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_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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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

一、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资,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

2.书写病历。新入院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历小结。

3.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检验等工作。

4.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处理和交待的病员,应向值班医生重点交班并写好交班记录。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对上级医师查房(巡视等)应详细汇报病员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严防差错事故。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积极参加科研工作。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告知等谈话手续。

10.按计划参加门诊,急诊工作,并执行门诊,急诊工作制度。

二、临床各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医疗文件修改,病案讨论,会诊,转诊等各项工作。

3.按时查房,具体参加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和技术操作。

4.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及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5.负责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先进医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作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工作。

9.按医院规定参加值班、门诊、出诊、会诊工作。

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作者: 来源:中国安全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点击数: 108

三、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的培养及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工作和特殊疑难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副主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医疗,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和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进行科学研究,提高医疗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7.每周不得少于两个半天的门诊工作。

四、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医生交接班制度

11、新技术准入制度

12、病例管理制度

13、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五、疑难病例讨论时,主管医师应记录哪些内容?

1、讨论日期

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3、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4、参加人员发言

5、讨论意见

6、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

六、会诊制度的内容

1、急诊会诊

2、科内会诊

3、科间会诊

4、全院会诊

5、院外会诊。

七、三级医师查房应重点巡视的内容

1、住院医师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

2、主治医师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⑴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⑵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⑶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⑷、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⑴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⑵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⑶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⑷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

医疗核心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

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例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的内容:⑴、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⑵、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⑶、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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