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磨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优秀)_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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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1 会议决议„„„„„„„„„„„„„„„„„„„„1
第一章
十八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
二、安全奖惩制度„„„„„„„„„„„„„„„„„2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3
四、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
五、安全检查制度„„„„„„„„„„„„„„„„„5
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6
七、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7
八、入井检身制度„„„„„„„„„„„„„„„„„8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9
十、交接班制度„„„„„„„„„„„„„„„„„12
十一、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4
十二、事故报各制度„„„„„„„„„„„„„„„16
十三、安全大检查、安全活动日、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17
十四、班前会议制度„„„„„„„„„„„„„„„20
十五、井巷维修制度„„„„„„„„„„„„„„„21
十六、矿井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22
十七、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的执行方案„„„23
十八、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24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初次施顶的安全技术措施„„„„„„26
二、采煤工作面收尾的安全技术措施„„„„„„„„27
三、采掘工程过断层时的安全措施„„„„„„„„„28
四、巷道掘进贯通安全技术措施„„„„„„„„„„30
五、巷道掘进接近老空区的安全措施„„„„„„„„32
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3
3七、独头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34
八、重点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措施„„„„„„„„„„36
九、主要通风机安全技术措施„„„„„„„„„„„43
十、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44
十一、综合防尘措施„„„„„„„„„„„„„„„45
十二、井下焊接安全技术措施„„„„„„„„„„„46
十三、储煤场防灭火措施„„„„„„„„„„„„„47
十四、坑木场防灭火措施„„„„„„„„„„„„„48
十五、矸石场防灭火措施„„„„„„„„„„„„„49
十六、矿井自燃倾向性防灭火措施„„„„„„„„„50
十七、防治水计划及措施„„„„„„„„„„„„„51
十八、预防灾害事故的一般措施„„„„„„„„„„52
十九、局部通风机停风措施„„„„„„„„„„„„53
二十、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4 二
十一、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5 二
十二、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6 二
十三、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7二
十四、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58
第三章
矿井设计
一、排水设计方案„„„„„„„„„„„„„„„„62
二、通风设计„„„„„„„„„„„„„„„„„„63
三、巷道断面设计„„„„„„„„„„„„„„„„64
第四章
其它制度
一、矿井测风管理制度„„„„„„„„„„„„„„65
二、瓦斯检查制度„„„„„„„„„„„„„„„„66
三、考勤制度„„„„„„„„„„„„„„„„„„67
四、瓦斯排放制度„„„„„„„„„„„„„„„„69
五、瓦斯报表审批制度„„„„„„„„„„„„„„72
六、炸药、雷管储存制度„„„„„„„„„„„„„73
七、“一炮三检查”制度„„„„„„„„„„„„„„74
八、敲帮问顶制度„„„„„„„„„„„„„„„„75
九、局部通风管理制度„„„„„„„„„„„„„„76
十、矿灯领退登记报告制度„„„„„„„„„„„„78
十一、爆破器材领用制度„„„„„„„„„„„„„79
第五章
安全技术规程
一、维修工操作规程„„„„„„„„„„„„„„„81
二、水泵工操作规程„„„„„„„„„„„„„„„82
三、主扇司机操作规程„„„„„„„„„„„„„„83
四、电钳工操作规程„„„„„„„„„„„„„„„84
五、推车工操作规程„„„„„„„„„„„„„„„85
六、瓦检员操作规程„„„„„„„„„„„„„„„86
七、放炮员操作规程„„„„„„„„„„„„„„„87
八、支柱工操作规程„„„„„„„„„„„„„„„89
九、充灯工操作规程„„„„„„„„„„„„„„„90
十、局扇司机操作规程„„„„„„„„„„„„„„91
十一、打眼工操作规程„„„„„„„„„„„„„„92
十二、测风工操作规程„„„„„„„„„„„„„„93
第六章
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4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5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6
四、井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7
五、副井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8
六、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9
七、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0
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01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2
十、技术员目标管理责任制„„„„„„„„„„„„103
十一、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04
十二、技术员工作责任制„„„„„„„„„„„„„105
十三、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06
