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商事法律制度_3民商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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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国婚姻法解释
(三)201107】
Δ向法院请求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并提供必要证据予
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该方承担
不利后果。
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
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Δ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
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Δ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
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予支持。
Δ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
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
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
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
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
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
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
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
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
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
后另行起诉。
Δ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
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
(二)200805】
Δ持有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发生下列情形致使经营管理
发生严重困难时,可请求解散公司: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
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解决;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
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Δ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
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
Δ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
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变更为第三人;原告
坚持不予变更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Δ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释
(三)201012】
Δ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成立,债权人因与以“公司”名
义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该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发起人之间的责任二次分配需要根据各方之间的有关约定
处理。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法律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各方的过错情况处理。
Δ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
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
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Δ股东抽逃出资:①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
出;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③制作虚假财务
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④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⑤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Δ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的责任包括利息责任。股东等责任人
对公司、对债权人的此种责任是一次性责任,而不是重复责任。
Δ对投资者来讲,要想成为股东仅要求其在形式上承诺出资
并在股东名册上进行了记载,即有名无实也可;但投资者只有
实际“履行“出资义务才能享有股东权利,即实至名归。
Δ公司股东会不能决议免除某股东的出资义务或允许其抽
回出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资本充实,维护债权人利益;但是,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始终未出资和事后抽逃出资)的股
东,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
返还出资,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Δ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Δ在是否出资问题上产生争议时,原告方仅需提出合理怀疑
证据,而被告必须就其已经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Δ请求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①
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②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
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Δ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
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
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
Δ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
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企业破产法规定
(一)201108】 Δ对具备破产原因的认定是只要求具备这两种情形之一即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Δ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下列之一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①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③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④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Δ提起反诉的条件为:①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②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③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④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⑤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Δ新证据可以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可以在举证时限届满后,开庭中随时提出。Δ在申报权利期间没有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权利被驳回,而申请人在1个月的法定期间内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题海拾贝】 Δ好意实惠关系,不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Δ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据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Δ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一一对应的,所以从理论上讲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是错误的。Δ连带责任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主题,至少财产相互独立。Δ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请求权的行使问题,不适用于形成权。Δ无权代理的撤销权需要相对人善意,表见代理的撤销权需要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Δ诉讼时效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③延付或拒付租金;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Δ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环境污染损害提起诉讼的实效期间为3年。Δ时效中止须发生在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Δ仓单转让只是转让权利,并没有转让义务。Δ欺诈影响合同效力,该欺诈必须是在订立合同中的欺诈。Δ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处例外:①保存;②改良 Δ孽息:①相互独立;②“出产关系” Δ丙是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屋签订多分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既不会因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因为是一物多卖而受影响。Δ该约定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具有法律约束力。Δ“全权代理”字样,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驶。(“全权代理”事关诉讼程序权利不得变更)。Δ如不服仲裁,且要求给付的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Δ传唤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Δ《行政许可法》、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Δ《行政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