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考勤制度_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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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考勤制度
根据管委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学习讨论活动,特制定如下学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关于师德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学出新意、学出成效。
二、学习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书面学习与聆听报告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
(一)、集中学习安排
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
(3)、《房屋登记管理办法》
(4)、《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
(5)、《泥草房改造实施意见》
(6)、《城市廉租房管理办法》
(7)、《三个代表》
(8)、《科学发展观》
(二)、自学时间自己根据工作情况适当的安排。
(三)、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有关学习和报告
三、有关学习要求
1、建立学习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必须全员参加,因公出差或事假病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后要及时补课,保证参与率达到100%。对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做出严肃的批评。
2、保证学习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主要利用周四学习时间和晚上、双休日时间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4天,个人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学时。
4、认真撰写笔记。读书笔记不少于6000字,每次集中学习写出1000字的心得体会,并将学习讨论活动贯穿于集中教育活动的始终。
6、搞好学习总结。学习动员讨论阶段结束后要对学习活动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撰写学习总结。学习总结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不少于1500字。
2011年1月6日
房产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韩冬岩
成员:殷玉文、李微微、景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