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_论文浅谈农村税费改革

2020-02-29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论文浅谈农村税费改革”。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继农村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它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和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宏观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规范农村分配关系。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农村税费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极其深远。因此,对这一改革的认识和推进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2000年安徽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现在全国农村已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但是,不少地方上阵仍显仓促,人们的思想准备仍然不足,不仅对改革的实质和要达到的政治目的认识不够,而且对改革的复杂性和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也缺乏深入了解。从近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看,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因为其重点总在治理乡镇的“三乱”问题上做文章,因而改革力度不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为此需要更好地理解、推进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努力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根据中央提出的“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方针,2000年,国务院决定在安徽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1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全省和其他省市区的102个县(市)也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进一步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国务院决定将这项改革试点的扩大到河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浙江和上海等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各省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改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1、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初步遏制住了农村的“三乱”。

从目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执行情况来看,农民负担确实大大减轻。据统计,2002年20个全面试点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农民负担平均为73.7元,比改革前减少47元;亩均负担为53.6元,比改革前减少34.1元,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农民从改革中得到的好处一年在300亿元以上,如果再考虑治理农村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因素,实际减负效果更加明显[1]。例如,改革后山西省五个试点县的农业税及其附加金额为7768万元,比改革前的12784万元减少5016万元,减少39%,加上屠宰税和教育集资等收费的取消,农民负担总额减少了11252万元,减幅达59%。人均负担由126.8元减少到51.8元,人均减少75元,农民减负效果明显[2]。另据有关部门对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个县80个乡镇160个村八百的农户的问卷调查,农民满意率在98.7%以上[1]。

2、确立了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框架,初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

长期以来,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减负后出现反弹,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税费制度不规范,项目繁多,地方、部门和单位都可以随意向农民伸手。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贯彻实施“四取消、一调整、一改革”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三个确保”。这次改革试点基本确立了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框架,运用法制手段,逐步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逐步将农民负担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3、促进了农村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加强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农民负担沉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我国基层政权机构膨胀,冗员过多问题十分突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上层建筑变革。试点地区为了切实做好乡村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工作,加快了乡镇机构改革、村级组织改革步伐,加强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村级撤并工作,降低村级运行成本。这次试点工作将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行政管理制度。

同时,税费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落实,极大地推进了农村政务、村务公开,建立健全了“一事一议”制度和财务等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

4、推动了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还有效地推动了两项改革: 一是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这次改革,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义务教育长期依靠向农民收费集资办学的不规范做法。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经费缺口上移”的要求,试点地区积极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完善村级收入管理。对乡村财力缺口,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补助,从制度上保证了乡村公益事业正常发展所需经费。

5、改革了农业税征管机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这次试点工作通过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业税征管办法。试点地区初步形成了农业税征机关负责征税,聘请协税员协税的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机制,征收期比过去大大缩短。减少了乡村干部的工作量及干群之间的直接摩擦,使农民的纳税意识明显增强。乡村干部只是协助做好征管基础工作,但不行使执法权。这从制度上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减少了干群矛盾。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6、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相对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农民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二是农业税收政策的调整,促进了农村种养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三是历史遗留的占地不公、有地无税和有税无地现象进行了纠正,农民从事农业开发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巩固了基层政权,摸清了农村基本情况,为今后调整产业结构、培植地方财源打下了基础。

二、后应当前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已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各试点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选择不深入,执行政策不到位,配套改革力度不平衡等问题。特别重要的是,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力度不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1、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改革力度不够大

现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依然没有改变城市偏向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保留着城乡税收负担的不公平。根据现行税制规定,城镇居民年收入在9600元以下不纳税;城镇居民工薪阶层年收入在15600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年收入在14600元以下,其税收负担率不超过2%。而在农村,即使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农业税及其附加综合负担的大体为8.4%[],而且农民不管收入多少,不管男女老少一律纳税,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相差四倍以上。况且农民税收负担的8.4%,是以农业总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若以纯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则农民实际负担率将要更高。由此可见,在现行税制规定下,城乡税收负担严重不公平、不合理。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并不彻底,城乡分配关系和工农分配关系依然扭曲。

