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规章制度(推荐)_勤工助学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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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规章制度
上岗时间: 一.
保洁员:6点——7点
督查员:6点半——7点半
二. 教室清洁标准:
1.地板:地面上无垃圾,无污迹为“优”;若无污迹但有少量的 垃
圾,或无垃圾但有垃圾为“良”;若既有垃圾又有污迹为“差”。2.讲台:讲台的桌面文具摆放整齐,而且干净无粉笔灰为“优”;若
文具摆放整齐但桌面不干净,或桌面干净但文具摆放不整齐为“良”;若文具摆放不整齐且桌面不干净为“差”。
3.黑板:板面上无字迹并且无粉笔灰迹为“优”;若板面上无字迹但
粉笔灰迹很明显为“良”;若板面有字迹为“差”。
4.抽屉:抽屉内无垃圾为“优”;若个别抽屉内有少量垃圾为“良”;
若有5个以上有垃圾为“差”。
5.天花板:天花板,电风扇及电灯上无蜘蛛网为“优”;若三者任何
一样有蜘蛛网为“良”;若三者有两者以上有蜘蛛网为“差”。6.窗户:玻璃上无字迹,无污迹,无灰尘为“优”;若三者中有其中之
一做不到为“良”;若三者中有两者以上做不到为“差”。
附:(以上前提必须是打扫过,否则另做处理)
三. 工资标准:
清洁两个教室则为6元每天,三个教室则为7元每天,督察员是7元每天,行政办公助理则为5元每小时。
四. 工资扣发制度:
督察员:一次不检查教室扣10元,若有两次不检查教室扣除工资一半,三次直接开除。
保洁员:一次 扫不干净(参考教室标准)扣10元,若 三次扫不干净则为不扫,而不扫教室的次数超过两次直接开除。
附:(检查记录公开于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办公室墙上)
五. 日常管理工作:
由所有督察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下午的6点到7点以便处理日常的工作任务并且解决同学的疑问。每单周星期三进行全体大会,此外,部门开小会由各督察员另行拟定,讨论日后想法及工作的进展。
六. 例会制度:
1.每个勤工助学成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并实行点名签到制。若有成员因其他较重要的事不能到会,则必须提前经本栋督察员批假,否则按旷会处理。事后尽快在本周内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办公室向值班人请示会议内容。
2.在会议过程中要保持安静,若有问题先举手示意。
3.各督察员做好会议记录。
4.若例会迟到一次扣一分,迟到3次当旷会一次,若达到三次旷会视为自动辞职。
七. 用具管理:
各教室保洁员保护好自己的用具,使用期限为半学年,一经发现缺少或者不能使用,自己负责购买用具。
八. 评优活动:
评比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分子、勤工助学全勤奖、优秀督察员进行奖励。
九. 本规章制度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二00六年十
一月一日期实施。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