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_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也是完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更是建立健全和有效发挥惩防体系作用的关键因素。近年来,高校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路,形成了一大批制度规定,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形成制度建设齐抓共建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创新性、约束力和执行力。
关键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所谓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包括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等。所谓反腐倡廉制度,是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要求一切掌握着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循并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既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的新部署。面对新要求、新部署,高校应在充分重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制度反腐的新途径新手段,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努力开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局面。
一、深刻认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高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必由之路。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审视和把握高校这些年的反腐倡廉建设,我们会发现,一方面,高校的反腐败工作总体上由传统的被动转向主动、由主要靠权力反腐转向靠制度反腐、由过去的事后反腐转向事前防范,特别是在反腐倡廉的理论构建、规律把握,以及工作部署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另一方面,伴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高校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不相适应之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处于多发频发状态,一些问题反复发生,一些问题普遍存在,显然这与制度规范的不健全不完善有密切关联。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就必然要高度重视既管长远有治根本的制度建设。近年来,一些高校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人才”摇篮、“学术殿堂”被权钱交易污染,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颇具特殊性。究其原因,一些高校的领导干部触犯党纪国法,既有私欲膨胀、自律不严方面的主观因素,也有教育不力、疏于管理方面的客观因素,深层次分析,还与体制不科学、机制不完善、制度不严密有关。尤其是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诱惑,如果不注重从制 1
度上加以防范,甚至存在制度的缺失和盲区,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就会查不胜查。因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高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只有抓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堵塞体制机制漏洞,毫不动摇地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才能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
其次,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完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是中央从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进行制度设计,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从一定意义上讲,惩防体系本身就是一套系统的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不仅是整个体系的核心,还是整个体系的重要载体和关键因素,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和惩处机制归根结底都要通过制度来固定、保障和促进。离开制度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惩防体系;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也就不可能真正发挥惩防体系的作用。由此可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完善高校惩防体系的核心内容,更是建立健全和有效发挥惩防体系作用的关键因素。高校应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战略高度、突出位置,将制度建设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具体任务中,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制约监控机制。
二、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些年,高校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形成了一大批制度规定,但是,当前高校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有待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系统科学。目前不少制度过于抽象系统,过于原则化宽泛化,较多地表现为只有定性的要求,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的相关规定。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制度缺失、空白现象,使腐败有可乘之机;而一些已制定出台的制度,又缺乏严格规范的具体程序,应急色彩较浓,具有局限性,操作时大打折扣。例如:这个制度或规定刚出台,又加个补充规定,甚至有的制度在一些条款上冠以“原则执行”,让人无所适从。
二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执行力有待强化。目前,由于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不够强,致使一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还停留在“书面” 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许多相关制度和规定出台了,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到头来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过程中,往往对制度的制定比较重视,而对出台后的制度落实工作力量投入不足。在许多情况下,管理不严、执行不力、违纪不纠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制度软弱无力,很少
开展严格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种象征和摆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认为执行制度远不如制定制度、出点经验有轰动效应。其二,在制度出台后,缺乏必要的指导和督查,只管下发文件,不看基层执行情况,使制度流于形式。其三,对一些制度和规定,缺少必要的宣传,致使一些反腐制度了解的人不多。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加强和改进高校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①因此,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不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家所能承担的任务,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形成这一合力的有效措施就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即:高校党委担负起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领导责任,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纳入校党委、行政的总体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对重要制度的制定要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加强督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积极参与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校党委、行政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发挥专业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的主体作用。此外,还要做到两个注重:一是注重制度建设的信息交流,及时反映基层群众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基层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注重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理论研究,努力将新的理论研究转化为制度建设的实践。上述工作一定要由校党委做出定期规划,分口部署,使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部门负责管理落实,逐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计划性和管理的科学性。
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权的基本反腐倡廉制度。重点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等基本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在这方面,有几个具体制度需要重视:一是积极推进 “三重一大”制度及其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对于加强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进而对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部分高校制定的《关于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定的规定》,为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其规范校、院两①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
3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方面作了工作探索,提供了借鉴依据。二是对制度的实施实行党代会、教代会常任制。建立党的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提案制度、代表质询、弹劾、罢免和撤换制度、代表民主测评制度、代表联名推举候选人制度、候选人竞职演讲答辩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以及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等。通过实行党代会、教代会常任制改革,逐步实现将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重大事项的权力向党代会、教代会“移交”,充分发挥党代会、教代会和代表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三,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说到科学性,其实就是使制度科学配套、有效管用,要做到这一点,应增强制度的层次性、针对性、实用性。层次性是指制度的出台不能上下一样粗,要突出区域特点和层级特点,例如:在学生层面,以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则,为今后学生的“廉洁从业”打下基础;在教师层面,以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方面的制度法规为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在党政领导干部层面,不仅要遵守所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还必须建立道德操守防线,把个人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纳入制度框架,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言行。针对性是指制定反腐倡廉制度要注重把握制度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实用性是指制度要必须必要,易于操作,可行可推,能够长期坚持。
第四,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创新性。当前,高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类腐败。主要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腐败行为,多发生在高校管钱、管物的部门和校办企业,其主要特征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私分钱物等。二是行业类腐败。主要是指发生在招生、考试、收费等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具有明显的教育行业特点。三是学术类腐败。主要是指在高校学术运作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腐败行为,特点是学术活动受到非学术因素,如行政权力、金钱、关系、人情等的侵扰和影响。②针对这些情况,可以在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中寻求创新:1.各项反腐败的预防制度。如:以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为核心的校院两级领导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以规范和扩大财务公开为重点内容的校务公开以及院务公开制度;以加强高校基层民主建设为目的的学校教代会和学院二级教代会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落实和考核追究制度、财务检查和重点监督领域工作的巡查制度、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其整改意见的督办落实制度等等。2.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自有资金收支情况公开制度,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和审计结果与其经济、行政利益直接挂钩制度,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引导院系(部)按制度办事用钱的二级学院财权的监督管理制。3.各类基建修缮管理制度。重点是重大基建项②刘克辉.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考[J].中国监察,2009,(6).目要预审和阶段性审计制度。4.招生工作制度。重点是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约束力。制度如果仅仅停留在要求和号召上,具体措施跟不上,就会变成装潢门面、应付检查的东西。要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首先要在制定制度时更加审慎和严密,条文要具体明了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应明确该如何做或不该怎么做,违反制度会有什么后果,从而使制度的规范、预防、教育、警示、惩戒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其次,规定不能弹性过大,从而缩小自由裁量权,减少主观随意性。
第六,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执行力。实践证明,建章立制仅仅是制度建设的一半,更为重要的是保证制度的严格执行。首先,要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保障体系,对制度的实施、操作、责任主体职能、执行主体责任等予以明确界定,避免制度变成文件转发文件。其次,建立违反制度责任追究体系,要有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考评机制、问责追究机制,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刚性。再次,要加大对反腐倡廉制度的舆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反腐倡廉制度,形成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2] 刘克辉.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考[J].中国监察,2009,(6)
作者简介: 刘红蕾(1977),女,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纪检监察室主任,助理研究员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