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管理制度_办公室及人事管理制度
电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办公室及人事管理制度”。
电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管理制
第一章 总则
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一切工作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以“热情服务学生,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队伍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院的全局稳定发展为目标;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强,工作能力过硬的学生工作队伍,并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无私奉献,有上进心,有耐心,有责任心和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优秀班主任助理;在工作上不断创新,积极努力,奋发图强,为学院的长远发展而共同努力。
第二章 工作制度
(一)按照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保证其课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三)积极协助办公室老师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中必须坚持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在办公室自觉将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五)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各事项时需表明电计系学工办助理身份。
(六)不得利用办公室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各助理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书交予学工办。
(八)各助理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予学工办。
第三章 办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档案归类保持,他人不得随意拿取、修改、丢弃。如有需要,需出示有关证明;资料要适时输入电脑,以留备份。
(二)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借用,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室内一切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携带、毁坏、遗失,对物资(文件、物品)的添置、购买、使用、维修、借予他人等都应做好记录,借条需经双方签字有效,事后妥善保管。
(四)办公室钥匙指定专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或给予仿造,一经发现,受严厉处分。
(五)公共财产厉行节俭,禁止浪费。
第四章 例会制度
(一)例会准时到场,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二)与会人员需自带笔记本和笔,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安排和布置工作。
(三)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明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四)与会人员应注意会议内容的跟踪与落实,严格按照会议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工作状态。
第五章选聘制度
(一)学工办助理的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老师、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3)具备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
(4)中共党员,曾担任校、院、班级、社团学生干部优先,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5)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重修科目。
(6)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读本专科学生。
(二)学工办助理的聘任
(1)各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备两名学工办助理。
(2)学工办助理实行聘任制。
(3)学工办助理聘期为一年。
(4)学工办助理由电计系学工办统一选拔并进行聘任、备案。
第六章 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学工办助理的管理,提高学工办助理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对象
电计系全体学工办助理。
(三)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月考核一次,每人每月基础分为2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工办助理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工办助理,60分以上的为合格,50分的受到严重警告,4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四)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①每月初学工办助理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电计系学工办工作要求,制定出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月计划或期末总结每缺一份,扣10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扣5-8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5-8分。
②认真参加学工办召开的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B.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分;
C.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5分。
③学工办助理有损于学工办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10-15分。
④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的扣15-20分。
⑤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学工办汇报的扣10-1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的扣10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的扣5-10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2分。
(2)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加5-10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10分。
(3)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月末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4)每学期的“总评”在期末总结工作中公布,并给予奖惩。
(5)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学生工作办公室规定。
第七章 学工办助理奖惩制度
(一)奖惩目的为加强学工办助理团自身建设,调动学工办助理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事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助理”,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助理”加10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C.无故缺勤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工办形象者;
C.本学期学分绩点低于2.5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工办助理团。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工办助理团。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20分。
(三)学工办助理团评优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确定两名优秀助理人选,由学工办主任评选。
(2)优秀助理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每周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学工办老师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八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电计系学工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电计系学工办制定。
(五)各学工办助理隶属电计系学工办,对学工办负责,听从学工办老师安排。
(四)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电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201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