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_学校一岗双责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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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实小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教育局“一岗双责”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学校领导“一岗双责”任务分解
1、校长朱国明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学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总务主任路庆和,协助校长全面管理学校的安全工作。
3、政教主任马卫东,具体分管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茶)炉、水、电、暖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4、教导主任路向群,具体分管教师办公室、计算机教室、音乐、美术室、多媒体教室、学生上课、各类考试、竞赛、教师出勤中的安全工作。
5、德育主任张留名,具体分管学校少先队工作中的安全工作。
6、各班主任老师,具体分管本班级全面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制定本部门负责的安全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2、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学校领导要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分管领导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绝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