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_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1、各病室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登记已发生不良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及后果,护士长应及时组织讨论。
2、发生不良事件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时由护士长立即口头报告科主任、科护士长、护理部及院级,24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将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处理意见上交护理部,不得延误或隐瞒。
4、发生不良事件的单位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按规定报告,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5、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血液、器械等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6、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和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提高认识、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及对患者的影响,确定不良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要求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负责人应做好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制度。
附: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一、护理差错的定义:
在医疗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责任不强,医德医风不良或因技术水平不高,发生护理上的错误,经采取补救措施尚未构成事故者,称护理差错,护理差错根据其发生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的大小不同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种。
二、差错分级标准
1、一般差错: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或技术原因发生差错,但对病情无影响,未给病人造成痛苦者。
2、严重差错: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查对不严或技术水平低发生差错,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或经济损失,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虽无严重后果,但差错性质严重者。
三、差错的定性:
(一)一般差错
l、长期医嘱的护理、治疗、药物未按时给予,或应停而未停的,在常规时间内又未发现补给患者;特殊药物应即刻服用的,在一小时内未给服(含注射)者;临时紧急医嘱未立即执行者。
2、错打针或漏打针,错加液体、发错药或剂量不准,对病情无影响者。
3、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治疗、护理,造成病人暂时痛苦者,后果不严重,如各种注射、穿刺等,引起局部红肿、感染和不应有的损伤,但未化脓者。
4、各种特殊检查及治疗未按时准备而影响工作者。如乙状结肠镜检、胆囊造影、消化道钡餐、静脉肾盂造影的检查未做灌肠。特殊检查未进食及急救药品的准备等。
5、未按时留送化验及特殊检查标本、采血不按要求而抽错、抽凝(不该凝的凝了)。错送、遗失、污染标本等(含手术标本).影响检验结果者。错收、漏取标本、错贴标签致检验结果不可靠者。
6、因护理不当病人坠床,但未致伤或不良后果者。
7、手术前未按时执行术前医嘱而影响正常工作者。如手术前备皮、禁食、术前用药,备皮剃破皮肤及皮肤不清洁而影响手术按期进行者。
8、热水袋烫伤病人致皮肤发红者。
9、遗漏或错误执行治疗性饮食、影响治疗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0、输液时对液体检查不详细,将沉淀、絮状物液体列入输液瓶组中后又及时发现或已输入少量,未致不良后果者,输液过程中,长时间不巡视致茂裴氏滴管液体流空,药液从血管漏出进入血管周围组织,未及时发现或病人自己拔出针头者。
11、各种药物的的临床试验,未及时观察和记录,造成影响治疗者。
12、重危病人不按级别进行护理,遗漏书面交班或护理记录不全者。
13、新病人人院后未测生命体征,24小时内未补记者。
14、氧气及氧气筒管理不善,但无严重后果者。
(二)严重差错
1、片面强调制度、手续、借故推诿、拒收、拒治危重病人,延误了治疗时机且有一定不良后果者。
2、擅离职守,危重病人病情急剧恶化甚至死亡时无医护人员在场者或出诊、会诊超过规定时间无人处理造成病情恶化者。
3、在治疗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错用毒、麻、剧、限药品或其它关键性药物使病情加重者。
4、不按消毒隔离制度进行操作带来交叉感染或产生其它合并症,造成病人一定经济损失或影响病情转归者。
5、在治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发错药、注射错药、输错血及输错液,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6、由于护理措施不落实,造成危重病入坠床,但对原病情转归无影响或影确不大者。
7、因护理不当发生Ⅱ期压疮、Ⅱ度烫伤,经治疗短期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因护理不当发生重要引流管脱落影响愈后,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9、凡按规定应做皮试的药物未做皮试(误注)即给病人注射发生了过敏反应,经及时抢救而未致不良后果者。
10、严密观察产程不够,接产时未做好会阴保护而致会阴Ⅱ度撕伤或宫颈撕伤者。
11、出院时抱错婴儿,但被发现纠正。
12、接错病人,安错手术时间或手术台,病人未受到创伤者。
13、指导病人饮食,发生原则性错误者。
14、重要标本损坏、丢失或未及时送检,影响诊断治疗或增加病人痛苦,但未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