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_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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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祁十标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科各项管理工作的水平,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及福利管理、专业技术干部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将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的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并不断改进工作,特制定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职责
2.1部门职责
2.1.1负责配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2.1.2会同党委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所属项目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建议。
2.1.3负责项目技术干部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整理上报、评聘工作。
2.1.4负责项目培训体系的建立及实施,组织职工培训计划(包括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项目职工教育日常工作。
2.1.5负责制定项目招聘人员需求计划及接收局分配毕业生的需求计划、负责项目招聘人员的面试、甄选、接受及对新接收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再分配工作;负责项目京外调干及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人员材料审核申报工作。
2.1.6负责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制定相关奖惩制度;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各类人员的考核、录用、聘用、晋升、晋级、奖惩、调配、辞退、解聘以及退休、退职的审报和审批工作。
2.1.7负责项目薪酬及福利体系建立及实施,负责项目工资总额的计划管理、控制指标的测算、制定、分配与考核;负责项目职工的考勤和工资、奖金、津贴的发放以及请、销假工作和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及退休人员企业负担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2.1.8负责项目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仲裁工作。
2.1.9负责项目人员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所属单位 各类人员人事档案、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2.1.10负责项目各类岗位人员资质培训、申报、取证、注册、复审及转移工作。
2.1.11负责项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职工各项缴费计算、理赔及清算工作。
2.1.12负责项目职工退休、提前退休(职)职工的审批申报工作,退休费计算、职工正常调动时各项保险关系的转移;
2.1.13负责收集、更新、传达业务范围内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面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按规定报安保科。
2.2岗位职责
劳资员
2.2.1协助公司人力资源科做好人力资源调配,干部年度考核、晋升、奖惩、合同签订、续签、终止及解除劳动合同工作。
2.2.2 负责处理日常有关工资政策指导,做好项目工资统计工作; 协助人力资源科组织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招聘甄选、录用上岗、劳动合同、职工管理等)。
2.2.3 按照公司分配办法,做好项目人员岗位工资分配、统计和发放工作。
2.2.4了解掌握项目工资分配发放情况,做好工资统计和指导监督工作。
2.2.5办理职工调入、调出手续,完善项目请销假制度,做好各类假期的登记工作和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登记工作。
2.2.6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负责各类人员证书取证、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学生的接收、分配及手续的办理工作。
2.2.7负责项目各类人员资质培训、申报、取证、注册、复审及转移工作。负责参加社会统考人员资格审核和联系考试工作;做好学历证书验证登记工作;负责部门三位一体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管理工作。
2.2.8协助人力资源科做好职工培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培训计划、收集、整理并保管好各类培训资料和建帐工作。
2.2.9负责项目劳动用工日常管理及十一大员的上岗培训报名取证工作。
2.2.10负责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技师报名考试取证及证书复审验证工作。
2.2.11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办理职工内退、退休人员的档案上报、信息收集、工资测算工作。
2.2.12做好因工、因病负伤人员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签订、解除及档案的移 交工作。
2.2.13做好项目人员内部调配和外调人员的关系、档案的转交工作。
2.2.14做好项目人力资源库的信息收集、内容变更、平常维护工作。
2.2.15负责项目劳动工资月报、季报、年报上报的统计工作。
2.2.16负责项目干部年报的整理上报工作;负责项目人事的文件的整理、有效文件的控制及保管工作。
2.2.17负责贯彻国家、所在地方政府及局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工作;负责项目职工养老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住房公基金的财务核算、报表及定期缴纳和协调指导工作。
2.2.18 准确及时核对职工个人缴费数额,每年年初收集整理好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收入并整理保存好原始资料。
2.2.19 负责接收、建帐、转移参保人员养老等保险关系及职工个人账户,办理职工正常退休,解除劳动合同等账户的结算返还工作。
2.2.20 负责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及账户返还工作。
2.2.21 负责建立和完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人员数据库的维护保存工作。
2.2.22负责核对统筹基金账务,做到帐务相符并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
2.2.23负责贯彻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与规定,负责项目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2.24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医疗保险信息采集、入库、上报、人员增减、费用上缴、下拨个人账户工作。
2.2.25负责指导协调项目职工医疗费用审核、申报、报销工作。
2.2.26负责办理项目在职转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转换及医疗工龄认定工作。
2.2.27 协助统筹基金财务管理主管负责上一年度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的采集工作。
2.2.28 负责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及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 续。
2.2.29 负责协助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及查询卡。
2.2.30 完成科室及公司项目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工作程序
3.1项目管理干部选拔考核工作
3.1.1根据项目生产经营和工作管理的需要,按照公司干部任免程序和拟提职人员任职要求,人力资源负责人会同项目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在职(年度)及拟提职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对项目提职人员职务任免的工作。
3.1.2人力资源负责人会同项目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拟提干部的考核、测评、公示、收集意见、拟 写考核报告、填写职务变动表等具体工作。
