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制度_护理管理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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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1、护理人员患病不能正常上班,需向护士长请假,并开具病假条。
2、护理人员需休公休假、探亲假时,需提前向护士长请假,并由护士长到人事科办理相应手续。
3、护理人员上班时间需离开工作岗位,需向护士长请假,告知去向并登记外出时间。
4、护理人员外出开会、学习需提前向护士长请假,并告知会议时间及行程。
5、护士长外出及休假一天以上,需向护理部请假并做好登记。凡遇下列情况,必须逐级上报护理部。请示报告制度
1、遇到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大批烧伤、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及时报护理部。
2、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护理纠纷及违章、违纪行为时,24小时内上报护理 部,3天内上交书面材料,填写“护理差错事故登记表”。
3、病房发生不安全情况,如被盗及患者逃跑、失踪、伤人、自杀、受伤以及有自杀迹象,要及时上报。
4、科室开展护理管理改革及创新、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护理部。
护士着装和职业形象要求
1、护理人员淡装上岗,精神饱满,礼貌用语,语言清晰。
2、护士着装保持干净,整洁、庄重,衣帽整齐。
3、鞋、帽、裤颜色统一,冬季及春秋季穿长袖工作服,配绿色长裤、工作鞋,夏季穿短袖工作服,配工作鞋,肤色长筒袜,衣领及裙边不外露。
4、头发不过肩,不戴彩色头饰,不染指(趾)甲。
5、上班不佩戴戒指、手链、耳环(钉)、有色眼镜。
6、工作时间佩戴胸牌,别在右侧上口袋处。
7、工作中不嬉笑、闲谈,不在病人面前窃窃私语。不坐护士站
8、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举止端庄大方,态度和蔼,作风严谨。
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1、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积极协助。
2、与病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做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指导,为病人提供及时的护理服务。
3、病员住院期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医师批准并签外出协议书后方可离院,按时返院。
4、病房应保持整洁、舒适、温馨、安全,避免大声喧哗。工作人员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5、病房陈设要整齐、洁净,室内物品和床位要定位摆放。
6、督导保洁员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日计划、周计划。按规定定时房间通风,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7、护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服装整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病房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消毒。
9、每月召开一次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
11、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设帐目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制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病房护理人员守则
1、向新入院的病人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员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向病员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愈后等情 况,必要时由主管医师与病员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4、不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本院其他科室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给病员做检查和治疗时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尽量减轻病员痛 苦。给病员换药、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或到治疗室处理。
6、抢救危重病员和进行死亡料理时应用屏风遮挡,要保持镇静,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手术病人,术前做好解释和安慰 工作,以消除病员顾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员休息,晚九时至早六时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以保持病房安静。
9、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流通空气,痰盂、污敷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督促保洁员对厕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随时冲刷,定期进行消毒。
10、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了解对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如难以达到病员要求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病房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1、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2、住院期间医疗文件要求定点存放,病历中各种表格单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3、病人不能自带病历出科室,会诊、外出、转院时,只须携带病历摘要。
4、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需按规定排列装订整齐,送病案室并登记执行交接手续、签收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5、护理记录、特别记录、监护记录按要求记录,全部用完后妥善保存出院时随病案装订。
6、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各种护理记录,确保书写质量。
7、住院病人、陪人不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查看病历或自带病历外出。
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病人病情,及早发现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2、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3、加强对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躁动不安者应使用床档或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单人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5、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小时监护。
6、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7、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有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9、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10、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时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患者入院、转科、出院工作制度
(一)入院
1、入院病人须持门诊或急诊医生签发的入院通知单,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急诊危重病人由急诊室护士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病房护士接到入院通知后,应即通知经管医生并及时准备床位,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3、病人进入病房,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向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建立病历。
4、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嘱。完成入院护理评估,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二)转科
1、医生开出病人专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或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医嘱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各种费用,注销各种诊疗护理卡(诊断卡、床头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及药物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三)出院
