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后勤管理制度_小学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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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后勤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责任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盘存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7、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
四、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责任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责任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况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五、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不准在校园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六、校园绿化制度
1、学校每年春季要按计划购买花种、花苗,及时做好绿化工作。
2、种植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虫等,要及时提供营养,保证长势良好。
3、花坛、草坪内要保证清洁无杂物,无枯枝烂叶。草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修剪的杂草、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六、卫生责任区负责制度
1、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区。
2、坚持每天四次清扫。
3、保持责任区物见本色。
七、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制度。
1、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
2、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图书室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
4、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一、校产保管使用制度:
1、总务处设立学校财产总帐,各部门设立财产分帐。每学期末,各部门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并将分帐交总务处核对。
2、认真做好校产、校具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3、新购置固定、耐用资产,必须做到先记帐后使用(包括其它单位赠送的)。
4、固定资产、耐用资产确系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由经管人办理报废手续,经总务处请示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5、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6、财产在使用过程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7、学校一切仪器设备等教学用品,一律不得借给私人,特殊情况私人借用,外单位借用都需经校长批准(都要有借条,按时归还)。保管人员如发现损坏丢失,酌情按价赔偿。
8、任何人调换工作,调离本校,都应自觉搞好财产移交工作,不得化公为私,做到手续清楚。
9、学校的一切财产总务处可以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调配,有关人员要服从调配。
二、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各室、器皿、物件、书一律按新价赔偿。
2、教室公物的完好率保证三年在98%。
3、污染墙壁赔偿人工和材料费。
4、各室所有公物一律责任到人头,如有丢失,按全价赔偿,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扣除相应工资和考核分。
5、损坏花草树木照价赔偿。
三、财务制度:
1、学校的一切经费均应入帐,不搞帐外帐,不设“小钱柜”。
2、一切预算内外经费开支,均需通过审批手续(校长签字、经手人签名、验 收人签名)方能生效。
3、一切单据凭证,均需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为有效,白纸单据更要严格审查。
4、会计、出纳都应做好怍支帐目,做到钱帐相符,按时报经局审计科审查,财物资料要妥善保存,定期归档。
5、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实行经济民主,以利群众当家理财。
6、学校建立财经审醒小组,在教委审计科和镇审计所的领导下,每月对学校帐目进行审查。
7、一切校产均应列入校产登记册,建立实物卡片,负责到人,定期清理,损坏或损失要依质赔偿。
四、公物领取制度:
1、学校的一切公物,购进须由验收人验收签字后入存或交付使用人使用。
2、领取公物时,须由领取人签字后方可注销。
3、购进的硬使设备,由主管使用人领取签字后入固定资产帐。
4、公物的购进和领出,均应有记载(包括品名、数量、姓名),任何人不得违反此制度,否是责任自负。
五、采购验收制度:
1、学校一切所需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研究决定后方得采买,并由经手人在单据上签字、验收人签字,学校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2、凡采购大件,金额又较大的,需经行政会讨论研究后,报教委审批,并至少有2人以上(其中有一行政)方得去采买,同去人都得在单据上签名。
3、村小采购一切办公用品,签字手续与上同,但大件(50元以上者)须报中心校总务处审批,视其情况和经费承受能力而定。
4、凡未经学校同意,无论是属于哪类人购买的物件,一律不予报销,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门卫制度:
1、来客必须向保安人员登记,方可入内。
2、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校内参观、游玩、拍照。
3、治保人员要经常对学校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排除。
4、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灭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每周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学校派专人同校保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凡本校师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校,若造成损失或伤亡,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
部责任。
4、凡属教队员工的亲朋好友,需留校住宿的,均得在治保会登记注册,若未登记者,校内发生安全事故,须追究其留宿人员的,由该人员的亲属负其人全部责任。
5、每天静校时必须关灯、窗户、门,严格执行公物损坏遗失要赔偿的制度。
6、各班学生不互窜教室,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学、放学不在路途玩耍、逗留,按时上学、回家。同学之间互相团结,出现打架斗殴现象,要与正副班主任考核挂勾。
7、凡本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若必须骑车者,经家长签条负责方可,学校一律不负一点责任。
8、每晚九时关校门,若不事前打招呼而不能进校的,自行负责。凡持本校门钥匙的人员,晚间进出校门必须负责关启校门,若造成学校财产被偷盗的,由当事人员负责赔偿被盗物资的折算金额或购赔丢失的物件。
9、节假日的值班护校人员,应全面负责学校校舍、财产的安全。凡造成责任范围内不安全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其全总赔偿。
篇5:
一、设施。学校食堂要按照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建筑布局,配备必须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霉变)设施设备。操作加工场所必须有设施(冰箱、冷藏柜、排烟、排水、配料操作台,食用具存放柜、其他各种加工用具等)并保持清洁;有循环通道,保证各工艺流程不交叉污染;地面地砖,墙面瓷砖到顶;主副食库设隔离地的平台和层架,做到离地离墙20cm,有机械通风设施;设从业人员更衣室、更衣柜,有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洗手水池;要设立专门餐具洗消间,专用洗涮水池不少于三个,按清洗流程设置并能满足清洗要求,有充足、有效的消毒设施使用,有充足、完善的餐具保洁设施,与烹调间之间设传递窗;设专用售饭窗口和电子刷卡机,杜绝现金销售。
二、原料采购。采购原料,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工作人员将原材料买回后,有库管员进行验收、登记,初步分捡,分类分区摆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三、粗加工。副食:
1、挑选原材料。
2、按蔬菜、荤菜分类进行浸泡、清洗、净洗,盛装在干净容器内。
3、通过传菜窗传至加工区。主食:检查面食制作的各种设备,整理现场。
四、细加工。副食:
1、洗净后的原材料进入加工区后,进行切菜、配菜两道程序。
2、蔬菜、荤菜分开作业,其中切好后的荤菜放置在专门的冷藏箱。主食:分类(大饼、馒头、馅类、糕点类等)分别进行面食制作。
五、烹调。按各种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副食烹调和主食制作,将制作好的主食、副食分别盛装在专用容器内。
六、食物留样。主、副食制作完毕后,由专人将各种食物分别留250克,放置于保鲜柜内上锁保留48小时,并做详细记录。
七、销售。
1、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禁止出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工作服、帽。
2、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待售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3、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并做到分别使用。
5、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
度或低于摄氏10度的条件下存放。
八、剩余食品的处理。
1、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2、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3、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4、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九、消毒
1、将使用过的餐具按操作流程全部收回。
2、清洗。对收回的餐具按一洗、二泡、三冲的程序进行操作。
3、消毒。对清洗完的餐具消毒通常采用蒸汽热力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4、存放。将消毒好的餐具在无毒无菌的储藏柜内。
十、清理现场。操作完毕后,从业人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清理现场残留的生活垃圾,按规定整理工(用)具,做到放置有序,并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