十四、电器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07
十五、矿车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08
十六、掘近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09
十七、采煤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1
十八、运输队责任制„„„„„„„„„„„„„„„113
十九、安全组目标管理费责任制„„„„„„„„„„114
二十、生产技术组岗位责任制„„„„„„„„„„„116 二
十一、财务安全生产责任制„„„„„„„„„„„117 二
十二、矿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18 二
十三、水泵工岗位责任制„„„„„„„„„„„„119 二
十四、主扇司机岗位责任制„„„„„„„„„„„120 二
十五、推车工岗位责任制„„„„„„„„„„„„121 二
十六、井巷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22二
十七、水沟清理工岗位责任制„„„„„„„„„„123 二
十八、财务统计员岗位责任制„„„„„„„„„„124
前言
为了使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有章可循,制度划管理,便于学习。经矿委研究,特编制《路春沟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本。望广大干部职工照章执行。
以下几项,提请广大干部职工注意:
一、其中所定安全技术措施、为生产中的一般规定在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中、煤矿另行单独编制。
二、条款与《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指令有抵触外,按其它条文执行。
留田煤矿
2008年元月26日
会 议 决 议
根据倘塘镇路春沟煤矿二00七年元月二十六日矿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矿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委员会由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员、技术员、井长、副井长、瓦检等人组成。
二、委员会下设安全组、生产技术组、财务组、各小组成员如下:
安
全
组:组长:秦庆林,组员:吕波、秦绍平、张云、秦庆敏。
生产技术组:组长刘常理,组员:耿正果、周永根、耿正敏。
财务组:组长耿正常,组员:宁德玉、耿正福。
以上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做到严格管理,统一调度,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做到业务、财务清清楚楚。
各小组职责范围内出现玩忽职守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给煤矿经济造成损失等情况时,根据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小组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决议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第一章
十八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具体,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分工的进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我矿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全矿无伤亡,班组无重伤,干部职工无违章。从矿长、副矿长到安全组、生产技术组、财务组、后勤组,各工种者必须围绕上述目标工作。
二、坚持:“树三为、反三违”,树立安全生产中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他人负责的思想观念,反三违是各工种,每个职工都必须主动积极的反对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严格遵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文件、指令、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四、充分发挥管理干部、工会会员、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协作的管量体系。
五、建立违章举报制度,发现违章行为给予举报人50至500元的奖金,对违章人员严肃追究。
六、做到财务、后勤联合保安。在物资供应、资金保障环境卫生方面,始终把营造好的安全环境放在第一位。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安 全 奖 惩 制 度
一、各井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来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检查每一个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原则。
二、杜绝伤亡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如全年工伤医疗费不超10000.00元,年底奖给井口奖金5000.00元,超出惩井口5000.00元。
三、每死亡1人罚井口5000.00元,情节严重的,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对各井实行逐月安全奖惩,当月工伤医疗费在500.00元以下的不奖不惩,超过500.00元的惩井口500.00元,无工伤医疗费的奖井口500.00元。
五、工伤医疗费在1000.00元以下的由井口负责,1000.00以上的由矿负责。
特此规定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范围内的各工种,各作业场所,在出现情况变化,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的地点,都必须由井口或班组制定出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以下场所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
1、巷道贯通。
2、巷道独头通风过长。
3、工作面顶板破碎,井下有透水预兆,瓦斯涌出量增大。
二、编制措施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认真实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生产前带班长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作地点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处理,符合安全条件的方能生产。
