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院纪律考勤制度_纪律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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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纪律考勤制度
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纪律意识,促进我院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活动考勤
(一)要求
1.规定参加活动的同学均应按时参加活动 2.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提前请假
3.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活动期间秩序,保持活动有序进行
(二)检查监督
1.考勤时间为活动开始前十分钟
2.纪检部负责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考勤,对点名不到者扣个人量化分5分
3.带队组长在考勤结束后及时把考勤结果报给纪检部
二、讲座考勤
(一)要求
1.规定参加讲座同学均应按时参加讲座 2.遵守讲座纪律
3.有事不能参加讲座者应提前请假
4.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场,不无故缺席
(二)检查监督
1.讲座考勤实行班长负责制,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讲座
2.讲座考勤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检查,根据学院规定点名,点名不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除外),扣个人量化分5分。检查结果当天公示并报学生会纪检部备案,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的依据
3.讲座检查由各班班长负责配合院检查人员考勤,并将缺席人数报院检查人员。班干部考勤不实者,一次给与通报批评,两次给与其停职反省,并酌情给与其纪律处分
4.检查时,各班学生应对检查人员文明礼貌,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 5.讲座结束后把考勤情况及时统计,考勤结果必须有负责人签名,禁止修改涂抹
三、自习考勤
(一)要求
1.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晚必须按时在教室内上自习
2.因故不能参加自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而又点名不到者,一律按旷课论处
3.各班班长负责晚自习期间秩序,保持教室安静,严禁在教室内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接打手机
(二)检查监督
1.考勤时间为第一节上课后和第二节下课前十分钟。
2.纪检部负责对每个班级进行考勤,每天晚上查两次,对点名不到者按旷课处理,旷课一节课扣个人量化分2分。
3.带队组长在考勤结束后及时把考勤结果报给纪检部。
四、课堂考勤
(一)要求
1.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上课时应保持课堂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接打手机等
2.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并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二)检查监督
1.成立外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生会主席任主任,学生会副主席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班长组成2、检查由副主任协调委员会成员交叉点名考勤,每位成员负责一个班级,每周轮换一次
3.制定课堂考勤登记表,由轮值委员会成员负责考勤登记,每周轮换考勤时交由下一委员
4.根据学院规定上课时间每天点名两次(上午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十分钟纪律检查人员准时对每个班级进行课堂考勤,对点名不到者按旷课处理,每旷课一节扣个人量化2分 附:考勤奖惩
1、各项考勤结束后及时将考勤结果报纪检部,纪检部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备案,并及时把违纪同学名单在宣传栏张贴通报。
2、以上四项考勤综合量化,量化分累计。
3、纪检部每两周将考勤情况汇总,并及时报辅导员办公室,由院对违纪情况严重者作出相应的处分,并在宣传栏公示,把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60分者,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7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80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9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
个人量化分扣除超过100分者上报学校,由学校处理。
不尽事宜,解释权归兰州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