2、农民种田积极性未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

现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以土地作为唯一的税收负担依据,农业税收由改革前的按田亩和按人口双重承担改变为单纯按土地负担后,农业税直接与田亩挂钩,使税收负担由不种田b的农户向种田的农户,由种田少的农户和向种田多的农户转移,种田越多负担越重。农业税完全以田亩多少来确定税收任务不仅不公平,而且会降低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阻碍农业规模经营、甚至导致土地抛荒。农村税费改革的初衷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然而在当前种植业收入低于林牧渔业、更明显低于其它非农产业的情况下,这种制度安排会挫伤农民种田积极性,导致部分农户将土地抛荒来减轻负担。同时也不利于提高农户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增加农户之间土地使用权流转困难,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此外,对农业特产税只进行政策调整,没有取消,这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3、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向农民乱收费和减负反弹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加重了乡村两级债务和财力缺口,使农村组织运转困难增大,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受到影响。资料显示,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目前我国乡村两级债务总额超过2000亿元,再加上县级负债,整个基层总负债保守估计在6000亿元---8000亿元[3]。另一方面,农村财政收支缺口突出,由于“三提五统”的取消和税费项目的减少,导致乡村可用财力进一步缩小,农村原来依靠“三提五统”支持的事业,如五保护赡养、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等基本上都转移到乡镇政府的预算开支中,加剧了收支的矛盾。税费改革减少了乡村财源,基层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农村教育和公益事业因缺少资金发展受阻。缺口资金在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不现实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为正常运转,很有可能将现有的财政收支困难问题及历史债务包袱转移给种田农户,或巧立名目,或乱集资、乱摊派,出现减负反弹现象,无法完成税收改革的既定目标。

三、农民负担过重原因的理性分析

尽管我国农业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有了显著提高,但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被凸现出来,减轻农民负担成为当前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不在乡镇政府部门乱收费,而是有其深层次原因。

第一、农民负担重就重在城市偏向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上。表面上看,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是乡镇政府乱收费侵犯了农民合法权益,实际上却是国家实行城市偏向的歧视农业和农民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的结果[4]。现行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是显而易见的。如公共事业建设的财政拨款,城市和乡村有着天壤之别。乡村的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道路建设等公共事业全由乡镇政府税外收费自筹资金安排支付,甚至连工作人员的部分工资也要自筹解决。实事上,农村公用事业的资金十分匮乏,难以满足乡村公共部门的基本需要,乡镇政府只好将应由财政预算内资金举办的公共事业经费转移到农民头上。此外,乡镇政府“搭车”收费现象屡见不鲜,再一次加重农民负担。乡镇政府的乱收费直接原因主要是乡镇政府的财政资金不足,但本质上是由国家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政策所造成的。

第二、农民负担重就重在负担不合理上,表现为国家过度提取农业剩余,农民承受着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不对等的沉重负担。一方面,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农业税和农业收费的方式,使得大量的农业剩余从农业农村部门流入城市工业部门,转变为工业利润和城市居民福利补贴。如1979--1994年,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取得了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征税1755亿元,各项农业支出3769亿元,国家提取农业剩余净值约12986亿元,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资金净额811亿元[5]。1994---2000年,国家向农业投入5986亿元,农业交纳税金和地方费用9733亿元。[6]另一方面,国家对乡村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对乡村两级教育以及其他农村公共事业的投资和公共物品和劳务的提供与政府提取的农业剩余不成比例,国家财政支出带有明显的城市偏向。

第三、农民负担重就重在城乡居民之间负担不公平上。目前,城市居民月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才交税,而农民不管收入多少都要交税,而且税率高。在农民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居民收入的情况下,农民反而承受着比城市居民更重的税费负担。建国初期,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我国推行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结构。国家一方面实行占有工农劳动者全部剩余价值,并将其投入以重工业为主扩大再生产的高积累分配政策;另一方面实行过度提取农业剩余为工业积累资本和对城市偏向的分配政策。这一时期的城乡二元税制结构就是政府实行这两种政策的具体制度安排。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建立的二元税制到现行工商税制为一元、农村传统税制为另一元的新的城乡二元税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并越来越有利于城市工商业和城市居民,而对农业和农村居民确实越来越不利。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比由1985年的1.8扩大到2001年的2.9,其中西部12省(区、市)2001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比达到3.5,部分省份高达4.5以上[7]。

四、深化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建议

整体而言,目前主张通过“费改税”的制度改革来制止农村乱收费以减轻农民负担是远远不够,其改革思路局限在农村税费制度之内,其性质只能是改良性的并非改革。税费改革的预期设计,只是想在保留现有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及土地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这一项制度变迁来代替所有制度的变迁,以此来减轻农民的负担,缓解干群矛盾,保持农村的稳定。同时税费改革只是税收体制内部的一种改革,并没有改变目前市场存在的城乡二元税收体制和分配体制,也没有打破这种不合理的税收和分配格局的愿望。因此当前中国农村的税费改革只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初步的开始,我们应该有更长远的目标和更高的追求,应该为税费改革的未来方向作进一步的规划和准备。