二、矿井必须保证主扇能够每天24小时正常运转,禁止随意关停风机。
三、如因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报矿进行处理。
四、对巷道积水、采空区积水必须做到范围清楚,依据准确,严格按照探放水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及时要求进行处理。
六、对每条隐患的整改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出符合操作规定的整改措施,严禁盲目进行处理,做到有方案、有布置、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验收。
七、对所查出的隐患,如不按时整改结束,每差一条罚井长1000.00元。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安 全 检 查 制 度
一、带班长每班必须提前进入工作面,对各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护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如存在不安全隐患,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作业。
二、瓦斯检查员每天必须对各工作地点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
三、井长、副井长每天必须对各工作地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四、煤矿每月对各井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巡回检查,每季度组织各井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交叉检查。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从矿井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有章可循,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具体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矿每月1号召开一次矿井管理人员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
二、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今及文件精神,临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
三、各井每十天召开一次职工班前会议,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今,做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
四、认真组织好“百安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活动后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总结会议。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方便入井人员的管理,掌握每个工作面的生产人员情况,防止井下发生灾害时对生产人员分布不清等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不符合下井条件的人员禁止入井。
二、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对其姓名、工种、工作地点、入井时间登记清楚。
三、对下班出井人员仍然进行检身登记,对到出班时间仍未出班的人员必须落实清楚,查明原因。
四、严禁出井人员携带炸药雷管离开矿井,严格执行爆炸物品领退制度。
倘塘镇路春沟矿
2008年元月18日
入 井 检 身 制 度
一、凡下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入井规定。
二、下井时由井口安排专人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符合规程规定人员严禁入井。
三、下井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带好安全帽。严禁光头、赤脚、赤膊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四、检查好矿灯,系好矿带,严禁携带漏水、弱光、无螺拴矿灯下井。
五、严禁携带烟草和发火物品下井。
六、严禁酒后和带病下井工作。
七、新职工未经培训和未安排在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准擅自下井观看。
八、有精神病,神智不清的人员,不准入井。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矿生产技术组年初编制出当年生产计划、采掘计划、工程项目建设改造计划,交矿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作为矿重要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井口依照矿工程计划布置工程建设。
二、在各项目的建设计划中,必须有工程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否则必须追究井口分管领导及工程主管人员的责任。
三、井长是生产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者,各项工程建设质量出现问题,必须追究井长责任。
四、对于矿建工程项目要求在施工前写出施工协议,实行定额承包,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在方案成立时,必须写出付款依据,工程竣工后,必须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单必须写出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写明付款依据,开单人、验收组成员必须签章,任何人不得代签,验收单经矿领导审批后方可付款。
五、凡由井口布置的所有井下工程,都必须定出明确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任务、时间、进度安排、施工质量、规格等项目。每月由井口组织一次工程验收报矿结算,参加工程验收人员必须由井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井长、记录员、井口会计等人组成,并对验收结果签字负责,对某些项目,如需说明的,必须在工程验收单上附有文字说明。
六、在工程施工期间,任何工程都必须各班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质量督促由当班的带班长负责,井长、副井长必须及时了解每班工程质量,并随时下井进行检查督促,对于矿建工程,矿生产技术组应随时组织检查督促。
七、矿建工程除年初生产规章制度有规定的项目外,不论工程大小,一律由生产技术组作出施工方案,写出工程合同书,矿为甲方,承包者或施工负责人为乙方,井口为丙方,三方按合同书执行工程施工及工程检查验收。
八、无论矿或井口,所有施工协议及施工合同书必须有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背景(原因、施工程度及工程的作用);
