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制度_团市委机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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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团市委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团市委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全市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建设;
三、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建设;
四、开展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
五、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的阵地建设;
六、团结广大青年围绕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协管各基层团委及直属团总支的团干部;
八、全市青年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
九、培养和造就青年人才;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能,邵武团市委设3个部(委、室)
(一)办公室(机关团工委)
1、负责组织协调团市委重大会议、重大活动;
2、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文档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
3、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工作;
4、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6、负责市直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7、指导市直团工作;
8、协管市直机关团组织团干的任免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青农部、学少部)
1、负责团市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各基层团委书记、副书记协管工作;青年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团干培训工作;
2、负责指导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团干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各级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工作;
4、负责开展“保护母亲河”工作;
5、负责乡镇、村青年文化阵地建设及活动的开展;
6、负责乡镇、村等农村团工作;
7、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工作;
8、负责机关党支部及工会工作;
9、负责落实上级布置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市中小学团员青年及少先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11、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
12、市直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配备、培训和管理工作;
13、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三)宣传部(青工部、青联、青协会)
1、负责团的精神文明建设,青少年政治思想工作;
2、青年典型的宣传;
3、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4、青年报刊的征订发行;
5、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6、负责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7、指导市直企业团组织建设和青年工作开展;
8、负责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9、负责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等日常工作;
10、团结各界青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青年工作。
服务承诺制度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为基层和团员青年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坚决贯彻市委的部置,高效率、快节奏地工作,形成只争朝夕、雷厉风行的工作氛围。
3、廉洁奉公,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实行挂牌上岗,公开办事制度,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4、对前来办理接待转团组织关系的团员,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给予及时办理。
5、注重实效,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机关效能考评制度
1、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安排、每月工作打算。
2、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月不少于3天到基层调查研究。
3、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及时反映建议反馈信息,出谋献策,团结协作。
4、各部室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上级的电文、指示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报告;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的反馈;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请示;需要书记会议议定的工作要及时提醒。
5、办文要遵循“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的原则把好发文关,公文传递要准确无误。48小时内对来文进行办理;对请示件和转报件,有关部室要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对上报下发的公文,定稿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急件做到随办随到,落实限时办结制。
6、调查研究工作要根据市委领导和团组织的工作思路,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围绕市委关注的工作重点和青年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搞好信息工作。
首问责任制度
1、对前来办事人员,不分亲疏老少,无论职务高低,一视同仁,有问必答,热情服务。
2、认真负起首问责任,凡第一接听、接待团员青年来电或来访的,要对来电、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室。
3、在接受来办事人员询问时,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能办的事马上办理,不能当场办理,要向办事者一次性告知办事的依据、程序和要求;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认为不能办理的事,要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耐心解释,讲清理由,说明情况,以取得对方的理解和谅解,需要时应落实否定报备制度;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应给予具体帮助或承转办理。
4、对电话咨询者,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要根据咨询的内容,请相关部室人员接电处理,职能部室接电话人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要做到语言文明,耐心告知所咨询事宜,并将来电的内容、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负责交给具体经办人办理。
5、对待来办事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诚恳,自觉使用文明语言。
6、本制度运用于本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告诫或行政处分。
廉政监督制度
1、对团市委机关、直属单位以及协管单位团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于干部任免,坚持团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制度。
2、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带头廉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谅解,讲团结、顾大局,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3、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扬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的作风,认真遵守团的纪律,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发展团员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正确掌握入团条件和标准,制定发展新团员规划,积极做好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各项活动经费及日常开支按规范的审批程序执行。
6、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机关人事变动、团费收缴、经费使用、评先评优、希望工作资助和爱心储蓄款发放等团内重大事件进行公开。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时收缴团费,并且监督基层团组织收好、用好、管理团费。
(2)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对新申报的单位必须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平公开,择优评定。(3)希望工程及爱心储蓄资助款的发放,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助学款发放准确、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