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大集团管理制度创新要点内容_煤矿创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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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大集团建设(体制创新篇之五)
煤炭大集团管理制度创新要点内容
时间:2010-07-21来源:中国煤炭网作者:牛克洪
进行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部分之一就是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是企业发展的“软件”,没有良好的、先进的“软件”,企业的技术基础和实力也难以发挥最佳的效用。因此煤炭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要适应企业实际和市场环境的要求,为塑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保障。推动煤炭企业管理制度创新,主要从以下个方面去认识和着力。
一、正确理解和认知企业管理制度的结构内涵
企业制度是一个多层次的制度体系。从大的方面讲可以按宏观、中观、微观要求分成三个层面。三个层面制度体系结构的内涵是:
(一)企业宏观层面的制度。这一层面为整体企业制度概念。她主要体现为国家定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对所有企业的客观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将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带过来的旧制度改造成符合这些特征和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将原来单一国有产权的矿务局改制为国有控股的多元产权结构的公司制煤炭企业。
(二)企业中观层面的制度。这一层面可分为若干大类型的制度体系(子体系),一般来讲,大体分为以下制度体系:组织管理制度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市场营销管理制度体系,企划管理制度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行政办公管理制度体系,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物资采供管理制度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企业文化建设制度以及后勤管理制度、党群工作管理制度及计划生育、离退休等社会职能性管理制度等。在实践中要与时俱进,将以上制度与市场相对接,与新的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发挥制度在企
业发展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应有功能。
(三)企业微观层面的制度。这一层面为企业基层区队、车间及班组服务的实务操作性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责任制度、定额计量制度、考勤制度和学习制度等。要联系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职工素质变化情况,不断创新和充实微观制度内涵,使之更好服务于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岗位活动。
二,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的原则要求
(一)推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要突破煤炭企业中单凭个人经验办事及“一个将军一个令”的不统一、不协调的落后管理状态,对大量常规性管理业务,在总结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标准,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操作,杜绝有令不行、有章不遵的现象,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制度的框架内有效进行。
(二)化繁为简,追求管理简单化。煤炭企业的管理活动要一切以效率和效果为出发点,立足实际,摒弃浮华和繁杂的形式。要根据产业发展和产权变革,动态优化组织结构,实现精简、简明、简练。要加大管理跨度,精减富余人员,优化业务流程,下移管理重心,快捷传递信息,敏捷应对市场,改善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节约交易费用,提高运作效率。
(三)对管理工作过程进行设计与优化。我国煤炭企业逐步由厂矿制转为公司制,在变革过程中,需要把各个管理业务环节,按照管理工作的程序联结起来,形成高效的管理工作网络,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融为一体、具有煤炭企业特色的管理流程。
三,着力在三个方位推进企业制度创新
在推动煤炭企业制度创新中既要坚持全面创新,又要坚持有序和关联配套式创新。当前,尤其要重点推动企业的产权、治理和以人为中心的相关制度三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一)积极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推动产权制度创新。产权制度创新
和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大力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元出资的混合所有制。
当前,国有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是“归属清晰”、“流转顺畅”和“一企一策”。所谓“归属清晰”,就是出资人要到位,有具体机构和具体人负责,将职责落实到位。所谓“流转顺畅”,要在流动中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所谓“一企一策”,就是具体企业具体分析,按照有所进、有所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两国两重(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和重要行业)”战略性调整思路,选择对不同国企不同的产权改革方式,以保持国家既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效控制,又能放开激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将各类国企真正建成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经济竞争主体,实现“四自经营”。
(二)积极推进企业治理制度创新。所谓治理制度,指界定企业中最重要的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的有关制度,亦称治理结构,是企业中最主要的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组合方式。一方面实行企业领导制度的创新,即构建现代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制企业中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之间分工和制衡关系的一套制度安排。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的实践,一般来说,它的主要特点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这是公司制企业在领导制度上的最核心的特点。这样做的好处是: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使企业既能独立自主进行经营决策,又能保障出资人的权益;既有集中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又有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另一方面做好集团公司中母公司对子、分公司管理的体制制度安排。上对下管理制度安排如果放宽了可能要失控,管严了就可能挫伤其积极性,所以,要进行制度创新,就必须对上下集、分权安排合理,就必须遵循有利于最大限度发展生产力和调动上下两层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和务实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制度创新。
(三)积极推进以人为中心的相关制度创新。在以人为中心的相关制度中,当前“三项制度”改革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重点。用工、人事、分配三项制度创新是国企转换内部机制的重要内容。三项制度创新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应该说,“三项制
度”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向是对的。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激烈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就必须有竞争力,而竞争力来源于企业的主业精强和人员能进能出、管理者能上能下、工资分配能高能低的良好机制。“三项制度”和“主辅分离”改革是迟早要搞好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讲,早改早主动,早改早有活力和竞争力。但改革要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不可操之过急,激化矛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企业和促进发展为目的。在条件不成熟时,不要采用“割肉”式的方法硬性改革。
在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中,要遵循和坚持三条基本思路:
第一坚持以发展为主线,在发展中调整。即在企业发展进程中调整产业结构、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等;
第二坚持在动态中变革。即在企业大发展的动态变化中乘势推行用工、人事、机构等敏感性改革;
第三坚持在增量中分配。即在企业新的扩张发展、增加经济规模和提高效益中进行合理分权分利。要把握改革的适当步骤和适宜力度,能使各方面人员都在改革发展中看到好的预期,得到应该得到的发展机会和实惠,以此唤起大家的改革发展的热情与兴趣,尤其要激发和调动起改革主体——广大职工投身于改革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样的改革才会顺民意、得民心,推进才会有动力、才会稳妥和谐,改革和创新的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