令人可喜的是,温家宝总理2003年4月3日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取消农业特产税应该成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措施,现在大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条件,这些地区可以取消农业特产税。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的,温家宝总理再次承诺:到明年底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这些论述明确地强调了农村税费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同时也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指明了方向。因此,必须深入认识农村税费,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科学地分析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探寻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首先,重新构建农村税费体系

1、调整税费改革的目标,建立税费改革的前期、中期和远期三级目标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前期目标和当前目标,从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已初步实现;税费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对前期改革的成果进行巩固,对改革措施进行完善,对改革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税费改革的远期目标即最高目标是在全国最终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这一制度应与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具有一致性,到2010年这种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应初步建立起来。建立税费改革的中长期动态目标体系,一方面可以避免政策实施的短期效应,从根本上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另一方面不至于使税费改革游离于整个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系统之外,使之成为规范农村利益分配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制度。

2、积极推行城乡统一税制改革。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和政治平等原则,从均衡城乡负担、国民平等纳税角度出发,积极推行城乡统一税制改革,使城乡居民的税收权力与义务平等,消除不应由农民承担的税负份额,让农民享受到应该享有的平等的国民待遇,使城乡居民得到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税费制度改革设计的社会使用效率和制度收益。

现阶段,我国农业税制的改革方向应是取消单独设立农业税制,将其并入国家整个税制体系之中。从世界农业税制的设置来看,像我国这样单独设立农业税制的情况是罕见的。国外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是这样的:一是在流转税方面,主要是商品说,包括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二是在收益税方面,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三是在财产税方面,主要有土地税、遗产税、赠与税及对个人和公司专门征收的财产税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外的农业税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来设立的,而是将其分解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依次进行征税。并且,绝大多数国家在对农业进行征税过程中,都采取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保护和促进本国的农业发展。比如,绝大多数国家为了促进和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对农产品实行关税保护政策。欧洲有的国家对于自己不生产的农产品,关税可以为零,而自己能生产特别是有优势的农产品,关税则高达百分之几百。又如,美国政府对农业生产者征收的遗产与赠予税,也给予以下两方面优惠:一方面农业生产者过世时,其拥有的土地按该土地的农业价格而非标准市价(后者大大高于前者)计算遗产税;另一方面土地继承者在满十年后出售继承土地交纳所得税时,还可按照标准市价而非接受遗产或赠与时计算遗产税的农业用途价格计算成本。

一般国家对农业与其他行业征纳税对象一样,征收同样的税,只是在税率与减免方面与其他纳税有一定区别。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国内经济发展与国际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对各国税制建设均产生不同程度的趋同性影响。我国农业税制的设计要全方位地适应开放经济环境的要求,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总趋势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旧经济结构的打破与调整,不同行业之间的相互渗透,越来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整个国民经济领域,建立一个统一的、公平的税制体系。农业税制长期游离于整个税制体系之外是不符合公平税负的税制建设要求的。统一城乡税制不仅为各级政府与农民之间形成规范的分配关系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彻底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统一城乡税制的具体设想是:(1)普遍征收土地资源税,取消现行的耕地占用税和城乡土地使用税及农业税。对于土地资源占有和使用者,根据不同用途采取差别税率。对农用土地征土地资源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土地产权关系、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缓解土地资源分配矛盾、实行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最佳形式,它不仅合法而且是国际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2)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对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普遍在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税率可从低确定,而且比较城市个体工商户交纳增值税的做法,规定起征点。这样一般收入低的农户都达不到起征点,无须缴纳增值税。(3)适当调整高收入农户的个人所得税。这些设想将使我国农业税制完全与国际接轨,同时又达到公平税负,、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

3、完善征管措施,规范征管行为。现行农村税费体制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但就目前现实而言,统一城乡税制、均等化赋税的设想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征管,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一是对税改中所造成的计税土地不实、计税常年过高、计税价格过高等问题积极加以纠正。二是建立规范的征管制度,实行纳税通知制度、纳税登记制度、纳税公示制度、纳税期限制度、完税凭证制度等,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应建立惩罚机制。三是应规范征管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所征税费应实行归口管理,杜绝一切变相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第二,实行地方政府的职能转换