2、工程规格质量:
3、工程价格(必须有单项价或总承包价);
4、奖罚措施;
5、付款办法(包括原材料及施工费);
6、违约责任。
九、在施工中,原材料一律由井长同意方可使用,如不经井长同意使用不合格材料,井长有权作出处理,如因原材料不合格,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的,井长应付相应责任。工程验收前就损毁、报废的,如非工程安排不当或质量要求不高,矿或井下付施工者任何报酬,如属安排不当或质量要求不高,安排者应负责一定经济责任。
十、如负责施工的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对工程不负责任,最后造成质量低劣、实用价值低者,停发当月工资,屡犯者,由矿委研究给予免职等行政处理。
十一、工程如井口能独立完成的,不实行外包,由井口负责施工及管理,施工人员必须有组长带领施工。
十二、井口组织的每月工程验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给予施工人员罚款或限期改正。如因处理不及时或措施不力,造成大量工程不合格的,验收组就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为矿或井口工程检查验收的基本制度。同时适用于井下生产的各作业点,广大干部职工必须熟知本制度。
十四、本制度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管理规程有抵触,不正、不全之处,按其它条文执行。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交 接 班 制 度
一、井口各种作业人员,特别是负责安全管理的特殊工种,都必须有交接班制度。
二、井长有事须向矿长请假,请假期间必须指定一名副井长代行井长职责,交待好当前工作,井长方可离岗
三、井口管理人员有事必须向井长或井口分管领导请假,请假期间必须找人顶岗。
四、井口安全员有事需向井长请假,并由一名副井长顶替安全员职责,要交待好井口安全工作情况、遗留隐患、解决措施落实情况,顶岗人员必须把遗留隐患和解决措施认真解决和实施。
五、井口会计有事请假,应由井长或副井长代理日常工作,做好单据、考勤、地面管理等工作,会计请假需经井长同意。
六、瓦检员、放炮员因事请假,需由井长或主管安全副井长同意,并指定一名持证人员顶替,方可请假离岗,交接班必须交待好井下工作安全生产状况。
七、带班长岗位责任制是井口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在班长请假时,必须由副班长顶替其职责并交待本班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隐患及整改措施。
八、井口交接班必须坚持“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现场交接。
九、无论任何职责,工种的交接班,都必须有交接班记录,并有以下内容:
1、工作范围及工作任务;
2、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3、交接班顶岗责任书等内容,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负责。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矿井采购物资、设备必须有计划采购,属矿固定资产范围内的设备,需经矿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属井口开支的物资,需经井长签字批准后,方可购买。
二、大型设备由矿上统一安排使用,使用人必须开领条,用后妥善保管。
三、一般常用物资由矿上办理领料手续领取,但要控制数量,标明领用物资用途。
四、矿或井口都必须有明确的物资设备台帐,矿由仓管员造册,井口由会计造册。井口井长、机电工人守一册,矿机电工、安全生产组一册。以保障物资的及时调配。
五、对井口领用的物资。由仓管人员开出领料单,领料人签字。矿仓管员应建立井口材料分类帐。
六、凡工具类用具,由仓管员建立个人实物登记卡,并严格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七、不论矿上或井口,凡属能回收的物资或配件,能回收的都必须回收。回收后交矿仓库由矿统一保管。
八、井下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零配件齐全,图纸资料及说明书齐全,并每月保养检修一次,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非专职工作人员禁止操作电器设备,防爆设备失爆要及时维修,保持完好的设备性能,使电器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不防爆设备不准下井,井下电器设备要有接地装置.九、井下电器设备必须有三大保护:“过流、断电及短路”保护,以保证井下设备的安全。
十、井下的防爆开关、综合保护器、电煤钻、矿车、风机等大型设备及配件,损坏后,上交矿妥善保管,修复使用,数量由仓管员开出收据,井口能修复使用的,由井口修复使用。
十一、对于暂时闲置的设备,井口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让日晒、雨淋或任何人破坏,由井口仓管员或电钳工负责保管。
十二、如外单位或个人带来我矿借用设备的,不经矿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借人或挪作它用,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云南省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规之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井口发生事故:(1)轻伤、重伤,井口负责人应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送矿指定医院治疗,并立即向矿报告;(2)矿接到报告后,由矿长负责指挥,以分管安全副矿长为组织长的调查,组织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分析及制定防范措施。
三、发生伤亡事故:(1)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矿接到井口报告后,由矿向煤管所等有关单位逐级报告,同时由矿长负责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矿接到报告后,立即逐级汇报,并向宣威矿山求护队联系救援,且由矿山负责临时指挥,组织救援。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安全大检查、安全活动日、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并从矿井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有章可循,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具体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即本矿从矿领导到每一个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到自保、互保安全,从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认真检查督促和消灭隐患。安全、生产、财务、供销等各方面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