3.1.3 项目拟提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应达到营造务实高效的管理环境,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四化”干部队伍,按照科学规范的培养、选拔、管理、监督、竞争的用人机制的要求。
3.2公司管理干部岗位竞聘工作
3.2.1根据《路桥集团公路一局一公司公司机关机构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人力资源科会同公司党委办公室、工会及公司机构改革实施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对竞聘上岗后干部职务任职的发文和年度考核工作。
3.2.2人力资源负责人配合竞聘小组负责竞聘方案的发布、竞聘的实施以及 公示、发文等具体工作。
3.3评选表彰优秀项目经理工作
各项目人事接到通知后,报各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选拔、考核并准备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初审后,交公司领导综合考核批准后,人力资源负责人把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3.4评选表彰优秀青年技术干部工作
3.4.1为加强对技术干部的管理、使用,从战略高度考虑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项目人事配合人力资源科负责优秀青年技术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3.4.2 优秀青年技术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应真正起到推动技术干部钻研业务,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的作用。
3.5职工调入调出工作
3.5.1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做到人才合理流动,项目人事负责项目职工调 入、调出工作。
3.5.2调出调入人员行政关系的办理工作应及时、无误。
3.6 本部门文件管理工作
3.6.1为加强文件管理,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收发、传阅、转发、立卷、归档工作。
3.6.2本部门文件管理工作应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3.7 职称评审工作
3.7.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和学术的整体水平,项目人事配合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的职称评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3.7.2项目人事负责工程系列初级、政工系列初级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科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统一报局备案下文。项目人事整理、上报职称评审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科进行审核、资格认定,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科汇总上报局职称评审委员会。
3.7.3人力资源处下文通知公司后,人力资源科负责转发并通知各单位,同时项目人事收取相片办理职称证书,并做好证书日常管理和保管工作。
3.8 毕业生招聘工作
3.8.1为给我单位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增加技术干部队伍的生命力,人力资源科负责接收局招聘的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工作。
3.8.2项目做好 大、专院校毕业生接收,结合我项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录用考核.3.9 培训管理工作
3.9.1为增强员工(包括分包队伍)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以及业主满意意识,提高员工(包括分包队伍)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项目人事负责培训工作。
3.9.2 项目人事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汇总职工培训统计报表;项目人事负责项目经理培训和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十一大员的上岗取证培训工作。
3.9.3 项目职工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公司职工素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通过对员工(包括分包队伍)进行培训,保证上岗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和工作能力。
3.10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10.1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利,项目人事负责项目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10.2项目人事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负责项目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工会共同处理劳动争议。
3.10.3项目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应做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如约履行各自义务,避免劳动争议。
3.11 工资管理工作
3.11.1为加强工资和工资计划管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机制,项目人事工资管理工作。
3.11.2项目工资管理工作应按照公司《岗位薪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项目完成年营业额和上缴利润的指标完成情况,在局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下进行发放;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
3.12岗薪、各项费用发放和考勤管理工作
3.12.1为保证项目职工生活需要和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旺盛的精力,项目人事负责项目职工的发放工作;项目职工的请、销登记和加班办理倒休工作。
3.12.2项目职工的岗位薪资发放工作应按照公司《岗位薪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无误。
3.12.3项目职工的请、销假登记和加班办理倒休工作应按照公司《职工年休假、探亲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13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13.1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管理的政策法规,项目人事负责项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3.13.2项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应严格按《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做好各项工作。
3.14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14.1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相关法规、政策,项目人事负责项目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14.2医疗保险工作应做到让广大职工和退休人员能够病有所医,满足最基本的医疗需要,用低廉的费用解决就医问题。
3.15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15.1为了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房能力;保证职工买房及还贷的后备工作,项目人事负责项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15.2项目人事传达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规定,具体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汇交、补缴、转移、支取手续;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的银行卡;协助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上报工作;负责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等具体工作。
3.15.3项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并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