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员工加班管理制度_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6第六章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六章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时间、规定任务外,如需加班生产或处理紧急事务,应由部
门填写《加班审批表》经主管副总批准。
第二条加班薪金
(1)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不发加班费。
(2)其他人员:按下列发给加班薪金
2.1平日加班,累计6小时为一个加班,每个加班按18元(当月日资)计。
2.2
2.3
第三条
第四条
(1)
(2)
(3)
第五条
(1)
(2)
(3)
第六条
第七条
周日加班,按每天两个加班计,即2X18=36元计。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每天三个加班计,即3X18=54元计。各部门办事员在每月10日前将经批准的《加班审批表》及考勤一同报于人事行政 部,由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加班费。注意事项 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3人时,应有部门负责人现场负责。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加班,尤其不得指派员工单独加班。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36小时为原则。加班请假 操作人员如有特殊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声明(未有具体事实不 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位。周日加班,如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次日上 班后再叙明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各部门应根据加班请假情况,在奖金方面做出相应处理。各部门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拖延工作,套取加班。因部门原因未完成相应任务,如需延时,不支付加班费,且由部门负责人追究加班造成的损失。
《6第六章员工加班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