二、矿每月进行一次由矿长或主管安全副矿长、技术员、井长、副井长、安全员等人参加的安全大检查。
三、从矿到井认真贯彻各级各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令、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井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做到警钟长鸣。
四、安全员除配合好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特殊事故的查处外,每月必须对全矿各井进行三次巡徊检查,并安排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每次检查必须填报隐患表报矿长、主管安全副矿长一份,交井口一份,遇重大隐患,必须作出果断处理,并及时报矿长及安全副矿长,每月向安全生产办公室作一次总结性汇报。
五、各井必须做好新职工培训、老职工复训工作,建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素质,建设职工考试安全生产合同档案。
六、各井坚持每十日召开一次班前会,主要内容为学习《安全规程》、《煤矿章程》各级各部门文件指令等,总结上旬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旬安全生产。
七、各井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特别是安全制度,严禁签订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的施工协议及合同。
八、对矿组织的百安活动、安全月、安全日活动,活动前应认真布置,活动后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总结会议。
九、各种安全隐患消灭措施要切实有效,做到定人、定时、定方案,有布置安排、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验收,处理事故要果断,措施要得力,真正做到三不放过。
十、各井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过硬。报矿委讨论通过后执行。
十一、全矿树立“树三为、违三违”活动,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矿或井可一次性奖给50—500元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管理人员一次性罚款50元,职工一次性罚款10元,出现不安全事故(包括重大未遂)按其它有关条文执行。
十二、在本矿范围内,矿井管理人员或职工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对职工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不听指挥,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矿委成员矿安全员可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权,撤销职务或开除,其它任何人不得更改。
十三、各井必须有入井检身制度、入井须知、设立警标和不安全地点的挂牌制度。
十四、井下发生事故,井口应当保护好现场,立即报矿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地点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尽快离开事故地点,如可能危及其它地点,应尽快通知其它人员撤离。
十五、本制度所规定的活动、会议时间,必须形成惯例,照章执行。矿组织召开的会议,无故缺席者,一次罚15元,井口召开的班前会,管理人员不参与者,一次罚款10元,请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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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
班 前 会 议 制 度
一、各井必须每十天召开一次班前会议,总结上旬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旬的安全生产。
二、每天进班前由带班长统一当班人员,就各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进行通报并安排人员处理。
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指令精神,临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
四、每月组织一天时间进行安全培训,就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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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井 巷 维 修 制 度
一、矿井每月必须对主运输巷、总回风巷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确保运输及通风安全。
二、区段运输巷及通风人行上山每10天维修一次。
三、采区回风巷及工作面回风巷每天检查一次。
四、上述巷道必须达到规程规定的尺寸要求,以确保通风、运输、人行、运料的畅通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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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矿井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
一、为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监督并行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15天,安全生产副矿长的下井天数不得少于25天。
三、井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25天。
四、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带班长,不得缺班漏检,坚持带进带出。
五、入井管理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现状,必须有详细的掌握,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指挥和管理整个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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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煤炭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管理和现场操作。