1、医生开出病人出院医嘱。护士根据医嘱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做好出院准备。
2、医嘱护士将医嘱输入电脑,确认后停止病人各种信息,告知病人到出院处办理出院手续,药疗护士协助病人领取出院带药。
3、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并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护理的意见和建议。
4、病人出院时,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方可离开。
5、出院后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并整理病历。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患者首问、首迎负责制
护理人员“首问负责制”。
1、主动与病人交谈,消除其不良情绪,使病人建立积极的就医心态。
2、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详细的解答,如病人有不理解的地方,耐心解释至病人满意。
3、为住院病人讲解的内容包括:住院须知、探视、陪伴制度、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操作、检查注意事项、疾病的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出院指导等。
“首迎负责制”:热情迎接门诊、新入院患者:规范接待新入院病人服务流程,推行服务过程中的规范用语,为病人提供各种生活上的便利,满足病人合理的需要。护理人员“首迎负责制”。
1、门诊护士微笑迎接,主动询问需要,及时、准确、分诊,引导病人至就诊科室,并维持就诊秩序。
2、新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面带微笑起立迎接,主动帮病人拿行李,引导病人至床前。
3、分管护士在10分钟之内至床前主动自我介绍,并介绍主管医师、护士长、同病室的病友,示范床头灯、呼叫器、床的使用方法:向病人及家属详细介绍病房环境,包括护士站、医生办、洗漱间、厕所、开水房等具体位置。
4、护士长在半小时内至病人床前做自我介绍。
5、病人、家属、来访人员及探视人员到护士站,护士应面带微笑、主动询问,并提供适当帮助。
护士准入制度
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的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3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8、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文章转载自:个人简历网 规章制度频道 原文地址:护士准入制度
9、遵照执行省级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夜班护士培训制度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注册护士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独立工作能力,包括慎独精神,书写护理文书能力,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配合能力等。
培训内容
①、基本知识:法律法规、职业修养、慎独精神等。
②、基础理论:生理、药理、解剖、护理学等相关基础理论。
③、基本技能:书写能力、病情观察能力、抢救设备仪器、药物的使用,心肺复苏及常见应急预案的掌握等。
④、实践要求:至少从事护理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于10次。
培训方式
自学,参加科内、全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与临床实践。
准入程序
通过以上培训,符合相应条件,护理部组织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经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医患沟通制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和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患者想要得到的医疗信息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患者及其近亲属学习到更多的健康卫生知识,破除迷信、增进医患互信、科学的战胜疾病。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对象:凡是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各岗位人员的医患沟通时机、内容及要求 全院所有工作人员除应主动、热情、礼貌、诚恳、语气平缓、满意回答患者及亲属提出的问题外,不同岗位尚需与患者及亲属就以下内容进行满意有效的沟通:
1、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主要内容并给予满意回答。
2、挂号室:了解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内容。小儿患者还需要了解其监护人情况。
3、门(急)诊首诊医师:门诊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在接诊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其进一步诊疗办法,征求患者意见,告知起居、饮食、活动以及接受诊疗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至患者满意离去。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依从性(诊疗活动带来的不便而导致患者依从接受的程度)以及花费情况,并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程序。
4、住院处人员:当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进行结算、查询费用等情况时,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并说明费用发生的原因和记帐流程,消除患方误会。如有争议,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费用发生源工作人员联系,由费用源头给予沟通解释。如系住院处记帐录入错误,应主动赔礼道歉。
5、病区住院期间的沟通
(1)入院时沟通:病区工作人员无论是谁发现患者新来入住,均应主动、热情上前招呼,并联系值班护士予以接待。值班护士接待新入患者后,在安排病床以后及时向患者告知住院须知、注意事项、生活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当告知患方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床头卡上予以注明。
(2)病区首诊医师:病区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接诊。当班医师(含进修、实习、新毕业轮转医师)发现新患者入住护理程序尚未结束之前应主动与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诊疗程序,消除着急、紧张情绪,取得患者配合,护理程序一经结束,当班医师即开始诊疗程序。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完成以后应立即与患者及家属就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的内容、饮食、休息、注意事项等进行初步沟通。
(3)急诊入院患者应在护士办理住院的同时即应开始进行诊疗抢救等活动,并及时告知相关内容(诊断、危险、风险、最佳诊疗措施)以及书写危重告知书。危重告知书应由其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同意拟定的诊疗方案。
(4)入院三天内的沟通: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三天内必须进行正是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方介绍疾病诊疗情况、主要诊疗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需要患方在哪些方面予以配合、以及患方对诊疗的意见体验等进行广泛沟通,密切医患关系。
(5)住院期间的沟通:包括病情变化、处置前后、变更诊疗方案、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急危重随疾病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等时机的沟通。以上情况沟通要及时,消除患方不良情绪对诊疗造成不利影响。
(6)出院时:医护人员除正常出具出院证、出院记录外,应向患方明确说明患者在院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注意事项,随诊及随访时间。需要时应为患者出具诊断证明以及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盖章和复印病历应由经治医师负责办理。
四、沟通技巧:与患方沟通应体现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或遭遇、愿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并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同时应掌握以下技巧:
1、一个技巧: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2、两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医疗费用给患方造成的心理压力。
3、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意见和事实。
护理人员进修培训制度
1、针对各学科的特点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不定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为不同技术职称的护士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
