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评选制度_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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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会评选制度

一、参评资格

凡隶属于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的各院学生会,能够认真遵守学生会章程,自觉履行学生会各项义务,除自动放弃和一票否决外,均有参评资格。

二、评选内容

各学院的特色工作为主、常规工作为辅

三、评选时间

每年5月中旬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委组成校团委学生会和各学院分团委相关负责人

五、评选结果

将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奖及特色工作学生会奖,评选结果将占当年校团委对各院分团委考核相应指标的10%,并计入奖励分。

六、考评方法

本次评比将采取定量考核的方法,由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依据制定的评分标准,对各院学生会年度工作做出公正评价并打分。

考评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各院学生会根据评分标准填写评优表(见附件1)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分(占30%),第二部分为对各院学生会汇报答辩现场进行评分(占50%),第三部分为校学生会各部门相关评优评价(见附件2,占20%),三部分评分加权平均后为各院学生会最终考评成绩,评比结果现场公布,并在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

七、奖励加分办法

1.宣传工作

根据校团学新闻中心对各院活动新闻稿和宣传栏使用情况的考核,对工作出色的院学生会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上限5%)

2.活动绩效

根据校团学活动管理部对各院在新老大活开展的大型活动的考核,对活动开展出色的院学生会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上限5%)

八、一票否决制办法

存在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会评选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优秀学生会”相关申报材料的院学生会;

2.在校学生会主办各项活动中,院学生会有舞弊行为或者对活动进程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具体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依实际情况审定,当事学生会可申诉),取消该院本年度的评选资格;

3.在评选过程中若参评学生会有欺骗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评选的资格;

4.存在其他形式的严重违纪行为的,经校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校学生会

201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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