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_院感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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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重症医学科 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 指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期间,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主要包括跌倒、压疮、管道滑脱、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非正常的意外事件等。
二、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要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科护士长及护理部,3天内填报《山东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科护士长及护理部或医院行政值班,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当事科室应在3天内填报《山东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三、结果分析与反馈
1、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落实。
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对上报事件进行分类,常规分为不可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3类,重点关注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事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3、护理部将评析的事件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及科室。每季度在护士长会议上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匿名通报,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四、奖罚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患者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在讨论及通报中隐去当事者姓名、科室。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科室当月奖金20%。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0%,;护士长隐瞒不报者,扣发护士长当月管理奖50%。
五、其他
1、发生差错事故者,执行护理部《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2、发生皮肤压力伤者,执行护理部《皮肤压力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