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1_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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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艺术团的名称及宗旨】
艺术团是隶属于校团委的一支大型文艺团体。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艺术团本着“丰富学校师生的课余生活”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同时积极参与本地区的一些文艺活动,不断创新,拓展各类学生活动,注重在全方面开展的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优势。为广大的有艺术爱好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和发挥学生的特长为宗旨。
第二条【院术团组织机构及职能】
艺术团实行团长领导,各组长、部长负责制。下设秘书处、宣传部、舞蹈组、声乐组、主持人组、器乐组及曲艺组。艺术团作为学校的一支文艺队伍,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第三条【团内干部职责】
一、团长
1、统筹全局,协助老师对团内出现的问题,经过与各组长、部长讨论做出正确决策。
2、搞好与其他社团的关系,及时把团委和老师的指示告知团员并提出方案。
3、团长对下属干部聘任的建议权,可直接告知指导老师;对违反纪律、不守团规的团员予以批评;对屡教不改,犯错性质严重者应在艺术团干部会议上进行讨论,通过决议后交由指导老师批准方可生效!
4、必须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
二、副团长
1、协助团长管理艺术团内大小事宜,带动整个团内的工作。
2、必须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
三、各部部长
1、积极配合正、副团长工作,并号召本部成员积极工作,服务院艺术团。
2、关心队员并听取队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3、必须以身作则,维护艺术团的声誉,不做给艺术团抹黑的事。
四、各队队长
1、负责各自队伍的考勤工作,每次训练前5分钟,将考勤名单及时交于秘书处。
2、负责各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
3、关心队员并听取队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训练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4、定期检查队员的训练情况,负责发掘有艺术才华的同学。
5、必须以身作则,维护艺术团的声誉,不做给艺术团抹黑的事。
第四条【团内各部门职责】
一、秘书处
1、整理平时工作的相关资料,下发通知,管理艺术团的一切财产及出借物品。
2、主要负责协调艺术团各项演出和活动时工作人员的统一调配及总务工作。
3、积极配合演出团工作,并号召本部成员积极工作。
4、做好活动期间的组织和安排,配合团长做好人员分工及维护会场秩序。
5、负责各自队伍的考勤工作,每次训练及会议前5分钟到场,做好登记及监督工作。
二、宣传部
1、负责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包括文字、海报等宣传方式。
2、活动现场的视频录制及照片拍摄,并进行后期的处理。
3、活动的后期宣传,通讯稿的整理和上交。
4、大力宣传艺术团,提高艺术团在校内的知名度。
三、舞蹈组
1、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活动。
2、不同的分队跳出不同的风格,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为学校的文艺事业添砖加瓦。
3、加强舞蹈队能力,增强艺术魅力。
4、发掘多舞种,多排出一些精品的、大型的团体舞。
四、主持人组
主持人组作为学校的一支文艺队伍,根据学校及团内的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中大节庆及重要活动文艺演出主持,并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
五、声乐组
1、要有严格的日常训练制度。
2、培养有素质的音乐人才,满足爱好音乐的同学对音乐知识的追求。
3、为各个活动和晚会提供歌曲独唱、串唱、合唱等节目。
六、器乐组
1、组织会器乐演奏的同学进行器乐组合的演奏。
2、向爱好器乐的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器乐知识教授。
七、曲艺组
1、编排相声、小品、话剧等节目,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为晚会提供曲艺类的节目
【会议制度】
一、例会
1、本团每月的第一个周三召开部长会议(所有艺术团干部参加),听取一月来的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2、每学期初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对本学期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干部进行调整。团长,副团长每年换届。可连任,届满、毕业、退社及被除名的人员丧失团长、副团长资格。每年进行一次选举,提拔一批有专业水平,组织能力强,工作负责,有创新精神的同学。老队长享有同等选举资格。
3、例会由团长主持,根据当前情况由各组长或部长给各部门成员安排近期工作任务及对团内情况做出分析,各成员踊跃发言,做出意见或建议。
4、开会需签到,各组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5、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团长或其他负责人请假,由秘书处登记。迟到或不参加会议且不请假者,三次以上给予批评,屡次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开除团内职务。
6、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7、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8、会议中途不能无故离开会议场地,也不能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
二、其他会议
1、理事会会议:针对临时出现的一些需要解决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2、各组会议:由各组组长主持,本部门成员参加,对本部工作进行规划、安排及问题处理。
3、全团会议:某种情况下出现重要问题时或由另有其他原因必须通知全体团员时临时通知开会。
第五条【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节目负责人事先请假。
3、排练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节目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节目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场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演出等活动的考勤情况。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8、各类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动一般不允许请假。
9、遵守排练室规章制度。
彩排由队内主要负责人与团负责人共同评审通过,以保证节目质量与现场效果。
第六条【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团长以及负责人安排。
4、彩排或演出时所有队员必须参加,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听从负责人安排。
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
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
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或缺席。
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通报。
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10、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护艺术团的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11、个人不得擅自以艺术团名义参加各种商业活动,如有需要须经相关老师批准,由组长带队。
校内演出:公演前一周内进行全场彩排,灯光、音响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安排与设计;演出时,必须安排责任到人;每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员安排的工作,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其它演出:对于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艺术团将对其进行保留并推荐给其它演出团体或晚会。
第八条【院艺术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的义务与权利】团员的招聘和录用为每学期向全校公开进行。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在所报项目中有一定的文艺基础,经报名面试程序通过,试用一个月后,成为正式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一、团员的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3、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务,维护艺术团的声誉。
4、团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
5、不得参加与院艺术团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
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干部积极配合。
7、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作退团处理。
8、为确保艺术团的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组长请假,不得无故旷训,无故旷训累计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
9、训练时要求做到尊师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院艺术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0、积极参加组里和部里的各项活动,组织生活。每次做到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重要活动如不参加,且没有得到请假批准,记过处理。
二、团员的权利
1、在艺术团中承担社会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团员有资格竞选艺术团的团长和各组组长。以及对本团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3、对艺术团所给处分有申诉复议的权利。
4、入团自愿,退团自由,但退出艺术团时,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书面申请),并办理退证等相应退团手续。
5、学期结束,选出优秀院艺术团员。
6、完成演出任务后,团队可安排适当的艺术团内部娱乐活动。
第九条 【奖惩制度】
1、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1次者或迟到2次者给予队内批评处分。
2、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达到两次者或迟到早退达到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3、凡在训练中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处分者给予勒令退队处分。
4、会员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提前一天交请假条请假条由队长批准。若事情紧急课事后补假,理由充分放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1、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2、对院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3、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4、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5、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6、对宣传艺术团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组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会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组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选出优秀院艺术团员,并给予奖励。
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对考核优秀的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1、艺术团正式团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辞退,因私人原因可申请辞退(以书面形式),经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因毕业离队者,经团委审批后,方可退队。
3、院艺术团各成员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严禁个人或者以小团体形式对其他成员进行诋毁,排挤。
4、对于院艺术团日常工作,分配到任务的成员须按时认真完成。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5、院艺术团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6、院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完成学校交给的演出任务、汇报演出。
7、本制度的修改应通过团长、副团长及各部部长投票决定,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团长签字后方能生效。
8、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艺术团。
9、本章程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院艺术团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