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学生会规章制度_设计艺术系学生会章程
艺术设计系学生会规章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设计艺术系学生会章程”。
艺术设计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必须本人和辅导员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班长除外)。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之前,将半学期的工作计划交于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各部门负责整理好电子档案,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交有办公室定期进行统筹整理,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门设置专人员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 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并且上交,重要内容突出,并与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部门全体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部门全体扣1~2分。
② 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 学生会做出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上报的扣4分。
⑤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⑥ 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 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主要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内容。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该部部长工作不佳或整各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次要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内容。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五)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部,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部”加5分计入下月考评。评选出的优秀干部,在“系里评优”、“学院评优”、“党员推荐”、“学院励志及助学金”中有优先权。
(2)惩罚
①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学生会: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 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 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 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 学生会各部成员在学生大型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5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部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部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