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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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全生 产 管(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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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制度安
发布令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公司所属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年**月**日
目 录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2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3
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
五、工伤保险管理制度...........................................................................................................5
六、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6
七、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8
八、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0
九、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11
十、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4
十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6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7
十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8
十四、危险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21
十五、“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22
十六、相关方管理制度.........................................................................................................23
十七、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5
十八、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6
十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8
二十、应急管理制度.............................................................................................................29 二
十一、事故管理制度.........................................................................................................31 二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 二
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33 二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35 二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36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目标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3.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3.2 安全部
3.2.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2.3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4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
3.3.1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4.工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管理人员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不能低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得低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部发到每个职能部门。4.1.6 安全部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修订后,安全部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各相关部门。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各部门主管应通过例会或部门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4.4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部定期统计和监测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将统计和监测的结果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4.4.2 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大偏差。
4.4.3 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执行。
4.4.5经调整或修改后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部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原旧版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部回收作废。4.4.6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15日前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予罚款。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其职责规定。3.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1.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3.2 安全副总
3.2.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3.3安全部
3.3.1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4.工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4.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4.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副组长,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任命副总经理担任。4.1.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组成。
4.1.6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在安全部,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布置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副总组织协调。
4.2.3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由安全员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5.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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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制订和批准安全生产责任制。3.2安全部
3.2.1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解释与说明。
3.2.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员培训。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并负责每年的绩效测量、评审和更新。4.工作程序
4.1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部明确规定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4.2安全责任制中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承诺。4.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过程中应与有关人员沟通。
4.4安全部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说明。
4.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6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和更新。4.7奖惩
4.7.1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较好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和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要给予处罚。5.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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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从本质上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经费和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3.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和
3.2主要负责人负责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及有效实施,并负责重大开支项目的审批。3.3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4.工作程序
4.1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渠道,确保本公司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2主要负责人负责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及有效实施。
4.3 公司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安全措施专项费用,以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标准为: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4.4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必须纳入公司全年经费预算,并做到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包含以下内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标志及标识
(7)职业危害防治、检测、职工体检(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4.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初召开由各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技措专题会议,确定下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确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安全生产使用计划内容及安全经费使用范围参见附件。
4.6 经批准后的安措项目由财务部划拨专款,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使用。4.7财务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台账应完整齐全。
4.8安全资金的投入由主要负责人审批,重大开支项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4.9 安全部每季度应检查一次安全投入执行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本公司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工伤保险的管理。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3.2财务部负责每月为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3.3办公室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负责每年工伤保险实际赔付的资料统计。
3.4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4.工作程序
