学习,对本装置试车以来的事故苗头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已进行分析总结,吸取教训。

四、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已落实

1、岗位分工明确,班组生产作业制度以建立;

2、公司(总厂)分厂、车间三级试车指挥 系统已落实,干部乙值班上岗,并建立例会制度;

3、公司(总厂)分厂两级生产制度已建立;

4、岗位职责、巡回检查、交接班等十项制度已建立;

5、已做到各种指令、信息传递文字化,原始记数字表格化。

五、经上级批准的投料试车方案已向生产人员交底

1、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法等已人手一册,投料试车方案主操以上人员已人手一册;

2、每一试车步骤都有书面方案,从指挥到操作人员均已经掌握;

3、已落实“看板”或“上墙”管理;

4、已进行试车方案交底、学习、讨论;

5、事故处理预想方案已经制定并落实;

九、保运工作已落实

1、保运范围、责任划分;

2、保运队伍已组成;

3、保运人员已经上岗并佩戴标志;

4、保运设备、工器具已落实;

5、保运值班地点已落实并挂牌,实行24小时值班;

6、保运后备人员已落实;

7、物资供应服务到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

8、机、电、仪修人员已上岗。

六、供排水系统已正常运行

1、水网压力、流量、水质符合工艺要求,供水稳定;

2、循环水系统预膜已合格,运行稳定;化学水、消防水、冷凝水系统均已投运,运行可靠。

七、供电系统已平稳运行

1、以实现双回路、双电源运行

2、仪表电源稳定运行

3、保安电源已落实,事故发电机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电力调度人员已上岗值班;

5、供电线路维护已落实,人员开始倒班运行。

九、蒸汽系统已平稳供给

1、蒸汽系统已按压力等级并网运行,参数稳定;

2、无明显跑、冒对、滴、漏,保温良好。

十、供氮、供风系统已运行正常

1、工业风、仪表风、氮气 系统运行正常;

2、压力、流量、露点等参数合格。

十一、化工原材料、润滑油(脂)准备齐全

1、化工原材料、润滑油脂已全部到货并检验合格;

2、“三剂”装填完毕;

3、润滑油三级过滤制度已落实,设备润滑点已明确。

十二、备品配件齐备

1、备品配件可满足试车需要,以上架,帐物相符;

2、库房以建立昼夜值班制度,保管人员熟悉库内物质规格、数量、存入地点、出库及时准确。

十三、通讯联络系统运行可靠

1、指挥系统电话畅通;

2、岗位电话已开通好用;

3、直通、调度、火警电话可靠好用;

4、无线电话、报话机呼叫清晰。

十四、物料储存系统已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原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储罐均已吹扫、试压气密、干燥、氮封完;

2、机泵、管线联动试车完,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3、储罐防静电、防雷设施完好;

4、储罐呼吸阀已调试合格;

5、储罐位号、管线介质名称与流向、罐区防火有明显标志。

十五、运销系统已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铁路、公路、码头及管道运送系统已建成投运;

2、原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交接的质量、数量、方式等制度已经落实;

3、不合格品处理手段已落实;

4、产品包装设施已用实物料试车,包装材料齐全;

5、产品出厂检验、装车、运输已演习。

十六、安全、消防、紧急救护已完善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台账齐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经安全教育后取证上岗;

2、动火制度、禁烟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以建立并公布;

3、消防巡检制度、消防车现场管理制度已制定,消防作业方案已落实,消防道路已畅通,并进行过消防演习;

4、岗位消防器材、护具已备齐,人人会用;

5、气体防护、救护措施已落实,制定气体防护预案并演习;

6、现场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符合要求,职工紧急救护常识已经普及;

7、生产装置、罐区的消防泡沫站、汽幕、水幕、喷淋以及烟火报警、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已投运,完好率达100%;

8、安全阀试压、调校、定压、铅封完;

9、锅炉等压力容器已经劳动部门确认并发证;

10、盲板等有专人管理、设有台账,现场挂牌;

11、现场急救站已建立,并备有急救车等,实行24小时值班。

十七、生产调度系统已正常运行

1、公司(总厂)、分厂两级调度体系已建立,各专业调度人员已配齐并考核上岗;

2、试车调度工作的正常秩序已形成,调度例会制度以建立;

3、调度人员已熟练各种物料运输方案,厂际、装置间的互供物料关系明确且管线已开通;

4、试车期间的原料、燃料、产品、副产品及动力平衡等均已纳入调度系统的正常管理之中。

十八、环保工作达到“三同时”

1、生产装置“三废”预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

2、“三废”处理装置已建成投运;

3、环境检测所需的仪器、化学药品已齐备,分析规程及报表已准备完;

4、环境管理制度、各装置环保控制指标、采样点及分析频率等经公布执行。

十九、化验分析准备工作已就绪

1、中化室、分析室已建立正常分析检验制度;

2、化验分析项目、频率、方法已确定,仪器调试完,试剂已齐备,分析人员已上岗;

3、采样点已确定,采样器具,采样责任已落实;

4、模拟采样,模拟分析已进行。

二十、现场保卫已落实

1、现场保卫的组织、人员、交通工具等已落实;

2、入厂制度、控制室等要害部门保卫制度已制定;

3、与地方联防的措施已落实并公告。二

十一、生活后勤服务已落实

1、职工通勤车满足试车倒班和节日加班需要,安全正点;

2、食堂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到送饭到现场;

3、倒班宿舍管理已正常化;清洁卫生制度落实 二

十二、试车指导人员和国外专家已到现场

1、国内试车指导队和国外专家已按计划到齐;

2、国内试车指导人员和国外专家的办公地点、交通、食宿等已安排就绪;

3、现场翻译已配好;

4、投料试车方案已得到国外专家的确认,国内指导人员的建议已充分发表。附录四

聘请国内技术顾问和指导队的办法

石油化工装置投料试车,各种参数波动大,异常情况多,职工队伍新,为了充分吸取相同或类似装置的经验,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在试车期间可根据不同情况,聘请国内专家担任技术顾问或试车指导队协助开车。具体方法如下:

一、工作任务

1、技术顾问或试车指导队人员在试车指挥部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试车工作;

2、技术顾问是层次较高的技术指导人员,应参加技术顾问组工作;

3、试车指导队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参加车间、岗位的试车工作,只起指导作用,一般直接进行操作;

4、试车指导人员要以主人翁俄态度积极参与试车工作,协助聘请单位审查试车方案,检查确认投料试车条件,在试车中进行操作指导,带思想、带作风,传技术。

二、人员的组成1、技术顾问一般为本专业较知名的专家,可点名聘请;

2、试车指导队由受聘单位选派思想作风好,技术过硬、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组成,并指定一名精通技术、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带队。

三、聘用方法

聘用技术顾问和试车指导队应在投料试车半年前,由聘请单位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提出关于拟聘请的技术顾问名单和开车指导队人数、专业、对口厂家、装置名称及工作时间的报告,总公司工程建设部与受聘单位协调后下达通知,由聘请单位与受聘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聘请单位应向受聘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聘请单位除给于受聘人员适当的生活补助外,不再向受聘单位提供其他费用。

3、工作结束后,由总公司向受聘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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