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制度类_学校完整的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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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一、预算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学校按财政预算要求和口径编制收支预算,交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2.学校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以及收入项目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二、收费管理制度
1.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严禁任何部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2.配餐单位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学校要加强对配餐单位收取伙食费的监督工作,不得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者将受重处。
3.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优质班等方式变相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保险费”、“托管费”、“外教费”、“补课费”以及与入学挂勾的“捐资助学费”等等。
4.学校必须在每学期期末将代收费开支情况向学生如实结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多退少不补”原则。
5.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严禁收费不开收据,如学校不开收据,学生有权拒交;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收入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事业收入、拨入专款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学校各项收费要严格执行边收边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的原则。
4.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都由各银行代收,并由银行出具票据存入。学校代收代管的各项往来资金,全部进入区财政局指定账户,作为代管资金管理,但应与收费收入分开。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学校收入户的钱直接转学校支出户。
四、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出纳员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采买用品除教学中必备的办公用品外,其他各学科需用物品由该科教师向分管领导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清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购买。领用各种用品要登记、签名,并说明用途,做好明细。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分管签字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
意不得办理支付。
5.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包括免杂费补助和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水电、交通差旅、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和住宿费等开支。
6.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各类支出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租车费,凡接待、租车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经校长批准;严格奖金、津补贴的发放。
7.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基建维修支出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8.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2.大额支出1000元以上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付现金。
3.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六、票据管理制度
1.学校设票据管理员,由学校会计兼任。
2.票据管理员要建好领购台帐,及时向教育分中心申请领取票据,用后及时将票据分类汇总后上交。
3.严格票据使用、保管、核销,做到准确无误。
七、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管理和使用。
⑴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⑵各室的保管员负责财产台帐、总账、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分发、使用、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随时记录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
⑶学校会计协同保管员一道管理学校资产帐务,建立财产物资辅助帐。
⑷各装备人员、班主任、办公室人员、全体教师要管理好各自保管及使用的校产。班主任负责教室内学生桌椅、电教设备、讲桌等物品的保管;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室的电脑、办公桌椅、净水器等物品的使用,在每学期初对各自负责的校产进行登记和检查,保管人员签字确认,期末统计校产的损坏情况,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要进行赔偿。
⑸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在5日内办理公物和房屋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⑹凡造成校产损失、被盗等照价赔赏,特殊校产加倍赔赏。
2.资产帐、册
⑴保管员应对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⑵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⑴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应经学校校长批准。建筑物、贵重设备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⑵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校长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⑶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⑷保管员要经常清点各室、各位教师保管的校产,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严格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不隐瞒、截留、挪用。
九、财务公开制度
1.建立民主理财、公开理财、科学理财的财务管理机制,健全财经审查小组,定期审查学校财务。
2.实行校长监管、副校长分管、限额以上支出校务委员会决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3.学校要定期向财经审查小组和教职工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十、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1.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2.经费的报销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行政会研究决定。
3.财务印鉴必须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保管。
4.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