4.1财务部按规定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员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数额为员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4.2办公室负责工伤认定的申报。办公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办公室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3 发生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执行。4.4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工伤事故的赔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主要内容包括:评残等级、医疗救治费用、经济补偿费用等。统计分析的数据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安全部保存。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为及时准确地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提高其法律意识,规范其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组织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编制清单。3.1.2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及其他要求的发布。
3.1.3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1.5负责将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转化为本公司的规章制度。3.2各部门
3.2.1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安全部。
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3.2.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4.工作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安全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4.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4.2.3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清单。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安全例会记录的内容,班组学习情况作为班组活动记录的内容。4.4.3安全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 安全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部门,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4.5.2各单部门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部每年12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
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4.6.4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和运行。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批准发布。3.2安全部
3.1.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章。3.1.2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下发。
3.1.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的培训与考核。3.1.4负责组织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与修订。3.2各部门
3.2.1参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修编工作。
3.2.2负责监督本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2.3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工作。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4.1.2规章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参与修编具体工作。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规章制度,安全部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1.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安全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1.4规章制度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评审,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4.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与修编
4.2.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汇编。4.2.2所有操作规程的编写,基于岗位安全生产特点中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2.3操作规程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在每年12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汇总上报安全副总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4.3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4.3.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安全副总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4.3.2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部部长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
4.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
4.4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核
4.4.1规章制度下发到岗位后,安全部应及时组织培训学习,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作出改进。
4.4.2安全部应保持培训记录,登录到职工培训档案。
4.4.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4.5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5.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4.5.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4.6检查与考核
4.6.1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安全部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4.6.2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位员工均有权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4.6.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文件和档案的管理,明确责任和权限、规范归档流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文件和档案的收集、保管、借阅、销毁等环节的管理。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公司级文件档案的收集、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整理本部门文件资料,按要求定期归档,并妥善保管本部门存档资料。4.工作程序 4.1 文件资料的收集 4.1.1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4.1.1.1 上级来文 4.1.1.2公司文件材料
(1)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2)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4)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5)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7)技术档案、安全管理档案、设备档案、质理管理体系档案等
4.1.2 收集资料要完整,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4.2 文件资料的归档
4.2.1 各部门于3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完毕,交办公室统一存档(财务档案、安全档案、设备档案、技术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保存管理)。
4.2.2 各种文件、资料的排列,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4.2.3归档人员应与档案保管人员做好交接签字手续。4.3 档案统计保管
4.3.1 档案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安全措施,保证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4.3.2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管理台账,档案的保存期限分永久、长期(10年)、短期(3年)。
4.3.3档案必须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4.3.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4.4 档案借阅
4.4.1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档案时,办理注销手续。4.4.2借阅的案卷要注意保密,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4.4.3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4.4.4,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4.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定期销毁。4.6 档案保密
4.6.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无关人员不准接触。4.6.2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4.6.3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使全体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3.职责
3.1安全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对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调查。
3.1.2负责在每年12月份制定第二年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3.1.3负责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公司级 3.2各部门负责三级教育中的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 3.3班组长负责三级教育中的班组级安全教育 4.工作程序
4.1安全部每年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一次调查,主要内容为:(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2)规章制度;(3)应急程序;
(4)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5)事故、事件报告程序;(6)岗位职责;(7)相关法律法规要求;(8)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9)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10)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4.2安全部每年12月份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1)培训目标;(2)培训大纲;(3)培训时间;(4)培训内容;(5)培训方式;(6)培训教材;(7)考核方式。4.3安全教育形式 4.3.1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入公司的员工(学徒、学习、代培人员)在入公司时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按安全教育档案的要求,进行公司级、车间(部门室)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并准许领取劳动保护用品。
4.3.1.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组织进行,其主要内容为:传达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性质、生产特点及公司危险区的各项规定;典型事故教育、预防办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到车间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公司各职能部门室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4.3.1.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其教育内容包括车间概况及生产工艺流程、安全生产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车间安全、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车间事故易发点、危险源点及其控制办法,经考试合格后,分到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3.1.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其内容包括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生产流程、危险及控制办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师傅的带领下上岗操作。4.3.2变换工种与“四新”教育
