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讨_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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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讨
固定资产是高校进行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资基础。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固定资产品种越来越多,总量在不断增大,对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更多科研成果,提升高校综合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由于资产品种多,数量大,而且管理、使用、核算等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在管理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账实不符、重复购置等现象较为突出,这是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固定资产资产采购、管理和使用分不同的部门,没有资产配置、使用、调剂的管理机制,管理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甚至造成资产流失。
(一)管理机制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到位
各高校根据各自对资产管理的需要,设置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处、后勤处等,这些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采购,资产的使用则分散在各学院、各部门,并形成各单位的“专用资产”。理论上来说,职能部门不单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还应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维护以及调剂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机制不完善,职能部门未能对各单位“专用资产”进行调剂使用,资源不能共享,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现象较为严重。此外,购置固定资产经费都是财政拨款,所以,各学院各部门都注重购置,而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这些都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
(二)多头管理,缺少监督机制
固定资产的采购、维护、核算、使用等分别在不同的部门,形成多头管理的管理模式,各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没有监督机制,不能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监控。虽然各使用部门都有资产管理员,但都是兼职,对资产性能、运行环境要求等不了解,更谈不上维护,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只是作简单的记录,没有与职能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实物和账务核对,工作调动也没有办理移交手续,长期以久,各单位登记的资产数量、品种,与设备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的记录相差较大。
(三)盘点制度浮于形式,资产账实不符
高校固定资产品种多,数量大,使用年限长,管理和核算工作量大,而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入账又缺少稽核机制,就会出现有的固定资产在管理部门已入账,在财务部门未入账,或者两部门入账金额不相符。有的固定资产由于年代久远、院系撤销、合并等原因,实物早已不存在,而没有履行资产报损申报手续。历年的资产清查工作,侧重于对现有资产的盘点核对,对于那些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的资产,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盘点制度浮于形式,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学校资产总量不真实。
二、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已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资产管理措施;坚持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使用和资源共享相结合,推动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
(一)强化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
高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维持高校工作正常运行的物资保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领导要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创造完善的资产管理条件和环境;其次,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责任,以及资产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二)落实资产管理措施
资产管理涉及学校各个单位,设备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资产采购制度,完善资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保管等手续,从源头上保证资产信息真实、完整,保证资产安全;切实落实资产调配制度,实现资产源共享,避免盲目购置造成的资产闲置和浪费;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对资产数量、现状、存放地点以及维护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三)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摸清模清家底
固定资产清查涉及学校各个学院各个部门,所以,要以制度化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首先,由设备处、后勤处、审计处、财务处等作为牵头部门,对各单位落实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资产状况进行摸底了解。其次,对各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登记造册,做到有物则登记,有账则清查,掌握资产的存放地点、数量、状况等信息。再次,将设备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账上数据和各使用单位实地盘点的数据与财务部门账上的数据进行核对,对三方数据比对后发现的差异,进行分析、核查,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有关报批程序,上报校领导和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措施,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使之成为常态化,加强固定资产日常核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可靠,账实相符。
(五)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先进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准确地掌握每个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维护到报废整个周期的情况,并实现各学院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有利于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数据的核对,同时,利用信息平台的折旧功能,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提高工作效率。
三、固定资产核算新的要求
(一)固定资产折旧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规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目的是真实的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价值,真实的反映高校资产状况。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其中又以年限平均法为主,此方法更实用、更简便。折旧分两部分计提和核算:一是新制度实施前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二是新制度实施后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分次计提折旧,更能清晰的反映资产总额的变化情况。
(二)未达到固定资产新标准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新高校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由500元(专用设备8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1500)元。新制度的实施,将有一部分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等存货,资产管理部门要进行相应的调减,并按存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登记台账,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或公物私用。同时,财务部门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借:存货――低值易耗品,货:固定资产,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货:事业基金。
固定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产总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新高校财务制度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更严格,核算的内容更全面、更规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长期闲置和浪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安全。
(作者单位为广西大学财务处)
参考文献
[1] 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Z].[2]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