3、医院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视为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新护士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由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专业相关内容培训。如院史教育、医院传统教育、医德医风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护理规章制度、护士的基本素质及礼仪规范、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护理基本技术操作等。
1.培训结束要组织考核。
二、在岗培训制度
1、每年对各级护士要制定护理培训考核计划,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专业技能、新业务技术及应急处理技能培训。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2、要求护士参训率达100%。
3、根据专科发展需要,有计划选送护士进修学习。
4、护理部每月组织业务讲座,科室每周组织业务学习。
三、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1、按院、科两级实施考核,科室每月组织一次,护理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并记录在册。未达标准分者,予以补考直至达标。
2、护理部每年对护士长进行综合考核。
方法:1).护士长自评。2).护士以不记名方式对护士长依照标准进行考评。3).科主任和部分医师对护士长进行考评。4).护理部对护士长日常工作每季度考核。5).考核资料由总护士长进行汇总、整理、归纳、排列,结果由护理部负责向本人进行反馈。
3、护理单元护士长对护士进行考核
方法:日常工作每月考评:通过护理工作质量、护理技术操作、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劳动纪律、安全情况等作综合评估,结果填入护士长手册中的护士个人技术考核栏内。
四、各级职称的考核。
1、主管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承担全院性和科内业务讲课,主持护理课题,发表护理学术论文,并完成所规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业务的继续教育学分。
2、护师以下职称必须每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承担科内教学讲课。
3、护理部每月组织护师职称以下人员进行三基考核,每年年底组织会考,优秀者予以表彰。
4、有健全的护理人员技术档案,各项考核内容真实、准确填写。
医院保洁员工作制度
一、保洁员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厅机关办公区的卫生工作。
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必须统一整洁着装上岗,服从领导安排,若有事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回来后需消假。
三、每天上午和下午对所负责的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公共过道、厕所各清扫一次,对保洁工作区域内随时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垃圾、纸屑等立即进行清除。
四、每月对各楼层清洁消毒一次。
五、如发现有杂物、办公用具弃置在过道、楼梯间的,应主动向有关处室联系,如确属处室不需要的,应尽快清运。
六、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的各种设备损坏,应尽快报告后勤中心,好即时安排修理。
七、保洁工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要做到门窗干净,无蜘蛛网、积尘等。
八、保洁工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相互配合,服从保洁组长的指挥,增强保洁意识,树立形转载自百分网
九、遇有重大会议或紧急事项,保洁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齐心协力,尽快完成交办的任务。
十、保洁工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领导,不讲脏话,粗话。不工作时,应在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看书、看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一、后勤服务中心对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灰尘、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1―5元。为了切实搞好医院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诊环境。清洁工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清洁工必须服从辖区科主任、护士长卫生检查、监督管理。
2、作息时间:每天在上班前完成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定时做好包洁工作。
3、卫生要求:做到无积尘、积水,无烟蒂,无痕迹废物,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4、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存私人物品。
5、做到文明用语,衣帽整洁。
6、工作时间不得串科室、干私活。
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制度
1、新毕业护士实施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护理操作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医德医风与服务规范训练及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学习等,并与培训结束时进行相应考核、考试,并进行为期一年的转科培训。
2、护士长针对本科专业特点,安排护士(师)的专科理论操作的培训和业务学习,每月护理教学查房或护理查房,以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3、护理部定期组织继续教育讲座。内容为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的管理方法等,以提高护士长的管理能力,利于护士交流技术,开拓思路。
4、护理部定期组织短期培训班,如监护技术进展,整体护理讲座、新仪器设备使用、新医疗技术培训等,以利提高专科技能和知识。
5、有目的地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培训班、学术会,提高专科技能。护理部定期考察,返院后要求有学习体会汇报并将所学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护理抢救工作制度
一、提高医护人员的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材定量、定位放置,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护士紧密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采取应急措施。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和各种管道通畅,准确及时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记录时间精确。
五、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保留安瓿,核对无误后弃去。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写医嘱并签名。
六、特别护理患者需做辅助检查时,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
七、认真做好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和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八、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医疗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建立事故差错登记簿,及时记录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并定期检查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责任者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教科和护理部。
三、事故、差错发生后,如使病情恶化或可能造成残疾和死亡者,应立即组织抢救。事后再对其发生原因和经过进行调查。
四、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材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和销毁,以备检查鉴定之用。
五、事故差错发生之后,可按其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差错事故的性质和处理意见,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六、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能按规定报告,要按情节轻重加重处分。
七、为弄清事故发生的真象应注意倾听当事人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并允许其充分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与其谈话,以达教育的目的。
八、对发生事故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九、院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的技术鉴定工作。
十、做到三个不放过:
(一)责任不清不放过;(二)未找出原因不放过;(三)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