工人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企业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班组级教育;车间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4.3.3复工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人员。4.3.4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3.4.1对国家规定的危险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2危险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操作。4.3.4.3危险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各用人单位负责。4.3.5全员安全教育
4.3.5.1全员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除公司安全部有计划的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每年至少普教一次,教育率要达到100%。4.3.5.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知识;分析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组织安全技术表演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检查安全技术规程及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安全技术讲座,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3.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每年应接受复审。
4.3.7管理层就下列内容接受培训且每年不少于一次:(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3)沟通技巧;(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6)应急管理;(7)职业卫生管理;(8)变化管理。
4.3.7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接受下列知识的培训:(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4.3.8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作业区和岗位设置宣传画、标语等,使员工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技术交流会、事故现场会及录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4.3.9临时性安全教育
车间遇到下列情况,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1)生产工艺改变,需改变安全操作规程时(2)发生工伤事故或严重的未遂事故时
(3)脱产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恢复工作上岗时(4)改变工种时
(5)外来参观、实习、代培人员
4.4安全部每年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可通过以下途径:
(1)学员反馈(2)绩效改善(3)管理层反馈(4)测试结果的分析(5)现场应用能力 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宜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3.1.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训换证。4.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4.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4.5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4.6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4.6.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4.6.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4.6.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初审,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部,证件由安全部保管。
4.6.4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办公室和安全部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部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4.6.5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复审。4.6.6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
4.6.7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安全部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4.6.8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安全部参考确认。
4.6.9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4.7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企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更好地发挥设备、设施的效用,更好地避免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3.职责
3.1生产副总对设备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3.2设备部负责具体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3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工具检测检验检定。3.4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设备管理,填写设备运行记录。4.工作程序
4.1生产副总对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良好性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安全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4.2生产副总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企业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对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的计划不予审批。
4.3保证防尘防毒等设备、设施与其它设备、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护保养。4.4企业定期对各种大中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检修,并建立维修台帐。
4.5在设备、设施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5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定期复训,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4.6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工具的检测检验检定,确保其完整、灵敏、可靠,并归档保存有关检验检测资料。
4.7教育职工严格按照设备设施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指导、督促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8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工作,由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即交接班时必须进行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调整、润滑、紧固、防腐”十字作业。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过滤系统、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
4.9发生重大和一般设备事故,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厂级、车间负责调查处理,出现特别重大设备事故应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5.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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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使公司特种设备处于受控状态,严格特种设备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及档案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的特种设备的管理。3.职责 3.1设备部
3.1.1负责特种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参与新设备采购选型、开箱验收及调试工作。
3.1.2负责衔接职能部门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参与公司特种设备周期检查,检查、监督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新设备选型及申报工作。3.3安全部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对外联络。4.工作程序
4.1特种设备的采购必须符合我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设备部从新设备开箱验收开始,所有针对该特种设备的重要活动(检修,移装等直至报废)必须记录存档,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4.2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应定期检测,由设备部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申请,检测合格后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 17
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禁止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4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设备部,由设备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4.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4.7 特种设备需要大修或技改时,使用部门提出计划,设备部根据设备状况做好检(维)修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8特种设备报废或其他因素需要降低标准使用时,应经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
4.9设备部每季度组织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4.10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予以责任追究。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身伤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等。3.职责 3.1 供销部
3.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发放、回收的安全管理。3.1.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储存和保管安全监督管理。3.2 安全部
3.2.1负责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3.2.2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安全监督管理;
3.2.3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3.2.4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3.3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保管和正确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4.工作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
4.1.1供销部必须要选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和有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采购危险化学品。
4.1.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核对、确认包装或容器上贴有或拴挂有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1.3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和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措施。运输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4.1.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运输规定。4.2危险化学品的装运、储存
