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委员考评制度_职业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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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宿舍管理委员考评制度
为加强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理念,培养广大成员严于律己,实事求是,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继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自我完善,加强各成员之间的密切配合,以达到团结协作的目的,使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一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归口管理 评选、奖励等工作由若干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评选小组,经常委一致同意后正式开展评选、奖励等工作;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
(二)遵守院宿舍管理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且成为其他成员的模范;正直、善良有正义感;做事敏捷、不倦怠、效率高;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
(三)遵守考勤纪律,学期总出勤率在90%以上;
(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组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第三条 优先评比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成员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一)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
(二)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部门和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三)克已奉公,为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四)为院宿舍管理委员会取得重大荣誉。
(五)受到学校重大奖励和表彰。
(六)学习成绩优异,班级排名前35%。
(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八)成员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或感谢的。
(九)积极参加所在学院举办的相关活动,并获得一定荣誉。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全体成员大会无故缺席者
(二)全体成员大会迟到、早退者 扣1分
(三)凡违反校规校纪或对院宿舍管理委员会造成不良影响并带来损失者,视情节轻重 扣2分
(四)值班人员有无故迟到、早退者 扣1分;无故缺席者 扣2分
(五)值班完未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整洁者 每人扣1分
(六)开展工作时搞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 扣2分
(七)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心得体会以及思想汇报等的成员 扣1分
(八)在院宿舍管理委员会各项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 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 扣1分
(九)在寝室检查中,寝室脏乱、没叠被或有违禁用电器等的成员根据具体情况 扣1—3分
(十)违反办公室常规规定者 视情节轻重扣1—3分 附注:
1、请假条必须向组织部请假,无故请假者扣1分。
2、在各项会议的点名之前(提前10分钟点名),未请假者,视为无故缺席,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4、值班人员因故缺席者须在值班前将请假,否则视为无故不到,按评比细则进行扣分。第七条 标准说明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评选时间
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一月进行,一学年两次;并要求各部门在评选开始一周前完成本部门优秀成员评选并推向评选小组。第九条 评选人数
优秀成员人数原则上占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总人数的30%。第十条 评选小组组成由各部门挑选一名合适委员,经常委讨论决定最终7名成员组成评选小组。
第十一条 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成员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员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第十二条 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成员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并根据评选比例选出前若干名,即为优秀成员;若出现最后名额票数相同情况,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第四章 优秀成员奖励
第十四条 奖励标准
在院宿舍管理委员会会上宣布获奖名单,并在公示栏给予公布,同时学校给定的每一次的评优评先的名额也会优先考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条 本细则即日起正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