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_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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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测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能够实时、准确、连续的监测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通风和瓦斯变化情况,是预防瓦斯超限和防范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也是确保煤矿工人人身生命安全的一道必不可少的保障。

2、我矿安装了KJ70N型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一套,对井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风机开停,风门开关状态,巷道风速, 空气温度,空气压力,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为切实有效地发挥监控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瓦斯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提升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和技术水平与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特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1、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4、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5、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6、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应在矿调度室内,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

1、监控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在调度室主任、通风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煤炭事业,安心本质工作,敬业奉献,立足岗位作贡献。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章操作。

4、认真学习文化、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保安规程;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性能用途,熟悉应知应会,不断提高技能素质。

5、及时对所管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7、值班监控人员要负责当日报表打印、发送工作和机房卫生。

8、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

9、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10、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

11、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上网聊天、玩游戏、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

12、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13、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14、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各项任务。

四、监控室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3、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5、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6、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7、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8、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9、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

五、监控工交接班制度

1、必须现场交接班。交班人员应提前一小时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整理好值班记录及其他技术资料、工具、安全用具,并清扫设备和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在现场听取交班人交接情况并认真查看值班记录。

3、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交待以下内容:(1)系统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变更情况;(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4)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

(5)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6)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7)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8)各种监测数据报表。

4、接班人员检查核对完毕并无异议后,交接班人员分别在记录内签名,未进行交接班签名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六交,六不接”原则。(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接不清不接;

(2)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不清楚不接;(3)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不接。

6、交接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有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8、对未按规定执行交接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测监控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开拓布局及生产作业环境。

4、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及监控系统的基本操作技能。

(二)安全规定

1、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3、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三)操作准备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各种监测数据报表。

(四)正常操作

1、接班后,首先和安检科、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2、应每隔30 分钟检查1 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3、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安全、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五)特殊操作

1、当出现视电故障时,有UPS备用电源正常工作。首先关闭所有监视器大屏电源,认真监控数据变化,并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请示矿值班人员安排井下各工作面人员上井的问题。详细记录停电的时间、原因,以备后查。

2、当数据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出现信号中断、无数据或传感器出现断线、超限报警等故障时,监控人员立即通知井下工作地点的带班矿长和机电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且通知监控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前去处理故障。监控人员并把具体情况详细填写在监控运行记录和故障登记表上。

3、各类传感器出现报警时:

A、当甲烷传感器出现长时间超限报警时,监控员立即询问现场瓦检员核对气体浓度情况,同时通知井下工作地点的带班队长清点所有人员撤至到进风大巷,仔细观察临近区域的气体状况,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给领导小组。甲烷浓度较大时,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人员撤离上井,然后再汇报给领导小组。

B、当一氧化碳传感器出现报警,首先确定是由于采面放炮、防爆车所致时,如果是此导致报警时间较长,数值较大,立即安排采面停止放炮或者缩短一次放炮距离,延时二次放炮间隔时间,车辆禁止运行,检修排气系统以至传感器数值减少至正常数值。当出现其它火灾引起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或烟雾传感器报警时,立即安排现场人员直接灭火处理或撤离人员,并汇报给领导小组,以便采取其它措施。

C、当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出现报警时,立即汇报领导小组,安排相关部门综合处理。

D、当风门传感器、、开停传感器等出现非正常报警时,立即安排现场人员处理。风机传感器、风筒传感器出现非正常报警时,立即安排现场人员处理,必要时安排撤出现场人员。

4、当安全监控分站出现故障时,监控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和监控维修人员下井到工作面查明具体原因排除故障,使安全监控分站正常监测、传输井下各工作面的数据。

5、当数据监控主机出现死机时,先启动主机再打开KJ70N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启动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启动微机显示器→启动主机→鼠标双击KJ70N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观察运行状态;关闭时:关闭KJ70N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关闭主机显示器→关闭主机。在关闭KJ70N安全监控系统首先通知矿值班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关闭。

6、当KJ70N系统出现紊乱时,系统自动切换到备用主机,将数据库文件导出,观察系统的运行状态;然后,通知厂家派技术人员来及时处理。

7、当视频监控监视器不显示时,监控值班人员查看输入电源、信号是否正常,刻录机是否显示本路信号,则具体分析其故障原因。当输入电源、信号均正常,刻录机显示本路信号,可以初步诊断为显示器的保险丝熔断。待维修人员核实确定后,电话通知厂家派技术人员前来维修,并详细记录具体情况。

8、当硬盘刻录机出现死机时,关闭硬盘刻录机的电源,重新启动硬盘刻录机,通知监控负责人并把具体情况详细填写在记录上。

9、当视频监控出现无信号状态时,必须询问监控点的电源是否停电检修。如另有原因并通知监控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前去查明视频信号中断的具体原因。待故障处理完毕后,并认真填写记录。

10、当视频监控信号无法传到煤炭局时,打开监控室后面的主机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拔下往煤炭局传输信号的插头→插头插到调试监视器→具体调试(观察调试监视器)→调试正常→插好往煤炭局传输信号的插头→电话咨询煤炭局是否正常。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有可能遇到其他故障情况,要求监控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运行动态,发生故障及时排除不留后患。遇到难以处理的故障情况,及时联系监控负责人及监控维修人员前来处理,确保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性能可靠、工作稳定的运行。

七、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处理操作流程

(一)声光报警

1、立即查看具体位置,报警类型,立即与井下取得联系,瓦斯超限时间达到2分钟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负责排查,同时在抵达现场三分钟内将有关的情况上报县监控平台。

2、查看历史数据,通过分析预测了解事态进一步发展状态,在处理的过程中最少十五分钟向县监控中心汇报一次处理情况。

3、当瓦斯浓度达1.0~1.5%时,监控人员立即通过通讯网络下达暂停作业,撤出人员,由现场瓦检员处理,瓦斯浓度在1.5~3%时由安全科通风瓦斯管理人员处理,大于3%时由值班矿长或总工程师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备案及上报(县监控平台)。超限瓦斯浓度达1.0~1.5%时,通知值班矿长或总工程师。

4、当情况进一步恶化,视具体情况立即启动矿井灾变计划,本矿无法处理时应立即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以技术、人员、设备等支援解决。

(二)出现故障

1、当发现传感器断线时,立即通知井下系统维护人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当分站通讯中断时,立即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及井下维护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好详细记录。

3、当地面中心站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无信号、数据,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立即处理,并向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县监控中心,并做详细记录。

八、安全监控设备检查调校管理制度

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安全监测工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并记录存档。

3、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并记录存档。

4、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记录存档。

5、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零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6、安全监测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误差较大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回采工作面由检测工检查调校,各掘进工作面由瓦检员检查调校。)

7、使用中的监测装置断电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采掘工作面、井巷等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工作。

8、监测装置在井下运行6个月以上,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

9、因故障检修与检测装置关连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装备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或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在检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0、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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