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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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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支 部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目录

1、党支部基本任务

2、组织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党员发展制度

5、党员学习制度

6、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7、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学生,经常了解学生对学生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成绩好和学生活动比较突出的学生中发展党员。

(7)监督学生党员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学生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体现党内民主、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2)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分为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3)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人数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分别由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

(4)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后。支部委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请假。(6)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但要侧重谈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团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同学,以及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情况。

(7)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组长。列席人员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8)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开会时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9)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提出的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10)为了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增强政治原则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目的。(1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 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作出表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党支部请假。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为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三会一课”制度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4、支部党员大会的人数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委会

1、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生活的重要内容。

2、支委会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工作;(4)研究讨论学生工作,包括学生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支委会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学生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2)听取学生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根据支部的布臵,向党员分配.布臵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和不合格党员的处臵;

(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3、党小组会的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12次。

四、党课

1、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3、党课时间。基层支部自行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两次。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将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

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社会调查.知识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讲课。

五、总体要求

1、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2、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3、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等问题。

4、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事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臶鲜明。

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生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组织观念,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的矛盾,主动与支部联系,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支部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支部会。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大胆管理,又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提前安排,灵活调整,必要时可利用业余时间,尽量保证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尽可能多地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六、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资料的保存和积累。

党员发展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人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发展。

三、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

四、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征询同级工会和团组织的意见,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后,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联系培养人。

五、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一)必须是优秀团员。发展对象首先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在广大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申请时间必须满半年。积极分子须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时间后方可作为入党发展对象。

(三)党校培训合格结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根据其本人表现安排参加学校党校培训,培训成绩合格,由学校党校发方证书后方可做为发展对象。

(四)思想政治觉悟高,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入党动机纯正。

六、入党申请

(一)入党申请必须自愿。党支部不能采取动员的方式,要广大同学提出入党要求。党支部应该主动关心他们,经常的启发他们,有意识的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如听党课等),使他们逐步提高对党的认识,自愿的提出入党申请。

(二)申请入党的方式:申请入党者向党支部递交手写书面申请报告。

(三)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本人优缺点和决心;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等。申请者必须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负责的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真实情况,不能隐瞒,更不允许伪造。

(四)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

七、发展程序

(一)、各团支部召开团员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后上报团总支;

(二)、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三)、党支部考察发展: 1.学生党支部召开第一次由全体党员和团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提名发展对象,并由学生党支部安排党员分工考察,每个发展对象一般分配三个党员,分别从本人所在团支部、班委和群众三方面进行考察。2.学生党支部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考察汇报结果,全体学生党员讨论,拟订发展对象。3.向全院师生公示,征求全院师生意见。4.召开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发展对象。5.学生党支部安排党员和发展党员谈话,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6.党支部负责查阅发展对象档案,发展对象填写有关材料表格。7.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后召开党员发展大会。以上工作完成后,通知全院学生,召开全体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的党员发展大会,大会有关程序如下:(1)党支部介绍发展对象情况;(2)团总支宣读推荐意见;(3)党支部汇报考察培养情况;(4)由发展对象本人宣读《入党志愿书》;(5)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6)全体党员进行评议;(7)全体到会正式党员举手表决;(8)宣读党支部《关于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9)新发展党员宣誓。

(四)党总支审批

1、党总支安排总支委员与新发展党员谈话,并填写谈话意见。

2、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确定。党总支审批通过后,新发展党员即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并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参加党支部的各项会议和政治学习。

八、转正

(一)条件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2.依据党章规定,预备期表现良好,尽到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二)程序 1.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2.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转正申请人向大会汇报本人预备期间的思想表现 3.支部大会讨论并举手表决。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的条件,而且本人也有决心努力改正错误,可以延长预备期,党支部对他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5.支部通过后报院党总支审批,党总支审批后通知党支部,预备党员即转为正式党员。

九、思想汇报

(一)入党积极分子在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应不定期的向当支部递交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本人对党的认识和思想发展情况。

(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更应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真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思想表现。

十、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短期培训,时间一天至二天,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安排他们学习《党章》或指定文件资料,专人辅导。

十一、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十二、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1.联系本支部学生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增强本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2.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运用不同方式;

4.把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结合起来,把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

三、学习目的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1.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政策;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3.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各方面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学习内容

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臵的有关学习内容。

五、学习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研讨等视听学习形式;

2.采取书籍、报刊、文件、简报、知识竞赛、征文等读书研讨学习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祖国历史文化展览、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4.借助广播、电视、录音、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5.采取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

六、学习要求

支部每位共产党员对政治学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

1.集体学习时,每位党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集体学习时,不得翻阅其他读物,不得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

3.在宣读学习材料时,当场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 4.每次学习须带笔记本,记录学习时间、标题及其重要内容,以利事后参加讨论;

5.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

6.发言要围绕学习内容,并注意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展开;

7.讨论时须设专人作发言记录; 8.自学要做学习笔记,笔记要清楚;

9.对党员的政治学习笔记,支部委员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者,支部大会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七、考勤

1.支部设考勤记录本;

2.对认真坚持理论学习者,支部大会公布名单,公开表扬;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者,支部大会上公布名单,公开批评。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

二、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所在党支部保管。

三、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四、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六、党员要求退党的,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七、劝党员退党的,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八、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九、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十、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十一、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市纪检委审查批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学校或居住地,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进行造册登记。

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必须进行行前教育:(1)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党员必须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学校党组织取得联系。(2)要求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电话、书信或专程回来等,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原学校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回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党支部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流动党员继续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联系教育情况必须负责地记录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联系卡》上。

五、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经当地或学校党组织同意,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六、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或超过六个月但无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原则上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缴纳党费。有条件的也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在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七、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选举,办理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转入地区、学校的党组织参加,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以及其他未持证外出的,则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八、外出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并由上级党委批准,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九、流动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除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应回原所在学校党组织参加。开展民主评议时,党支部应将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与党支部联系的情况报告本支部党员。

十、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外出期间,在积极参加所去单位党组织生活的同时,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预备期满,应向所党委提出转正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要通过各种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十一、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各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上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十二、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应按自动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十三、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流动党员,支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应在验证后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同时报所党委备案。对接收的外来党员,要同本支部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的工作。对外来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党组织应如实地、负责地为外来党员原所在在党组织提供。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民主生活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

(2)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学习、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3)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学生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4)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5)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6)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7)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制定党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抓好党员、干部和学生的时政学习,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大家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4)搞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中心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举措,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中心工作的改革创新与和谐稳定。

(5)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组织部门的要求,做好预备党员的推荐和考察培养工作。

(6)抓好党员和学生队伍的作风建设,制定、完善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7)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中心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中心。

党风廉政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制定和执行体现“两公开一监督”的议事规则、办事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增加透明度,增强监督力,取信于民。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四、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以及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把反腐倡廉理论和有关政策作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每年安排一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每年召开一次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会。

五、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党委关于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要求,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作出表率。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好“五个不准”:即不准接受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的馈赠、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健身或带有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不准借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对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要从严处理。

七、带头履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远离黄、赌、毒并与之作坚决斗争。在学校做文明学生、文明干部,在社会做文明公民,在家庭做文明成员。

八、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党内监督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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