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_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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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病人安全,根据卫计委及省卫生行政部门今年有关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工作情况,特制定滑县永安中医妇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科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科主任、科长应在24小时内、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医教科、办公室。
4.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科主任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科长、科主任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办公室。
6.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医务科、综合科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月向全院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9.一般差错扣行政分