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办制度牌_交管人员管理制度

2020-02-29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交管办制度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交管人员管理制度”。

交管办工作职责

1、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资金、分类补助”的总体思路;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路必养、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2、乡道公路遵循“政府出资、部门管理、业主养护、市场运作”的养护机制。

3、村道公路遵循“村组自筹、政府补助、村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养护机制。

4、协助区交通局监督本辖区内县乡道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并指导行政村村委会村道工程的建设。

5、协助区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完成本辖区内县乡道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6、按照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做好通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的养护工作。

7、指导并监督村民委员会完成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监管村道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8、公路养护必须做到路基稳固、边沟畅通、路面整洁、桥涵安全、交通安保和沿线设施清洁醒目。

9、协助并配合翠屏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做好本辖区内农巴客运及运输管理工作。

10、加强对本辖区内水毁公路的巡查和整治力度。

11、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的交通管理职责,确保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年限,保障公路畅通和群众出行的安全、方便。

翠屏区交管办建设标准

一、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交管办主任,派出所长兼任副主任;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根据通车里程和车辆(含摩托车)情况,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不少于3人;同时要落实村社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二、台账建立,台账每季度定期更新一次。

1、机动车台账。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所有人、厂牌型号。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分别建立台账。

2、驾驶员台账。登记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准驾车型、初次发证日期。

3、道路台账。乡村道路基本情况,每一条道路的名称、长度、宽度,道路等级、路面类型,起点、终点的地名等。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排查方式、排查内容、排查道路、排查结果、上报情况、整改情况。

5、交通事故情况。报案基本情况、现场情况、处置情况。

6、勤务台账。时间、地点、勤务类型、基本情况、处置结果。

7、工作日志。每日工作动态、工作内容、值班人员、突发情况。

8、应急救援台账。

三、定期召开会议

交管办每月召开1次会议,将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列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翠屏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强化保障、落实人员、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逗硬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普及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建立常态化管理队伍,达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

2、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翠屏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工作情况。

3、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订符合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交管办每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阵地。

4、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5、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

6、落实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7、切实强化摩托车交通管理。

翠屏区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 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8号)以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1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我区实际,实行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制度。

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在重点村的危险路段、重点路段设立劝导点,禁止超载超限货车、超员客车、违规载物三轮车、摩托车等一律劝返,拒不接受劝返的,劝导员及时联系辖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组织派出所、交警和“交管办”工作人员等予以处理。

村委会每月对劝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上报区整治办,最后由区整治办上报市整治办。

翠屏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问责制度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政府主要责任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人,应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程,建立镇、社区、村(组)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2、建立由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3、交管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载人、违规运输危险品等容易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

4、交通部门支持对乡(镇)街道、村道路急弯、陡坡、临崖等行车危险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5、公安交警、农牧(农机)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并会同交通部门继续推进营运驾驶员整顿工作。

6、对年内行政区域发生1起较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其当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内行政区域内发生2起较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区安委会对单位领导进行约谈。

7、因漏排漏查或整改措施不到位,在安全隐患路段发生较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乡(镇)街道,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8、对不认真履职、监管措施不力致使行政区域发生群死群伤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翠屏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机制,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由“交管办”具体负责。镇政府应给予相关经费、装备保障。

2、制订适应本辖区实际情况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并组织所属社区、村(组)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可邀请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民警参加。

3、建立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校、行政村(社区)宣传教育基础台账,并对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登记建档。

4、“交管办”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按宣传计划组织并督促所属社区、村(组)和辖区学校、企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应确定1名社区、村委会成员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协助“交管办”开展宣传工作。

5、各村(社区)应在办公地点或村民(居民)集中居住地设置1—2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黑板报,并定期更新。

6、组织辖区的行政村(社区)、学校、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社区、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创建活动。

翠屏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执勤执法管理规定

1、查纠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和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

2、在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耐心解释。

3、在道路上设点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要选择道路宽阔,视线良好,不妨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地点,摆放锥筒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牌,站在安全的位置提前用手势指挥有明显交通违法或交通违法嫌疑的车辆停车接受检查,不得逢车必查。

4、对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对需要给予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固定违法证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交通违法证据资料、转递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5、对需要处罚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派出所民警在场的,可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但不得直接收取罚款,应告知当事人到银行交纳罚款。

6、对有意逃避查纠的交通违法车辆,要用交通技术设备作好记录事后处理,无法记录的不得站在车前强行阻拦或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攀爬车辆,或者追赶车辆等方式逼迫车辆停车接受查纠。

7、在道路上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须使用安全防护,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让车辆靠边停放,并引导围观人员、驾车人、乘车人站在安全地点,防止引发交通事故。

翠屏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是交管办、安办、派出所、农牧、教育等部门为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相互通报工作情况而联合召开的会议。

二、各单位应当根据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原则,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沟通、协调。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1、分析当前交通道路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意见,研究管理措施;

2、定期排查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3、协调、安排相关人员全力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降低农村事故发生率,解决农村地区赶场期间摊点车辆乱摆乱放的问题,以及要求营运车辆进站,完善相关制度;

4、安排相关人员定期召开培训会,按时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全面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5、联席会议应当定期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的,可即时召开。

四、各成员单位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和联系,确保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运行。

工作牌各一块,规格白底黑字:2M*0.32M 宜翠 宾屏 市区

高 店 镇 消 防 安 全 委 员 会

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志愿者消防队

《交管办制度牌.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交管办制度牌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交管人员管理制度 交管 制度 交管人员管理制度 交管 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