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学术报告厅管理制度_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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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学术报告厅管理制度

多媒体学术报告厅是学院主持各项会议和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活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厅的使用限院属各职能部门和教职员工用于举办院内会议、学术等活动,外单位借用需经领导批准。

第二条 使用部门或个人需提前到院办公室对报告厅的使用原由进行说明,管理人员在没有其他会议冲突的情况下报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三条 报告厅内设备的开、关不宜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仪关机时,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一般要超过三分钟),才能切断电源,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移动设备,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和接线。严禁学生私自操作机器,发现设备损坏或机器故障,将报学院相关部门严厉处分。

第五条 申请使用多功能报告厅的部门应指定本次报告的负责人,于报告开始前30分钟会同多功能报告厅的管理人员一起开门。报告厅的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报告的具体要求准备好各种设备。申请本次报告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报告的使用过程,并监督报告期间设备的正常使用,如遇到问题应及时通知多功能报告厅管理人员处理。

第六条 报告会或活动前,由申请报告的负责人组织人员安静、有序入场,并维持报告期间的秩序。

第七条 入场前请清理鞋底泥土等污物,保持报告厅内的卫生。

第八条 入场后应保持报告厅内安静、整洁,严禁打闹、喧哗,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报告厅内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沙发椅子存放托板的地方存放垃圾,严禁乱写乱画。

第九条 报告厅使用之后,由申请报告的负责人安排人员打扫卫生,经报告厅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 在离开报告厅前发生的一切人为损坏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如实说明情况,如造成损坏则按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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