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管理制度_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保障员工的权益,规范公司加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或公司规定休假时间工作视为加班。
第五条 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视为加班。
第六条 对于出差员工,工作时间根据工地要求确定,仅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视为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必须提前申报。如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应提前一天申请,注明加班理由及具体时间计划。
第八条 所有员工加班,须由直接上级批准,通知考勤管理员记录在案;直接上级不在,由其上级主管经理批准,否则不能确认加班。
第九条 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加班,由考勤管理员汇总申请,备案后交公司保安登记,员工方可按主管领导批准时间进入公司办公区。否则,除工作时间外公司保安有权拒绝任何人进入公司办公区。
第十条 遇突发事件需要加班,应由部门经理通知保安,由加班人员详细登记加班理由及具体时间后方可进入公司,并应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做加班申请,通知考勤管理员登记在案。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需其它部门配合工作的,应在加班申请中写明原
因,并由部门经理通知相关负责人安排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是否属于加班性质由直接上级核实确定,考勤管理员登记汇总。
第十三条 加班情况由考勤管理员统计汇总,安排倒休。
第十四条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加班不需填写加班申请,也不安排倒休。
第十五条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加班由人力资源部汇总计发加班费。
第十六条 员工的学习、培训及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本职工作不能视为加班。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