二、各工种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技术规程进行本工种的管理检查和检测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检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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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施的健全,促进煤矿逐步协调、稳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井筒(主井、付井或风井门)必须安装井门,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值班人员清楚出入井人员的身分,严禁无工作关系的人员进入井下。
二、矿井每天必须有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对矿井范围的房屋、轨道、煤仓设施、产品(块、原煤)主扇等一切井口物资进行负责看管,保障各种设施不受人为或自然灾害的损坏。
三、井口物资丢失,值班人应及时报告井长,井口立即报矿,以便及时组织报案侦破。
四、井口发生因值班人员不负责任而导致的集体财产损失,必须对值班人员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矿可立即开除并交送司法机关制裁。
五、对维护集体财产认真负责,对丢失财物的追查工作提供线索、见义勇为、避免矿井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的,矿井给予表彰,并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六、井口的供电系统,如高压线、变压器、低压线、电缆等,是保障井口正常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人人都必须加以爱护和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各种故障的发生,停电期间必须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七、炸药、雷管不得存放在一起,实行分箱装运,炸药房必须专人看管,不得摆放在人员活动频繁、有电源及有重要设施的地方。严禁将炸药、雷管私自出售或借他人。
八、井口值班必须实行流动值班,值班人员严禁聚赌,有不明身份人员到矿井必须进行查问并作记录,对无具体事由到井口的,值班人员应立即警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范,加强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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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式采用全部垮落法,支护根据煤矿编制的作业规程进行。
二、在初次放顶时,根据工作面的顶板状况、周边采空情况、巷道关系制定放顶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回采工作面控顶距最大为4.2米,最小为3.5米,支护距煤壁距离为1.4米。
2、工作面顶板必须每3米支设一棵信号柱,发现顶板有未压预兆时,必须立即采用密柱或木垛方式进行顶,切顶线必须是直线。
3、回采工作面的安全出口20米以内必须进行支护,并有人专门维修。
4、在顶板比较坚硬,不易垮落的地区,最大控顶距,可以放宽到4.7米,同时实行见五回二保三的顶板支护方式。
5、工作面悬顶超过5米,并有底板初期未压时,必须采取强行放顶措施。
6、在放顶过程中,必须停止与放顶无关的其它工作。
7、放顶后,及时完善工作面的支护,检查工作面的顶板,确保无冒顶危险,方可恢复作业。
8、初次放顶前,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放顶必须有计划进行,由班组长,安全员及手支工等人组织实施。
三、初次放顶必须报矿长,主管生产技术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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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采煤工作面收尾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接近收尾时,必须首先保留两个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残煤回收接近结束时,必须逐步改变工作面的推进方向,向预定的安全出口方向推进,推进方向必须按撤退线路由里向外推进。
二、工作面收尾时,运输(进风巷)、回风巷必须保持畅通并能安全行人,安全运输。
三、工作面推进到一定距离(20米以外)必须改变回采方向或停止回采。回采与下阶段保安煤柱不得少于5米。
四、确实无法保障两个安全出口的时候,工作面距进风巷距离最远不超7米,并有切实可靠的支护。工作面的切顶距离不大于5米。空顶跨度不大于1.4米。
五、严禁回采临近的保安煤柱、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留足保安煤柱。
六、回采工作最后收尾的位置应尽量避免在断层破碎带、断煤交线、工作面下山方向、老采空边缘。
回采工作面的收尾处不得有三个以上方向直接采空区。
七、收尾过程中,班组长,安全员必须不间断跟班作业,有冒顶危险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其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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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26日
采掘工程过断层时的安全措施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断层是影响正常生产的主要地质因素,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结合我矿多年的实践,总结经验,制定在采掘过程中遇到断层要通过时的安全措施:
一、断层大多遇新鲜风流就会风化,在采掘过程中一旦破坏原结构,就会破碎、冒顶、片帮等隐患的出现,要求地质技术人员认真分析,结合经验采取有效措施。
二、过断层时应搞清楚工作面与断层走向交角,交角越小越危险。
三、落差在0.8米的断层可直接通过,落差大的要求取挑顶卧底同时加强支护。
四、在裂隙发育时,不能用点柱、顶柱、应采用棚子支护且支架要加密些,棚子的顶梁不要平行主要裂隙方向布置以防止顶板沿裂隙冒落。
五、为防止横向来压,还应连锁棚,在断层破碎处要午睡垂直断层打戗柱,断层两侧加木垛,支柱要“穿鞋戴赗”。
六、岩石裂隙发育时,炮眼不能沿主要裂隙面布置爆破时,容易沿裂隙面漏气,使爆破效果大在降低,因此,炮眼布置应尽量垂直主要裂隙面。
七、在布置时,尽量把巷道工作面与主要节理裂隙面形成一个锐角或垂直。
八、断层带岩石一般十分破碎,破碎带常常集聚很多瓦斯,过断层破碎带时,必须检查瓦斯的浓度及涌出量,若超过《规程》规定,则要进行及时处理,排放,在《规程》规定之下才能进行作业。
