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_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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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燕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人事行政部的管理,并设置监督、检查。
第二条 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第三条 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8:30-18:30(冬季执行17:30)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四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第五条 公司打卡的方式为指纹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应提交书面说明,由主管签字,交行政人事登记,有事因或病因早退者应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字,并提交人事行政部;
第六条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第七条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第八条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且当月不超过5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且当月不超过5次。
第九条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的;(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4)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迟到早退、早退一次,且在15分钟以内扣除薪资5元;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10元;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3)旷工半日,扣除当日薪资70%;旷工一日,扣除2日薪资;
(4)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5)当月旷工累计5日,全年旷工累计15日的,予以辞退。
(6)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人事行政部批准,可记嘉奖一次
(7)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薪资10元;当月超过4次,记警告处分一次。(8)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扣薪处分。(9)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扣除薪资3日处分。
请假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第十四条 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 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因工伤导致的病假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病假1日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报部门经理,人事备案;(2)病假3日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3)病假超过3日以上的,由主管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第十八条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事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第十九条 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第二十条 事假的批准权限为:
(1)事假1日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2)事假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 除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 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给予双倍扣除工资处理。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由人事行政负责
重庆燕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