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_学生会干部考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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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考核结果将纳入学生会内部档案。
二、考核组组成人员:
主席团成员
三、考核对象:
学生会干部。
四、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在学期末进行。
五、在任期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解聘:
1、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纪律或学生会有关制度的。
2、不认真履行职责屡教不改者,或确实缺乏履行能力者。
3、不服从领导或不执行学生会决议者。
4、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5、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达到规定数量者(3次)。
六、解聘程序:
1、所属考核组成员提出解聘建议。
2、考核组成员讨论决定。
3、公布,解聘不作纪律处分。
七、考核内容:
思想作风、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八、考核方式:
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以平均分记分。
九、考核内容的分值及打分标准:
1、思想作风(10分)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干事的满分为10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扣 5 分 / 人。生活行为不检点、作风不正派,有损学生会干部形象者,提交主席团处理。)
2、文化水平(10分)
学习成绩(智育分):有无不及格科目:一门不及格的减一分,减完为止。
3、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48分)
(1)工作完成及态度
①、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
②、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③、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④、能经常向主席团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A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视情节轻重B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老师或主席团汇报而开展工作C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D各部门每学
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存档
(2)、工作责任心和态度(4分)
(由主席团给予评分)
4、考勤纪律(30分)
①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干部召开的会议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0.5分(除公事外),病假(证明)不扣分(要事先请假)。
②无故不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注:以上由办公室记录,(4)、服从安排(4分)
有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工作能力(12分)
(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
(2)、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3)、有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的能力
5、工作业绩(20分)
(1)、活动质量(6分)
① 活动是否产生良好效果(6分)
(2)、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10分)
①圆满完成(10分)
②部分未完成:部门之间工作不配合,部门内部不团结,在工作上发生矛盾,经协调后仍不顾大局者扣 5 分 / 人次,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且构成严重后果者扣 10 分 / 人次。
③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以身作则,并无故推卸责任者,—2分/次;工作徇私、隐瞒真实情况者,—2分/次。
(3)、工作创新(4分)
工作做的有创新起到良好效果(4分)。
十、干部考核的奖惩
1、凡考核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的奖励。
2、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80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70分者,写检讨书并贴于办公室内;低于60分者,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且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