九、断层的裂隙破碎带是地下水的良好通道,因此常常会增大涌水量,应及时清除排水沟或是准备好矿用备用水泵及管理,遇有涌水应及时排出,解决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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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
巷道掘进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巷道贯通时,同于测量上的误差、通风不畅,放炮时无安全措施等因素的存在,从而发生人员伤亡,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损失。因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制定本矿巷道贯通时的措施。以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地测方面:
(1)必须有准确用于指挥生产的图纸,并每天在图上标填明进度。
(2)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地测、安全通风人员应进行联合下发通知给掘进班长,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
(3)在贯通前,地测技术人员应放好中、腰线、预测贯通地点。
2、通风方面:
(1)在相距20米时,应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2)两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超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贯通时安全通风人员应现场统一指挥。(4)贯通前作好通风设施设备的准备、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3、放炮方面:
(1)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到停掘的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CH4浓度,只有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才能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2)超过贯通距离而没有贯通时,要立即停止放炮。地测、安全等人员应立即查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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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
巷道掘进接近老空区的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在采掘工程接近老空区时,由于老空区长时间封闭或闲置,未采取通风聚积大量的瓦斯、水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增加、氧气减少等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一、采掘工程在接近老空区时,地质测量人员应及时实地查看,及时弄清老空区的位置,并发出停产通知。
二、在接近老空区时要按《煤矿安全规程》预备出一定厚度的保护煤柱。
三、应及时探明批空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若超过规定,应采取措施按排放瓦斯的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四、采掘工程在接近老空区时,应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进行,遇有水患,按《探放水》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把井下人员撤出井外或至安全地方,方可进行。
五、接近老空区时,停止放炮,若要放炮落煤只能支店放松动炮,减少对顶板、煤壁、巷壁的震动。
六、采取有效的支护和超前支护到位,并加强对顶底板的管理、观察,以防冒顶伤人。
其余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下发现瓦斯积聚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二、停工巷道必须封闭挂牌,有防止人员进入的措施。
三、井下排入瓦斯严禁采用一风吹,必须逐段排放,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内沼气浓度超过0.5%时,不得启动局部通风机。
四、排放瓦斯时,进风巷、回风口必须随时监测瓦斯,控制好排放瓦斯的风量,排放时,回风巷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五、排放瓦斯时,回风巷的所有电源必须切断,不得有人进入回风巷,排放瓦斯时,井下不得从事与瓦斯排放无关的工作。
六、排放瓦斯时,井下电器设备不得时关时停,配带的矿灯不得时开时关。
七、聚积瓦斯的巷道、瓦斯排放完成后必须检测瓦斯涌出量,并做到停工不停风。
八、排放瓦斯的回风巷不得留有盲巷。排放前后、排放过程中,必须检查回风巷道瓦斯、回风巷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九、排放后及时填报排放地点的瓦斯记录牌。检查工作面支架、顶板,确保安全方可恢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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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元月18日
独头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行人安全,通风畅通及运输的安全可靠矿井安全检查人员应时常检查井下巷道的安全情况,遇有可疑地段应进行严格的敲帮问顶及观察,并作上可识别地巷道记号,以警示行人。在维修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维修巷道时,应对巷道地点进行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检测,只有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进行维修工作。(回风流中CH4小于1%、CO2不超过1.5%)否则:应先进行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维修。
二、在运输巷中进行维修时,应先停止运输工具(矿车)或是安排在检修班时进行。
三、维修前,应认真检查巷道围岩情况,严格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浮煤、浮矸,并清理巷道中的杂物。
四、刷邦或修理井巷时需要连继撤换支架时,必须确保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逐架支护、并严禁人员进入里面工作,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前,不得中止工作。如果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作业地点安全。
