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推荐]_矿井防灭火制度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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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自燃预测预报设计方案

一、井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设计

1.内蒙古安元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4-2煤层煤样最短自燃发火期报告》,4-2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为21天,自燃标志性气体为CO,结合C2H4进行煤尘自燃状态预测预报。根据我矿生产现状,将4207工作面上隅角设置自然预测预报束管观测点。

2.由通风队负责每周对4207综采上隅角、井下配电硐室、皮带运输转载点、巷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燃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3.通风队每周对井下回采防火密闭及其它防火密闭墙进行一次全面观测。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温度、其他火灾征兆等。

其中包括:

1)该面回采期间,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及工作面每班必须检查两次次。

2)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点或加强检查次数。3)出现一氧化碳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2次。4)所有检查点必须挂牌管理。

4.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2)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3)从煤炭发热或自燃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4)自燃发火标志性气体C0浓度持续稳定的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二、自燃预测预报防灭火措施

我矿采用JSG8束管监测系统,由抽气泵,气象色谱仪等组成。我矿设置4207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为自燃预测预报束管观测点,根据内蒙古安元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4-2煤层煤样最短自燃发火期报告》,4-2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为21天,自燃标志性气体为CO,结合C2H4进行煤尘自燃状态预测预报。一)、根据自燃预测预报判断自燃发火状态

1、自燃标志性气体为CO,根据CO变化量进行自燃状态预测预报。

2、当检测出CO浓度持续稳定增加时,可结合变化趋势进行判断。

3、当CO浓度超过超过24ppm,且O2浓度低于18%时即认定采空区内煤即将发生自燃,且煤自燃温度已高达40℃。

4、当CO浓度超过超过80ppm,O2浓度低于17%时即认定采空区内煤将发生自燃,且温度已高达45℃。二)采空区自燃发火的措施

当以上监测值都满足条件时,立即采区防灭火措施。

1、立即采用注氮防灭火进行注氮,且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抑制煤自燃。

2、回采时使用阻化剂喷洒,对破煤及裂缝进行充填,辅助注氮防灭火。

3、及时封闭采空区,对采面上隅角、下隅角设置全断面挡风帘,组织采空区漏风,减小采空区氧气浓度。

4、立即使用黄泥灌浆系统,对采空区进行注浆。

5、当CO浓度低于10ppm时,无持续增加的变化时,即判断无自燃现象。

6、矿井安设KJ110型监测监控系统,其中含有甲烷、温度、氧气、一氧化碳等探头和报警装置,设置在4207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

7、矿井配备有CTB1000型一氧化碳检定器,JCB4型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CJY4/30型瓦斯、氧气检测仪等,要求每班技术人员、班组长、跟班队长、瓦检员、安全员等随身携带。

三、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1.生产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

1)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各免采区互通。2)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2.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3.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4.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5.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6.采空区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7.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瓦检员及通风队技术人员确认无自燃发火时,方可启封。8.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2个、砂子0.2m3。

9.皮带头应备有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附近15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软管。10.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4-2煤中央变电所附近,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部、机运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12.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四、井下火灾汇报与处理原则

1.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发火或自燃预兆都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通风队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批准。

2.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区(科)长、队长、工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3.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值班矿长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之前,负责组织事故的处理工作。矿长和总工程师到来后,立即组织成立救灾指挥部,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任总指挥。4.处理火灾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非矿山救护队员只能在CO浓度不超过0.0024%,CH4浓度在1%以下、气温低于摄氏35度、且无爆炸危险地点工作。2)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禁止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先灭火源外围再灭火源中心,灭火水量要充足。3)油脂类火灾只能用灭火器或砂子灭火。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应在保证正常通风的条件下灭火。

5)当井下火灾直接扑灭或直接灭火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采取封闭措施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保安全、有效灭火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②.一般应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方案,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应采用先进风侧后回风侧的方案。

③.封闭过程中,指定专人每10分钟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气含量,以判断有无爆炸危险性。人员只能在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④.密闭墙上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观察孔要用专用堵板进行封堵。

⑤.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通风队负责写出火灾事故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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