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_学生会生活部日常工作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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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强化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品德高、学习好、能力强的学生干部队伍,根据《威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威职技院团发„2008‟16号)和《威海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威职技院团发„2009‟4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院学生会定期组织召开例会,主要包括: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例会。

第二条 主席团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主席团成员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生会主席选定。

第三条 部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持,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生会秘书长选定。

第四条 各部门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分管主席或部长、副部长主持,部门成员、各系部相应部门部长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由部门负责人选定,报秘书处备案。

第五条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秘书处负责会场安排、考勤、会议记录、照相、报道等相关事宜。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六条 院学生会全体人员均应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日常工作,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第七条 请假应严格按照权限、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一)各部门成员请假,两日以内者,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审核批准;两日以上者,经部长、副部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主席审核批准。

(二)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请假,两日以内者,由分管主席审核批准;两日以上,五日以内者,经分管主席签署意见后,由主席审核批准,报管理科备案;五日以上者,由指导老师审核批准。

(三)主席团成员请假,两天以内,由主席审核批准,报管理科备案;两日以上者,由指导老师审核批准。

第八条 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签字手续。除急病或紧急情况,一般不得事后补假,假满后要按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 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会议、活动、日常工作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勤。

(一)院学生会各部门将会议、活动、日常工作的时间、地点报秘书处。

(二)院学生会秘书处按每周不少于三次的标准,到各部门进行考勤签到,每周四进行小结,反馈给各部门;每月进行汇总,报主席团审议,交管理科备案。

(三)请假人员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考勤时按无故不到处理。

第三章 督查制度

第十条 各常规部门每周组织部内成员,对各系部的晚自习、晚就寝、早操等常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十一条 督查人员对发现的一般违纪现象和严重违纪现象,要分别做好督查记录。晚自习检查情况要具体到走廊或门牌号;晚就寝检查情况要具体到公寓、单元或楼层;早

操检查情况要具体到系部、班级。

第十二条 督查人员要将发现的违纪现象及时反馈系学生干部,要求马上组织整改;同时,严重违纪现象要填写反馈记录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反馈各系部学工办主任。

第十三条 各常规部门每周将督查情况归纳整理,写入周总结,部长、分管主席审核通过后,周五上交秘书处。

第四章 抽查制度

第十四条 各常规部门每周组织部内成员,牵头开展抽查工作,各系部学生干部参与,对各系部的晚自习、晚就寝、早操等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抽查人员对各系部常规管理检查记录,每周不定期抽查1-2次,随机核对部分班级或宿舍(10%左右)的考勤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 各常规部门将发现的违纪现象反馈各系部学生干部,要求组织整改;同时,对违纪现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认真的工作失误现象,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 各常规部门的抽查记录,由参与的院系两级抽查人员签字后,形成书面材料,第二天上午12:00前,反馈各系部指导老师。

第十八条 各常规部门每周将抽查情况归纳整理,写入周总结,部长、分管主席审核通过后,周五上交秘书处。

第五章 文件上交制度

第十九条 各常规部门每周要按时汇总上交各种文件,包括:安全隐患排查表(两周1次)、常规检查记录表、抽查表、周总结等。

第二十条 每周五12:30-13:30,各常规部门部长、副部长将材料报分管主席审核,合格后签字;不合格,返工整改,下午17:00前再审;再不合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每周五晚17:30-18:30,各常规部门将分管主席、部长审核签字的材料,上交秘书处,副秘书长负责核查,无误后,上交人在《文件上交情况统计表》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每周五晚上18:30,没有按时上交文件材料的部门,将按照工作失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汇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 院学生会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汇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上级给下级布置工作任务,下级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每周必须向分管主席进行工作汇报,至少一次;分管主席每周必须向主席进行工作汇报,至少一次。

第二十六条 主席团成员每周必须向指导老师进行工作汇报,至少一次;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有重要情况,也必须向指导老师进行汇报。

第二十七条 违反汇报制度,对学生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第七章 晚间值班制度

第二十八条 值班时间:每天晚17:30至次日早7:00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每天晚17:30要主动联系学生处值班老师,协助巡查校园秩序,督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检查晚自习、晚就寝、早操整体情况,填写值班记录。

第三十条 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局面,根据情况拨打120和报警电话5700110,并马上向值班老师、管理科老师汇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第二天要及时向管理科老师汇报晚间值班情况,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第八章 物资登记制度

第三十二条 院学生会物资管理采用登记制度。物资分为固定资产、日常消耗品两种。

第三十三条 院学生会物资每年发放一次,院秘书处负责做好物资的分发登记工作,各部门签字领取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 对于固定资产,各部门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恶意损坏和无故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第三十五条 对于日常消耗品,各部门要节约使用,不得铺张浪费;使用不当,造成不足,自行解决。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威海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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