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工作制度_村支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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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1、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2、党支部坚持一年上二次党课,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4、建立分工负责制,党支部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1、村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或年底,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2、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可一并召开,每个党员必须参加。
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5、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乡镇党委报告,必要时请乡镇党委派员参加。
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乡镇党委报送情况报告及抄件。党员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建立党总支的村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听取各支部书记和分管领导汇报党建工作,小结上季度的党建工作,研究并安排部署本季度的党建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小结上个月的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本月的党建工作。
3、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
2、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
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党委审批,形成组织结论。
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党员廉政建设制度
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及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
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企业、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5、禁止党员干部接受企业和有业务往来单位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6、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事长期外出,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村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有工资收入或退休金的党员,要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后由组织委员记录在《党费证》上,支部按季度将党费上交党委,并公开张贴党员交费党费明细表。
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委批准在村级建立村党总支支部,下设党小组。
第四条 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有5——7人组成,设书记一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条 村党支部对村内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开展活动,讨论决定村内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七条 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 领导和推进农村民主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九条 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条 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1——5日召开。
第十二条 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决定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第五章 党员教育及自身建设
第十三条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第十四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月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学习党的文件,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以及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党性观念和法制教育。
村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第二条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 组织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第四条 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及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第五条 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六条 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治、民调治保、计划生育工作。
村支部村委会两委班子学习制度
第一条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村支部村委会一班人的政治素质。
第二条 坚持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开拓致富门路,掌握致富技能,强化科技兴农意识,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三条 深入学习党章、执行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强化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和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四条 村干部建设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的学习。平时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年终要有个人学习体会。学习笔记一年不少于2万字,学习体会一年不少于4篇。
第五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勤读多思,学以致用,解决具体问题。党支部成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 认真学习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 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第四条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带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
第五条 以身作则,各项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 认真组织执行组织决议,齐心协力,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内生活方面
第一条 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第二条 积极参加党的各种会议,不无故缺席。第三条 关心党的建设,积极向组织提合理化建议。
二、发挥党员作用方面
第一条 能够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
第二条 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勇跃接受并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第四条 按党员应尽的义务,完成组织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第五条 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性观念方面
第一条 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在工作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行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 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第三条 积极为党工作,做好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说违反原则的话,不作违反原则的事,有很强的政策观念。
第四条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村干部考勤制度 第一条 各村要按照时间服从工作的要求,实行作班制度,保证每天6小时的工作时间,即: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第二条 各村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本着对组织和干部负责的态度,做到公正、公平,考勤情况每月向镇党政办公室上报一次,考勤情况做为年终干部考核的依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条 各村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村支部书记外出请假2天以内向包村领导请假,外出一周以内向镇主要领导请假,一周以上需向镇党委报告,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请假;其他村干部有病有事请假,经村支部书记同意后,报包村领导签字批准,方可请假;村民小组长请假,由村支部书记审批;请假要有书面申请条,签字后交镇党政办公室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村干部走访农户制度
第一条 各村要认真开好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民主生活会、农户户长会,要求每月开一次两委会,研究村支部、村委会的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党委、政府及各村的工作部署及有关政策;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研究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月召开一次农户户长会议,宣传党的政策,凝聚人心,引导农户积极发展生产。
第二条 建立上访农户制度。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开会座谈,入户了解情况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抓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矛盾,吃透村情、民情,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建议。要求做到“四必访”,即:退职干部必访;五保户、困难户必访;矛盾多、意见多、问题多的农户必访;致富带头人必访;每位村干部要坚持每月走访20户农户,每季度写一篇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上报镇党委。
第三条 实行联系户制度。各村要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困难户,采取“一助一”结对帮扶的办法,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帮扶花名册于每年元月底前上报党政办公室。
村干部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对于各村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包村领导报告或请求,必要时要进行专题汇报。
第二条 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两委会议,村干部向包村领导汇报村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三条 对于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请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失误的,镇党委、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