4.2.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必须在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2.2对危险化学品的装运、贮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4.2.3在装运、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有效的控制及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消防管理按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4.3危险化学品的保管
4.3.1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核对包装物(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4.3.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专用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
4.3.3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及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剧毒物品必须执行双人双锁管理。
4.3.4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储存,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品应分区隔离存放。
4.3.5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标识出名称、燃烧特性和灭火方法,库区留出适当的间距和通道,便于仓库作业及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足量、完好。4.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安全技术说明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2使用有毒害、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操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操作者直接接触。
4.5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的报告程序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时,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所属主管领导、安全部,并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有效的控制处理。若泄漏继续加剧,应立即对口上报市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政府应急救援组织的控制及处理工作。4.6重大危险源管理
4.6.1安全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机构,负有综合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管。
4.6.2安全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4.6.3安全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各单位每两年至少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要落实安全评估报告提出的治理整改对策措施。4.6.4重大危险源涉及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安全部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每次的安全评估报告均要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6.5各单位每月、公司每季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4.6.6公司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4.6.7公司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家属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4.6.7公司和各单位必须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电子板本及检测监控参数、技术图纸及治理整改措施资料。
4.6.8要加强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班组、车间和公司均要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信息的定时采集、整理归档、逐级报告。4.7考核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四、危险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和控制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降低作业风险,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作业的管理。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组织确定危险作业范围,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3.1.2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3.1.3负责编制危险作业应急措施; 3.2相关部门
3.2.1班组长负责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确定关键的工作步骤和详细的安全控制措施,履行审批手续。
3.2.2危险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3.2.3监护人要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4.工作程序
4.1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作业(又称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任务紧急特种或作业场所存在较大危险,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危险作业。
4.2凡是危险作业,在从事作业前,危险作业执行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经公司安全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认定许可后,持工作票或许可证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4.3我公司危险作业范围由安全部按相关规范界定。
4.4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后可同意作业。一
般危险作业由安全部审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由安全副总审批。
4.5具体执行作业人员要由危险作业执行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6具体执行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控制措施。
4.7危险作业批准后,执行单位领导必须下达危险作业指令,做好作业指导书的交底工作,尤其要详细说明关键的工作步骤和安全控制措施。
4.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作业指导书、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4.9“危险作业审批表”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危险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整理并符合安全要求。
4.10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安全部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有权停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五、“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及进入生产现场的外来人员。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接到的违章信息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1.2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3.2办公室
3.2.1负责对需进行行政处分人员的处分、通报。3.2.2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3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违章检查控制、考核、登记。4.工作程序
4.1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绩效考核结合办法的相关
规定对其绩效进行考核。
4.2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部进行处罚。
4.3安全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教育或处罚。
4.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5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4.6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除扣部门安全考核分外,对责任人加倍罚款。4.7各部门、班组累计10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4.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9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六、相关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相关方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维护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相关方及外来人员的教育培训、现场作业等安全管理。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组织相关方及外来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综合管理。3.2供销部
3.2.1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3.2.2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绩效评定。3.3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接待的外来人员的管理。4.工作程序
4.1相关方包括:供货商、承包商、客户、外来施工方、租赁方、运输单位等单位及人员。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外来学习人员、计划外用工等人员。4.2相关方与外来人员的管理由安全部统一指导。4.3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4.3.1供销部在选择承包商、供应商前,应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和选择,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4.3.2在选择供应商与承包商时必须对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要考虑他们在满足公司安全生产要求方面所能提供的能力、许可资质、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方面的能力、供应产品的安全性能、承包商过去的安全生产表现。
4.3.3定期对供应商、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价,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4.4外来施工方、租赁方
4.4.1外来施工方与租赁方进入公司前应签署安全协议,明确施工方、租赁方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制度、协议及安全责任。
4.4.2安全部负责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协议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5运输单位
4.5.1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安全、可靠、环保并通过年检,司机符合交通要求。
4.5.2运输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交纳安全抵押金,公司有权对运输单位人员违规或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进行处罚
4.6外来参观检查、外来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6.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4.6.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6.3对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进行短期培训,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和控制方法。
4.6.4对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作业和违规行为。
4.7计划外用工安全管理。
