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师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财务制度_建筑工程企业财务制度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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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财务制度

加强与完善学生会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生会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学生会财务制度,具体如下:

1、学生会实行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财务制度。学生会财务范围包括团总支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全部在团总支老师指导下由主席团统一管理、调拨。

2、学生会开立单独的银行账户。50元以上现款要存入银行,低于50元的现款要存于保险柜,并由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办理存取业务。

3、由秘书处设立学生会明细账目,详实记录学生会收支情况。各部设立本部账目,由部长负责本部记账、报账、上交收入及申请报销。

4、各部活动所需资金或物品要提前申请。所需资金事前要进行估算,所有款项须由团总支老师、主席及分管主席批示,金额较小的(100以下)由各部门先行垫付,并索要正式发票,实在无法开具的应索要收据,活动后报销;金额较大的,直接申请拨款。正规的发票要上交秘书处,物品用完及时归还。

5、活动过程中的任何收入及赞助金,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并全数上交,向秘书处报账,中途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为鼓励积极性,赞助金返还拉到赞助同学20%。采购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6、各项费用的报销须持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商业发票,企事业单位的收据(该单位财务公章)以及交通运输的车船票,信件的邮寄费用需与邮局开具的有关票据报销。

7、报销凭证应写明明细,报账时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须有团总支老师及主席签名。办理财物交接手续由财务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共同在财务帐簿上签字。一切票据、手续最后由秘书处统一保存。

8、秘书处应每月小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会审议。秘书处定期制作财务清单,向校学生会内外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9、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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