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_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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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工程协调会的召集人、参加单位、会议地点、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旨在规范各种会议管理,以便更好地协调工程建设中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定义
工程协调会包括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等。
3.责任
会议召集单位:负责通知、主持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并按各文件资料有关要求发放参加单位。
会议参加单位:负责按要求参加相应会议,并准备好有关资料。各单位依据其内部的管理规定负责进行收、发文管理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
4.规定
有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因客观原因不能与会的人必须向组织会议的部门请假。所有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把通讯设备关闭或打到静音状态,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工程例会
5.1月度计划平衡会
5.1.1月度计划平衡会由监理公司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代表等。
5.1.2月度计划平衡会定于每月25 日召开。
5.1.3各参会单位应会前准备好与会相关的资料(书面、电子版),书面资料与会期间使用,电子版资料会前4个小时发至会议主持单位。
5.1.4月度计划平衡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5.1.4.1 上月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检查施工承包商二级网络计划及月度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
5.1.4.2 资金预付、到位情况。
5.1.4.3 协调设计方面的问题,包括图纸的交付进度、设计变更及设计交底和会审中产生的问题。
5.1.4.4 物资、设备供应情况。
5.1.4.5 下月工程计划安排。
5.1.4.6 整个工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确定问题的完成时间、责任人。
5.1.5 会后由监理公司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总监签发。
5.1.6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分管计划的副经理(副总)或以上人员参会。
5.2月度质量例会
5.2.1月度质量例会由监理公司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代表等。
5.2.2月度质量平衡会定于每月25 日召开。
5.2.3各参会单位应会前应准备好与会相关的资料(书面、电子版),书面资料与会期间使用,电子版资料会前4个小时发至会议主持单
位。
5.2.4月度质量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5.2.4.1各单位汇报本月质量验收及质量控制情况
5.2.4.2检查上次会议议定的质量计划的落实情况。
5.2.4.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2.4.4制定下月质量控制及工作计划。
5.2.4.5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期限。
5.2.5会后由监理公司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总监签发。
5.2.6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分管质量的副经理(副总)或以上人员参会。
5.3月度安全例会
5.2.1月度安全例会由监理公司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等
5.2.2月度安全例会定于每月25 日召开。
5.2.3各参会单位应会前应准备好与会相关的资料(书面、电子版),书面资料与会期间使用,电子版资料会前4个小时发至会议主持单位。
5.2.4月度安全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5.2.4.1施工单位汇报上月安全情况、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控制重点。
5.2.4.2监理单位检查上月现场安全情况,检查各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应该控制的重点。
5.2.4.3建设单位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控制重点,并提出意见与要求。
5.2.5会后由监理公司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总监签发。
5.2.6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副总)或以上人员参会。
5.4 周协调会
5.4.1 周协调会由监理公司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代表等。
5.4.2 周协调会每周五召开。
5.4.3各参会单位应会前准备好与会相关的资料(书面、电子版),书面资料与会期间使用,电子版资料会前4个小时发至会议主持单位。
5.4.3 周协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5.4.3.1 上周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
5.4.3.2 施工质量的控制情况。
5.4.3.3 安全管理情况。
5.4.3.4 设计图纸的交付进度。
5.4.3.5 物资供应情况。
5.4.3.6 下周施工的计划安排。
5.4.3.7 施工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确定责任单位和落实期限。
5.4.4 会后监理公司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总监签发。
5.4.5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的常务副经理(副总)或以上
人员参会。
6专题会
6.1在以下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专题性会议:
6.1.1某一参建单位提出召开会议要求并确有必要时。
6.1.2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技术性问题需要各方进行讨论时。
6.1.3工程突发事件需要各方协调时。
6.2专题会议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
6.3专题性会议的主要内容:
6.3.1主持人宣布会议主要议程。
6.3.2根据议程安排展开讨论或进行协调。
6.3.3确定所讨论协调事项的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和期限等。
6.4专题会议纪要及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总监理师审查后签发。必要时要求有关单位的代表签字。
6.5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或以上人员参会。
7.调试协调会
7.1 调试协调会由调试单位召集并主持。
7.2 调试协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7.2.1 讨论协调测点数量、位置、加工安装事宜。
7.2.2 调试仪器、材料供应。
7.2.3 调试标准和方法。
7.2.4 调试分工。
7.2.5 分部试运及总启动调试计划、方案。
7.2.6各单位需要协调的问题。
7.3 由调试单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调总签发。
7.4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分管调试的副经理(副总)或以上人员参会。
8.附则
因为工程需要,确实要进行各方协调而举行的会议,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前进行通知,联系各方参与单位。
各种会议通知应写明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单位和各单位要准备的会议资料。
重要会议召集单位应编制会议指南,为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议题的资料应提前分发至与会代表,以便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会议时间、地点或取消会议,召集单位应提前通知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