4.7.1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企业外用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4.7.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主管部门规定其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职业危害和控制方法、应急措施。4.7.3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服从所在车间、部门的安全管理。
4.7.4对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作业。4.8对相关方及外来人员的培训应形成记录,由安全部整理归档。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七、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3.1.2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3.1.3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3.2各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4.2专(兼)职安全员应对所管区域进行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巡查;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每周至少要对配电室、库房等重要部位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4.3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4.4安全部要在每年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工作。4.5公司于每年季节交替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冬季来临前组织开展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检查工作,检修防寒防冻设备设施,排除设备、管线、容器积水,确保人员、设备不发生损害事故。于每年夏季来临前组织开展防洪、防涝检查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4.6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处理情况。4.7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以及节假日检查和综合检查整改情况应及时通报。
4.8各项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纠正或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治理计划和临时控制措施,按要求限时间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安全部,安全部对整改治理或控制措施进行监控复核。
4.8各岗位、各部门对安全隐患一经查出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即:“三定”是指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指查出的问题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区域);车间(区域)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公司不推上级。
4.9对可能引发人身伤害和造成较大设备损坏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由安全部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整改。
4.10安全检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调用被检查部门、岗位的相关资料 ,询问和抽考有关人员。4.11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检查职能时应遵守相关制度,尊重被检查部门和个人,文明检查。4.12在检查中发现的以下问题和隐患可按照有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
(二)曾提出过整改要求而未整改的;
(三)违反通用安全规程的;
(四)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而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五)存在安全隐患威胁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以及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无视规程,冒险作业的;
(七)拒绝检查、不配合检查或对检查人员进行攻击等行为的;
(八)未按要求落实其他安全要求和工作部署的。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八、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有关的隐患排查治理。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制订隐患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含义
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全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4.3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4.3.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4.3.2隐患的报告
4.3.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各部门、车间报安全部,安全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4.3.2.2报告形式
4.3.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4.3.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4.3.2.2.3公司各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部进行登记备案。4.4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4.4.1车间、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车间、部门隐患排查领导小
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报安全部协调解决,安全部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4.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部应进行监控。4.5档案建立
安全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4.6奖惩
4.6.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奖励,由安全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6.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上报、不整改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按情节严重程序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控制等职业病的管理。3.职责 3.1安全部
3.1.1是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并进行督察、指导。
3.1.2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职业危害的控制措施。3.1.3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保存有关记录。3.2办公室
3.2.1负责向安全部提供拟录用新员工、准备离岗员工名单。3.2.2负责在签定劳动合同时进行职业危害告知。
3.2.3负责用工制度建设,防止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及时调整涉及本岗位
疑似职业病人员的岗位,妥善安置患职业病的员工及有与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3.2.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申报。4.工作程序
4.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作业环境治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规。
4.2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对从事可能生产职业危害的岗位,公司有告知义务。
4.3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地方,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内容。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5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6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设有专人维护,不得带病运转。4.7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弃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
4.8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设不能正常运行时,职工有权拒绝工作。
4.9按上级要求,定期请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4.10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结合安全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4.1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办公室配合安全部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4.12不得招收(含临时)、安排未成年人(含外用工)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及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1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安全部。
4.14对体检机构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应按规定通知员工本人,按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对确诊为职业病或需进一步复查的员工,除如实告知本人外,积极帮助员工联系医院就治和检查。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由办公室负责妥善安排。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应急管理及发生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措施。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公司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1.2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完善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3.1.2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3.2相关部门负责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编制重点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3.4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应急预案。4.工作程序
4.1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任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由各班组长、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应急求援队伍。安全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3应急预案的编制。安全部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结全企业实际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4.4应急预案的备案。安全部按规定将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4.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4.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安全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4.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车间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4.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特资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4.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应急结束后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4.10应急预案应按要求定期评审和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和签发。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一、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各类事故的管理,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等方面的管理。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向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上报安全事故。3.2安全部