五、维修巷道支护时,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应加固临时性支护,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严禁人员进入里面工作。
六、维修使用的工具应齐全,放在顺手处,应注意巷道内的管路,电缆等不受损坏。维修时应注意巷道周围顶板、两帮及支架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严禁空顶作业,同时严格维修质量的检查、验收。
八、维修斜巷及立眼时,应注意上方煤块、矸石以及杂物,斜巷上方应设护身排柱。工作地点下方还应搭好牢固的脚手架、便于维修人员站稳。
倘塘镇路春沟煤矿
2008年元月18日
重要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对设备合理选型,正确安装,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因此,对主要设备的安装提出如下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和维修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在地面,并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按所购风机的规格处理好安装场地,清理好巷道,把风机各部件按顺序联接紧固,根据电机使用说明书接好电源线和仪表线。
3、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回风硐出口地表,并设防爆门
4、通风机安装完毕后,检查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手动盘车无错误,方可起动试机。
5、风机起动并达到正常运转后,要及时观察电动机、电压、电流是否正常,风机流道中是否有异常响声,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检查,将故障排除后方可进入正常状态。
6、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应备有运行记录、系统地记录风机运转情况。
①风机启动和停车时间、停机原因。②环境温度、温度大气压力。
③电动机工作电压、电流、各轴承温度及电机温度发现有超标项目应立即检查。
④风机风量、风压。
⑤轴承加换闰滑油的时间、数量、牌号。⑥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故障排除情况。⑦需反风时,应先切断电源,等叶轮停止旋转后,方可进行反转,否则损坏电器设备。
7、通风机在起动前要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通风机,电动机,轴承座等的地脚螺栓是否紧固。
②检查机器各部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③检查润滑油的性能和加注量是否良好。④检查控制装置是否良好。
⑤检查通风机机壳内,联接(轴)器附近,防护装置等处是否有妨碍转动的杂物。
⑥轴流式通风机还应检查叶片安装角度是否正确角度误差是否合本要求,固定情况是否良好。
8、轴流式风机紧直起风门在半开或全开情况下起动,超动过程注意避免出现不稳定现象。
9、停机前,应先起动备用风机,然后再停机,对于离心式风机应先关闭闸门,而后停机,对于轴流式风机,37 应先停机,而后再关闭闸门或风门。
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1、局部通风机是巷道掘进最常用的通风方法,井下用轴流式通风机,它的选择既要保证掘进工作面在各个时间,各种通风目的所需要的风量下,又不能造成风机安装地点的循环风流,故局扇安装应符合要求,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10米以外。
2、安装地点不应有淋水现象,顶板完好。
3、局扇用不少于0.3米高的不燃性架子放置水平安装或用吊挂安装,并认准风机旋转方向。
4、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5、局扇应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或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局扇及控制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
6、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和操作⑼
7、电缆必须采用不延燃护套橡套电缆。
8、应尽可能采用和巷道截面所允许的最大直线胶布双抗风筒,而且每节应尽量长,应尽量敷设平直,管壁不皱褶,转弯处应缓缓地改变方向,以减少管道阻力,确保送风跨度,所用风筒口径一般不小于风机出口口径。
9、为防止一次启动风机冲破或冲落花流水风筒,可先点动2—3次后再合闸投入运行。
3810、风机在使用前,应检查紧固件是否安全、牢固,连接是否可靠,运转是否灵活,有无杂音或异常声响,叶轮旋转方向是否正确,运行中要检查声音是否正常,连接有无松动,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并处理。
11、定期清除风机内部的积尘、尘垢等杂物,以防止锈蚀,提高运行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
12、定期更换润滑脂,每半年将轴承清洗一次,属全封闭含油低噪声的轴承,在使用寿命期内,不需要换润滑油。
13、不准在风机进行气侧放置或悬挂异物,集流器的保护栅栏坏时不准使用。
14、严格按《规程》规定安装和使用维护风机,不使用时应放置在空气流通,干燥的地点⑼
三、防爆开关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防爆开关〈磁力启动器〉是井下用电的控制设备,安装前应检查其铭牌上所列技术数据是否与实际使用条件相符,其零部件及结构应完整无损,具体注意:
1、产品说明书、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并把资料装入档案袋,填写设备入井检查表。
2、设备入井后,选择合适的安装地点或配电点,在没有滴水,顶板完好的地方用小于0.3米高的不燃支架放置,垂直安装,与垂直倾斜度不大于15度。
393、接线时,电缆的引进和引出,应用引入装置中的橡胶垫圈,金属执圈,压紧螺母或压盘,将电缆压紧以达到隔爆要求,不使用的引入装置,橡胶垫圈、金属垫圈、压紧螺母或压盘应堵封。
4、电源负荷接线不颠倒,起动器外壳应可靠接地,隔爆面符合要求,间隙不大于0.5㎜。
5、联锁装置齐全可靠容量满足要求。
6、定期检查,特别是触头系统。
7、按《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
四、馈电开关与检漏继电器安装、使用与维护 馈电开关是一种手动闸,手动与自动跳闸的开关,遇有短路故障时能自动跳闸,常与检漏继电器配合使用,对供电线路出现过电流和漏电故障时,能自动跳闸切断电源,安装于变压器出口一侧,作为低压电总配电开关,也可作为掘进工作面的总电源开关,安装方法与磁力起动器大同小异,而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前,应在地面进行模拟试验调整,试验合格方可入井,具体如下:
1、检查产品电压等级是否与使用等级相等,产品说明书以及“两证一标志”是否齐全。
2、按说明书连接电缆联线无误后,合上开关,指示灯亮,按继电器本身试验按钮,馈电开关应跳闸,指示灯灭说明继电器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