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帮带制度_传帮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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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黔灵小学
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
青年教师是学校教育师资资源的后备力量和生力军,他们有激情和干劲,但是实践教学经验相对不足。所以,应该由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将自己在多年教学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传授给他们,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现特制定“传帮带”青年教师制度如下:
一、凡被安排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指导教师,均应责无旁贷地积极参与到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中来,服从学院安排,一对一地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应当尽心尽力完成指导工作,不得推诿、敷衍。
二、,凡我校青年教师,必须认真接受学校安排教师的指导,积极主动向指导教师学习,虚心接受意见。
三、青年教师到学校任教后,根据专业方向和拟担任课程内容,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导教师对其进行一对一指导。
四、由学校教导处根据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帮助。
五、指导教师首先应指导青年教师端正教学态度,关心爱护学生,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六、指导教师应指导青年教师备课并作好教案、教学工作计划,同时针对如何开展课堂教学,给出实质性的建议。并对青年教师用普通话授课、教学仪态等教学相关问题进行指导。
七、在“传帮带”工作进行期间,指导教师每学期应跟踪听课不少于5节,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去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指正,帮助青年教师提高。
八、青年教师在接受“传帮带”期间,每学期应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6节,在教学观摩过程中去学习和改善教学技巧。
九、指导教师有责任指导青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总结与论文。
本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贵阳市黔灵小学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