3.1.1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3.1.2负责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等工作。3.1.3负责填写事故报告相关记录,并整理归档。
3.3技术部、生产部、设备部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4.工作程序 4.1事故汇报
4.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该立即向本班组或区域负责人汇报;本班组或区域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于10分钟内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和安全部汇报;安全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指导协调现场处置;
4.1.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在确认需要外部协助时,通知120急救车。
4.1.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公司领导应于1小时内报告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2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伤害程度决定是否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事故调查
4.3.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4.3.2事故调查执行分级管理。
(一)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部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设备部进行事故调查,按时限提交事故报告;
(二)重伤以上事故由安全部报企业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并按有关要求上报。4.3.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区域、班组、人员及周边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4.4事故处理 4.4.1事故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工作态度和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4.4.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以后,应及时公布。
4.4.3轻伤及以下事故,事故调查组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一周内制定处理方案;重伤及以上事故,事故调查组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制定处理方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4.5事故的统计、分析
4.5.1安全部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4.5.2安全部根据每年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结果,辨识职业病与非职业病,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申请认定。
4.5.3安全部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并由专人管理。4.6事故、事件回顾
4.6.1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要将事故、事件作为教材,时刻提醒员工唤起对过去事故的回忆。
4.6.2各单位、班组可利用各种形式(讨论会、讲座)讨论已发生的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保留相关记录。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消防管理,预防减少火灾危害。
第二条 消防工作原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做到“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有义务消防人员、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消防安全。4.6.5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工作。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3.2安全部是消防安全的综合管理部门 4.工作程序
4.1凡我公司内各部门,外单位来厂参加施工、检修、抢修等工作的人员都须遵守安全防火制度。
4.2对消防重点部位及易发生火灾部位实行每日必查制。
4.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设备、工具要有专人保管,严禁挪做它用。根据部位情况,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做到消防器材管理的“三定”,即:定负责人、定存放位置、定检查方式。4.4岗位职工应熟知火警电话、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维护方法。4.5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4.5.1仓库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牌,悬挂防火管理制度。4.5.2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4.5.3对库内电气线路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人走切断电源。4.5.4库内保持清洁整齐,不准堆放废油布、手套等带油物品。4.5.5库内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4.6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随意拆接电气线路。4.7电工岗位消防安全管理
4.7.1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严防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等引起火灾。4.7.2拉用临时线执行临时线审批手续并按要求操作。4.8建立消防安全活动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4.9职工认真学习“四懂四会”,“四懂”即懂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懂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目的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有效监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绩效评定的管理。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2.1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安全绩效评定。3.2.2制订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改进措施。3.3安全部
3.3.1负责安全绩效的监测,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供监测数据及统计结果。3.3.2按安全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绩效评定报告。
3.3.3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3.3.3 3.4相关部门配合安全部的工作,提供本部门安全管理记录、资料。4.工作程序
4.1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4.2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定。
4.3安全绩效评定数据来源
(1)各类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总统计数据,包括安全目标、安措费使用、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设备检(维)修计划完成情况等
(2)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事故率与事故损失
(5)个人防护与职业危害监测结果(6)法律法规与与三项制度执行情况(7)安全责任制完成情况及员工安全意识
4.4安全绩效评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并明确以下内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6)与相关方的关系
4.4安全绩效评定要形成评定结论,并制订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改进措施。4.5安全绩效评定要形成评定报告,由安全部负责编写,评定报告应包括以下事项:
(1)本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总体评价结论(2)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适宜性评价结论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4.5评定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作为公司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存档。评定结果由安全部向所有部门及从业人员通报。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劳动秩序,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奖惩的起草和执行。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权限范围的奖惩。3.3各部门奖惩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4.工作程序
4.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4.1.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4.1.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领导,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予以行政处分和处罚。
4.2安全管理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2.1事故责任者
4.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3安全管理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适当奖励:
4.4.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4.2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4.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4.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4.5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4.4.6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技术实施有功者。4.4.8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4.9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
4.4.10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4.11对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5奖励程序
4.5.1奖励坚持物资奖励和荣誉奖励并重的原则,激励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4.5.2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安全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5.3先进车间、班组由安全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为深入计划、全面布置、加强检查、认真总结、严肃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保障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专题会、车间安全生产会、班组活动记录等。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专题会组织,并整理会议记录,归档保存。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部门安全会议的组织,保存会议记录。
3.3班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班组活动,并填写班组活动记录班前会各部门奖惩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会议由安全部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安全部做好会议记录,并归档保存。
4.2各车间,每月应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会议,车间主任或指定人员做好记录。4.3班组应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坚持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例会。
4.4会议主要议事内容: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评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任务和具体落实人员的责任。5.发布实施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