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天景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_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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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天景初级中学
学 籍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执行划片招生制度,按招生计划将划片内新生招收入学,办理正式学籍。
2、新生分班。不进行入学考试,不设快慢班,将学生信息录入电脑后,由电脑随机分班,班主任选班采取抓阄制;
3、学籍分班入库。分班采集学生信息,区分系统内、系统外学生,根据学生实际就读班级,将学生学籍招到本校;
4、收集所有新生户口页复印件。
二、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由教导处负责按章操作、办理手续,学校其他人员不得插手代办。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市内转入。指原就读于重庆市内某校,需转入我校就读类学生,应先与我校教导处联系,开取接收证明,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联系表,加盖公章,并在网上提交学生电子学籍,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到我校签具意见、盖章,审核通过后再由学校统一分班。
2、转出。学生(家长)持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到我校教导处开具转学联系表、提交学生电子学籍。
3、市外转入。指原就读于重庆市外类学生,学生(家长)出具原学校转出证明、户口证明,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校统一申请学籍。对无法提供原学校转出证明学生,不予申请新学籍。
4、休学、复学。
①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主任审核同意,报校长批准,同时报县教委审核备案。
② 办理休学手续时,需要医院病休证明。由教导处开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为一年。
③ 学生复学,由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方能如期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复学学生的学号不变。
5、留级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留级,但对学习确有困难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委学籍办审批;在校生休学、留级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届学生总数的2%以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
①没有监护人申请书;
②在本学段(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已休学或留级过一次;
③外县、市转入的学生;
④学籍号码有误或不明确;
⑤学籍档案材料不齐;
⑥超过义务教育阶段年龄(小学12周岁、初中15周岁以上)
⑦休学、留级超过限额比例;
⑧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学生。
6、每学期初,对各班异动学生进行一次档案清查。各班主任按照表格要求如实登记后,交教导处分类造册备案。
7、学籍档案工作是班主任的工作之一,其工作情况纳入教师考评考核。
8、九年级下期学生不得办理异动手续。
三、学籍档案管理
1、“三分”装档原则。即分学期、分毕业年级、分材料类别。
2、按时打印“系统维护日志”,分期归档。
3、专柜装档。
教导处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