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制度_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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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制度
为驾驶本公司驾驶员管理,努力提高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凡进入我公司驾驶出租车的驾驶员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一、进入我公司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执行行业服务规范。
2、服从管理,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
4、男驾驶员年龄21-55周岁,女驾驶员年龄21-50周岁。
5、持有合格的驾驶证3年以上。
6、有合格的从业资格证、上岗证。
7、持有承包业主同意聘用确认书。
8、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
9、持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文件。
二、具有以下行为的驾驶员予以劝退或清退出公司驾驶员队伍: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
2、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3、在办理上岗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上岗的;
4、所持有无效的驾驶证、资格证和上岗证的;
5、聘用业主不同意再继续聘用的;
6、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7、在营运中因不规范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二次以上或情节恶劣的;
8、因服务质量被投诉达三次或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连续两年因服务质量投诉达两次的;
柳州市国联小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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