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_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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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
国家实施助学金政策,我校在进行招生时就广泛宣传,提前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传递给学生及学生家长,也正是由于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出台,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招生工作,广大学生踊跃报名读中职,为中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现就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制度制定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学生助学金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法人担任,由分管副校长任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务处主管此项工作,一名教务人员具体负责并落实。
政策依据: 依据津财教[2007]39号、42号文件政策标准开展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审批工作。
二、评审程序:
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我校制定了《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助学金审批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全力以赴,调动所有相关人员努力完成助学金申报、审批工作,使助学金尽快发放到学生手中,使此项惠民的好政策得到尽快落实。
第一,学习文件,吃透政策,落实分工
召开学校助学金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成员、专业组长、班主任。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布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第二,评审程序:
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申请指南》发放《申请表》
具体条件如下: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
2.享受城市特困救助家庭的学生;
3.因突发事件(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
生;
4.孤残学生。
学生申报:上交户口本复印件、城市贫困证明材料
班主任收齐材料,对本班学生申报进行初审;
专业组长负责本专业组学生申报进行复验;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核查,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公示;
学校上报东丽区教育局中教科审批;
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来说没有名额限制,只要符合评审条件都可以享受。
四、公示情况
1、公示情况:学生享受助学金情况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五天,使评审结果让每一个学生都清楚。
2、评审结果:学校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班主任初审本班国家级合格学生,然后报评审小组审核,最后报学校助学金领导小组复审。在评审过程中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