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_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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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把好干部的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聘用采取公开招聘及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热心学生会工作、认真踏实,有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和精神,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或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并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的同学,均可应聘为学生会干部.对某方面具有特长、有利于学生会开展工作者,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和指导老师批准,可破格任用。
3、应聘人员必须填写《学生会竞选申请表》受聘人员采用公开竞选方式,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录用。一经录用,受聘同学即可成为学生会成员须遵守本会各项章程与条例和工作安排,并尽力完成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
4、对某方面具有特长、有利于学生会开展工作者,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和指导老师批准,可破格任用。各系可推荐优秀学生到院学生会挂职,挂职时间最长为一个学期。
5、如有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而离职,应由本人填写履历表(如要辞职要先将辞职信递交上级负责人)主席团认可后交回本人手中,办公室取消此人档案。
6、干部任期为一年,如有下列之一者,可主动申请辞职,学生会经校领导批准也有权罢免:
(1)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或严重有损于学生会形象行为的。
(2)严重失职,工作很被动或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学习不认真,成绩在班级中排名居后的。
(4)例会3次无故缺席的。
(5)计划、小结或总结累计3次未交的。
(6)因违纪而被学校纪律处分的。
7、学生会干部采取换届选举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主席团的聘用采用公开招聘、统一竞选、择优录用的方式。
(2)新的主席团选举产生后,组织开展干部纳新活动,确立中层干
部(各部部长)。采用公开招聘、统一竞选、择优录用的方式。
(3)基层干部的纳新由中层干部开展,采用公开招聘、统一竞选、择优录用的方式,由分管副主席负责。
8、学生会采取人事调整制度。
(一)中期调整
(1)时间:第二个学期初期。
(2)调整办法:对于违反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经教育无效者,由
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主席团批准,予以解聘。根据部长及分管副主席的意见决定人事的调整。对副部长以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部长以上
成员要述职,按照评议的结果确定调整。
(二)试用期调整
(1)时间:干部试用期间。
(2)调整办法:如有学生会成员在试用期内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由所在部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主席团讨论,批准归档后,可转正或升迁,人事变动完成。如有学生会成员在试用期内工作消极懈怠,或屡次违反学生会制度而受纪律处罚等情况,将由该部门向主席团提出罢免申请,经主席团讨论,批准归档后,罢免申请通过,人事变动完成。
(三)日常的调整
(1)时间:平时。
(2)调整办法:学生会各干部可跨部门平等移动。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或由个人提出申请,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讨论决定,下发调动通知,秘书处归档后,调动文件生效,人事变动完成。各系挂职干部,由于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主席团讨论后,可转入院学生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