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保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制度_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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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各岗位财务工作手册
财务经理工作手册:
1、全面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日6:00点汇总各项目资金报表报送负责人。
2、组织制定与财务相关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3、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每星期五汇制每周报表。
4、每月4号前完成税务报送工作;10号前完成工资结算报表;
5、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和分析工作;
6、负责日常市场人员差旅核销;根据已经签字后发票报销。.7、分析各部门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撰写财务分析报告.8、监督各部门收入、成本、费用预算的完成与控制情况.9、建立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定期及不定期对各部门及下属门店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
10、保管报表、凭证、收据、合同等会计资料。
11、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行政经理财务工作手册:
1、公司收入现金应于当天存入银行,保存银行存根交至财务部换取财务收据。遇特殊情况,可第2天存入,不能滞留和挪用。
2、行政经理建立健全现金流水账目,按照业务发生顺序对现金的收付每日进行逐笔登记,账目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每日5:00点前向总经理和财务部邮件形式报资金报表。
3、公司资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支和挪用。
4、加强收付业务的保密工作,只向公司负责人提供资金情况。
5、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帐;500元以上费用由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后到财务部报帐。
6、每月4号之前将上月该门店员工业绩、扣款明细表交予财务部门以便核算工资,每月最后一日为结点考核,过日为次月结点。
8、在合同(包括租、售、代办合同等)签立当天,在房友系统中录入合同。
9、保管门店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并定期盘点。保管门店收据、合同,并整理归档。股东财务工作手册
1、加强公司的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2、审核公司费用。日常开支由主管财务的股东签字审核,大额或非日常开支由两名以上股东签字审核。股东间的报销由股东交叉签字。
3、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二章 收入、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公司收入流程:
(1)、门店收到钱后,由行政经理于当天存入公司账户,并将存款凭证与合同复印件交到财务部。(2)、出纳收到款后将收款金额通知会计,由会计核对实收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一致。(3)、核对一致后由会计将该笔收入入账。
公司业绩考核结点为每月最后一日。过日为次月业绩。月底之前交的定金,业绩算当月。
2、公司支出流程:
各部门的报销,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1)、行政经理填写报销单
(2)、主管领导签字
(3)、行政经理将主管领导签字后的报销单汇总交公司负责人签字。
(5)、每周一、周四行政经理将签完字的报销单交到财务,由会计入账后通知出纳付款。
报销单流程图:行政经理(填写报销单)→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会计(核算入账)→出纳(付款)
备注:各报销单填写必须规范,发票与收据不得涂改,并且分开粘贴,若报销单填制不规范,财务部有权退回报销单并要求经办人重填。
第三章 收据、合同、公章管理制度
2、收据、合同管理制度
(1)收据管理。各门店统一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三联的收据,并由财务会计登记收据编号。开具收据交顾客一联,交财务一联,门店留存一联备查。收据不得断号,填错的发票要逐联加盖“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统一装订。对使用完的发票,财务部应仔细检查整本发票是否按规定使用。发现丢失收据,门店行政经理必须在当日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合同管理。门店合同由总部统一模版,并编号,由门店行政在总部领取使用。一次领取份数不超过15份,用完再行领取。签订完的合同由门店保管并交复印件至财务部,财务部会计登记合同编号并检查是否有断号情况。填错合同也要写上“作废”字样,由门店并完整保存并交复印件至财务部,以保证合同不断号。
(3)公章。公章由总部派专人管理。公章管理者与合同管理者不能为同一人。
第四章 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的采购及保管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人事经理及门店文员统一采购、管理(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
⑵ 人事经理及门店经理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出入库情况(领用人签字);
(3)公司门店的所有固定资产由门店行政经理进行编号并分配到个人保管;
2、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各部门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各部门负责人);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门店经理及行政经理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