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三检与交接班制度_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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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质量“三检”与“交接检”制度
1、项目部对工程工序施工质量实行班组自检、互检和质检员专检“三检”制度。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当下道工序由不同工种班组施工时,施工员应组织上、下道工序、分项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做好工序、分项施工交接工作,并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记录。各班组长、施工员签字认可。
3、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专业质检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4、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上、下道工序施工有交叉作业或互有影响时,由施工员做好班组作业协调和安排。
5、不同专业或项目之间的工序交接检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各专业施工员、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交接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施工员签字认可。有必要由监理单位见证的交接项目,应通知监理参加交接检查,并作出见证意见和签字。
6、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施工结果隐蔽的,项目部需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质检、班组长对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7、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部应通知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施工等部门派人参与检查验收。
福建地矿汤斜佳园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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