目前中国的五级政府在财政职能分配上有一个明显异于发达国家的特性,即越低级的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越沉重。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财权的不断上移和事权的不断下移,县乡财政面临越来越大的收支平衡压力,并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弱化和农民负担累年加重的重要制度原因。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面临严重困难。从表面上看,地方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的困难是忽视农村税费改革直接造成,但从深层次上看到,恰恰反映了基层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不合理状况。到县乡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的弊端是导致其运转困难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强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将农村税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税费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因此,应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精简政府级次,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范围,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合理设置机构,归并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压减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坚决清理编外和临时招聘人员。甚至可以考虑将乡级政府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以求大量精简非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开辟乡镇财源。应积极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培植优势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增加乡镇可用财力。

第三、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当前地方基层政府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最大障碍。税费改革通过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在使农民较大幅度减轻负担的同时,必然会导致其他利益主体受损。一方面,县乡财政增长无望,平衡困难。另一方面,县乡财政支出却呈现刚性增长的态势。近几年,国家关于财政支付人员的工资增长和福利改善的政策不断出台,客观上加大了财政平衡的难度,这一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性就会存在,减轻农民负担就成为一句空话。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财政缺口,客观上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要求转移支付最重要理由是外部性的存在。地方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例如义务教育的外溢性极强,很多在农村接受教育的孩子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农村贫困落后的环境背景,进入发达省市就业生活,使得地方政府承担的义务教育的成本却无法获取相应的教育收益。而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取消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切断了县乡政府教育经费的筹资渠道,财政压力剧增,使得本已脆弱的义务教育更是难以为继。因此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极大的责任,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是解决农村教育经费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转移支付还可以调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地区间的均等化。

第四,切实执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决定了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成果,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是要严格规范农村税费征管行为;二是强化专项治理,如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收费,禁止报刊摊派等;三是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的程序,明确村内议事程序、管理方式、监督措施,严格控制筹资筹劳的上限,严防村内“一事一议”成为新的乱收费口子;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及搭车收费等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处分规定;五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的情况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六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从组织上保证执法有力,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

第五,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妥善解决乡村不良债务。解决乡村不良债务问题应从以下四点出发: 一是要核实情况,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搞清债权、债务的数额及形成原因;二是要界定责任,分清债务责任界限,将债务具体落实到债务人;三是划分类型,根据债务形成的不同性质,明确划分出哪些是由乡镇形成的债务,哪些是由村和农民形成的债务;四是分类处置,对不同性质的债务要用不同的方式解决。对由乡镇负担的债务,可根据乡镇财力状况,分年逐步还清;对该由村负担的债务,可由村集体经济收入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因为公益事业建设所形成的、又确实没有偿还的债务,建议由国家和资金投放单位承担,以减轻村级压力;对于该由农户承担的债务,应根据农户的不同经济状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有能力偿还的,应加大催收力度,对偿还确实有困难,可视情况分年收取;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应按规定核销。今后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乡村兴办公益事业,必须考虑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防止新的债务产生。

[1]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人民日报,2003-05-11 [2] 王昭耀。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略。求是,2001(2)[3] 陈斐况学文。深化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探讨。南昌大学学报。2004(3)[4] 《了望》新闻周刊2005年第十一期 [5] 刘书明。统一城乡税制与调整分配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新论。经济研究,2001(2)[6] 农业投入课题组。保护农业的现状、依据和政策建议。中国社会科学,1996(1)[7] 苏明刘家凯。农村税费改革难点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8] 魏遥。农村税费改革的理性思考。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6)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这是记者今天在哈尔滨市召......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思路

百有论文网(www.daodoc.com)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思路 百有免费在线资料库(www.daodoc.com) 收集近年来,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农民负担仍然屡减屡重,已经成为......

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

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2007-02-02 21:55:55中国农村税费制度与土地制度高度相关。以土地占有关系为主的财产关系变迁是农村税费制......

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

·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中国农村税费制度与土地制度高度相关,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以土地占有关系为主的财产关系变迁是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依据。中国......

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

中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建议中国农村税费制度与土地制度高度相关。以土地占有关系为主的财产关系变迁是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依据。中国农村税费问题与农民负担高度相关。......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论文浅谈农村税费改革 制度改革 农村税费 我国 论文浅谈农村税费改革 制度改革 农村税费 我国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